DST
DST是Daylight Saving Time的缩写,称为阳光节约时,在我国称为夏时制,又称夏令时,是一种为节约能源而人为调整地方时间的制度。有些国家DST的使用时间较长,(如美国长达7个月)跨越了春夏秋等三个季节,因此简单地用夏时制的概念已经不能完全表达DST的确切含义了,所以有人也称其为节能时。本文统一使用“DST”这一说法。所谓的DST,就是利用夏季天亮得早这一自然现象,人为地将时间提前一小时。这样就可以使人们早起早睡,以充分利用光照资源,减少照明时间,从而节约照明用电。鉴于每个国家土地面积不同,其所处的地理位置不同,选择的时区不同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所以,各个国家采用DST的具体规定也有所不同。
实行DST的基本原理是,鉴于地球在围绕太阳旋转时,地轴稍有偏斜,从而导致地球上除了赤道附近以外的地区,冬季日照较短,夏季日照较长。以北京为例,冬至是一年之中日照最短的一天,日出时间为7时33分(天亮时间为7时6分),日落时间为16时53分(天黑时间为17时20分),日照时间9小时20分。夏至是一年中日照最长的一天,日出时间为4时46分(天亮时间为4时19分),日落时间为19时47分(天黑时间为20时14分),日照时间15小时1分。实施DST,就是在日照较长的月份,将自然时间向前拨一个小时。从而使人们早晨可以提前一个小时起床,晚上入寝休息也提前一个小时。由此来节约夜间的照明能源。
据说最早倡议使用DST的是本杰明·富兰克林。他在任美国驻法国大使期间,由于习惯于当时美国农村贵族早睡早起的生活,所以当他看到法国人10点才起床,而夜生活过到深夜这一现象时。他在1784年的一期《巴黎杂志》上发表了一篇文章,说法国人的生活习惯浪费了大好的阳光,建议法国人早睡早起,并称这样每年可以节约6千4百万磅蜡烛。但是,由于当时根本就没有统一的时区划分的概念,所以,他当时并没有建议实行DST。而真正首先提出“DST”概念的是一位英国建筑师William Willett(威廉·维莱特)。他于1907年,正式向英国议会提出DST的设想,主要是为了节省能源和提供更多的时间用来训练士兵,但议会经过辩论没有采纳。
1916年,德国首先实行了DST。英国由于害怕德国会从中得到更大的效益,因此紧跟着也采取了DST,(可笑的是由于1916年英国实行DST节约了大约15%的煤气和电力。电力和煤气公司为了弥补“损失”,也将价格提高了15%。不过,在全球能源危机的今天,这种事情已经不太可能发生了)。不久法国也效仿实行。1917年,俄罗斯第一次实行了DST,但直到1981年,DST在俄罗斯才成为一项经常性的制度。1918年,参加了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美国也实行了DST,但战后立即取消了。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美国又实行了DST,之后,直到1966年,美国才重新实行DST。而欧洲大部分国家则是从第四次中东战争导致首次石油危机3年后的1976年,才开始实行DST。
目前全世界有100个以上的国家每年要实行DST。西方发达国家,除日本以外,都实施DST。所有的欧盟国家也都实施DST。DST在世界上已经得到广泛实施,并且已经有很成熟的实践经验。
鉴于每个国家大小不同,其所处的地理位置不同,选择的时区不同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所以,各个国家采用DST的具体规定也有所不同。目前全世界有100个以上的国家每年都要实行DST。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建议,从1996年起夏令时的有效期推迟到10月份的最后一个星期日。下面,我们来看看世界各国目前实行DST的情况。
1、美国 DST的实行与否,完全由各州县自己决定。美国不实行夏令时的地区包括:亚利桑那州、夏威夷、印地安那州内位于UTC-5 美国东部时区的地区、波多黎各和维尔京群岛 、美属萨摩亚。美国实行DST的地区的DST的时间长达七个月,即从每年4月份的第一个星期日开始,一直到每年10月份的最后一个星期日结束。国会众院能源暨商业委员会已通过能源法案修正案,将DST实施的时间再延长两个月。若国会两院通过该法案,美国的DST时间将改为从每年3月份的第一个星期日开始,至11月份的最后一个星期日结束,长达九个月之久。
2、墨西哥 由于墨西哥城市长不同意总统实行DST的决定,所以在墨西哥城有的区服从总统实行夏令时,有的区则服从市长不实行夏令时。
3、加拿大 从4月第一个星期日到10月最后一个星期日实行夏时。但萨斯喀彻温省大部分地区不实行。
4、欧盟各国、俄罗斯和瑞士实行DST的时间都是从每年3月的最后一个星期日到10月的最后一个星期日。由于欧盟国家跨三个时区,所以根据所在时区不同,从半夜1/2/3时同时变更。法国、德国和意大利等多数欧盟国家的夏令时比格林尼治时间快2小时;英国、爱尔兰和葡萄牙的夏令时则快1小时,即比多数欧盟国家晚1小时;芬兰和希腊的夏令时则要比格林尼治时间快3小时。
5、澳大利亚 只有东南部各州实行DST,由于澳大利亚处于南半球,所以澳大利亚的DST是从每年10月的最后一个星期天到第二年3月的最后一个星期天止。塔斯马尼亚岛则是从每年10月的第一个星期天开始实行DST。
6、新西兰也处于南半球,所以,它是从每年10月的第一个星期日到第二年3月的第三个星期天实行DST。
7、蒙古实行DST,时间是每年3月的最后一个周末起至9月最后一个周末止。
8、黎巴嫩也实行DST,按惯例,其DST将在每年10月的第一个星期天结束。2000年10月亚洲杯足球赛在黎巴嫩举行时,由于黎巴嫩实行DST,并因为亚洲杯而延长了DST,差点让中国的电视记者把直播时间搞错了一小时。
9、以色列于每年4月的第二个星期一凌晨1点钟开始在全国实行DST,直到9月的最后一个星期天为止。
10、在非洲,埃及也实行DST。其执行DST的时间是5月1日-9月30日。
11、日本 虽然还没有实行DST,但日本政府已为此讨论了30多年。2001年,日本环境厅、经济企划厅和通产省的一份全球环境与个人生活方式的调查表明,59.7%的受访者支持引入DST,20.1%反对,20.2%人说不知道。而在1990年,受访者的反应是35.2%赞成,30.5%反对,34.3%的人说不知道。可见过去10年公众对利用DST节约能源的看法有了相当大的转变。
在历史上,我国也实行过多年的DST。
自从1916年,德国首先实行夏时制后,DST之风也传到了我国。1919年,当时的中华民国在我国最有洋味的两个城市上海和天津曾短暂地实行了一年的DST。但由于居民对DST的认识不足,政府的宣传力度不够以及当时的社会情况等诸多原因。当时实行DST给大家的留下的基本印象就是“混乱”。所以在搞了一年以后,就不了了之。张爱玲在她的小说《倾城之恋》中曾把DSL描写成“跟不上生命的胡琴。”
据一些占星周易网站提供的资料显示,我国还曾在如下的时间段内实行过DST:
1935年至1951年,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
1952年3月1日至10月31日
1953年至1954年,每年4月1日至10月31日
1955年至1956年,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
1957年至1959年,每年4月1日至9月30日
1960年至1961年,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
1974年至1975年,每年4月1日至10月31日
1979年7月1日至9月30日
但笔者没有查到更多的资料对这些时间进行印证。
我们印象最深的,也是我们亲身经历过的DST是1986年至1991年在我国大陆地区实行的DST。执行时间为每年4月中旬的第一个星期日凌晨2时整(北京时间)起至9月中旬的第一个星期日凌晨2时整(北京夏令时)止。由于1986年是第一年实行,所以1986年DST的起点延迟到5月4日。具体如下:
1986年5月4日至9月14日,
1987年4月12日至9月13日,
1988年4月10日至9月11日,
1989年4月16日至9月17日,
1990年4月15日至9月16日,
1991年4月14日至9月15日。
1992年后,我国暂停了DST的实施。据悉:“那是因为具体操作没有达到预想的效果。”
我国香港地区曾于1941年至1979年(1977年和1978年未实行)实行DST,其执行方案为4月1日至10月21日,香港夏令时间的计算方法为香港标准时间加1小时。在日本占领时期的几年间(1942年-1945年)香港曾全年实施。1980年后,香港不再实行DST。
虽然从前面的分析中我们能够看到:在我国重新实行DST,从地理位置来看是可行的,从节约能源的战略角度来看,也是很有必要的。但是,我们也必须面对1980年代我国实行和1992年暂停实行DST所带来的对DST的种种非议和负面效应。我们也必须汲取当时积累的一些经验和教训。
我们先来面对公众对DST提出的质疑。
质疑一:夏时制只对上班族有作用,对于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农民来说意义不大。
质疑二:各地区可以根据当地特点,例如地理位置、生活习惯等来调整上下班时间,在适宜的地区实行弹性工作制。没有必要大动干戈地实行DST。
以上两种质疑DST的观点,最具普遍性。这两种观点都把调节工作时间当作了DST的核心内容。这其实是对DST的一种误解。DST不是要单纯调节上班人员的工作时间,而是旨在调节(适用区域内)全民的生活时间(我们称为社会时间)。DST所节约的能源并不是来自办公场所,而是来自生活用的照明和其他生活用电。所以如果仅仅是调整工作时间,是起不到太多节能效果的。DST是通过调整区域内的社会时间,使得工作时间自然提前一个小时。而如果仅仅单纯地调整工作时间,很难全面驱动社会时间的调整,以适应工作时间的调整,既达不到节能的目的,甚至更可能影响上班族的夜间休息。而对于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农民来讲,今天“息”的含义和20年前“息”的含义也已大大不同了。20年来农村用电的高速发展,也使得DST的实施在我国农村将会取得意想不到的成果。
质疑三:夏时制使铁路和航班需要每年修改时间表,造成麻烦。这其实也是上述基于对DST节能的误解所造成的。铁路运行本来就是24小时连续进行的,所以,我以为铁路运行根本没有必要随DST的实行来调整。只要把图定时刻向后推一个小时就行了。这样,就只需重新印制一下时刻表就行了。并不会增加多少麻烦。至于航空就更没有什么“麻烦”可言。我国的民航时刻表本来就是每年的春秋(一般是3月份和10月份)各调整一次,如果我国实行DST,就只要把春秋例行的调整和DST实行的日期结合起来就行了。当然,DST的施行,肯定会带来一些“麻烦”, 但是,就全社会来讲,某些部门的这些“麻烦”与能源的节约比起来,是值得的。而且这些麻烦也不是很难克服的。
质疑四:DST扰乱了儿童和老年人的生物钟,违反人的正常生理节奏。这种质疑不仅在我国,在其他国家也曾出现过。2003年春天,俄国家杜马(议会下院)一些代表以部分医生研究发现,夏时制会影响人的健康为由,试图要求杜马取消夏时制,但提议未被通过。为此,俄罗斯医学科学院的专家对此进行了研究。他们认为,夏时制对人体健康几乎没有负面影响,只是某些人会感到有所不适。并且这种情况引发的身体不适往往不是身体的实际反应,而是那些确信时制转换会有害健康的人自我心理暗示的结果。即使如此,这种不适感在1至2周后就会消失。因此我们绝没有必要对此担心。此外,有人认为,DST对患有夜盲症的人大有好处。但还没有见到医学研究的报告。
质疑五:傍晚的延长导致汽车增多,使得空气污染加剧,还造成交通事故增加。这显然是没有什么道理的。DST的实施并没有改变时间的长短,怎么会将傍晚“延长”?而恰恰相反,实施DST,可以使得人们能够更长时间在有日光的时候开车,因此更能够减少交通事故。
质疑六:我国新疆实行的是北京时间,上午10时才上班,2时才吃午饭;如果实行夏时制,便要11点才上班,下午3点才吃午饭。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所以,我们如果要重新实施DST,就必须考虑好这个问题。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到,社会上对于DST的诸多质疑,多是出于对DST的误解和心理作用,有些质疑根本就是由于人们的惰性而产生的逆反心理编造出来的。在正确认识了DST,克服了心理因素的影响后,我们不仅不会对DST产生反感,同时我们还会发现除了DST的诸多优点:DST的实施使得人们能够更长时间在有日光的时候活动,因此能够减犯罪。而一年重新设置两次时钟的心理效果也可以更好的唤起民众保护能源的意识。
1991年后,我国暂停了DST的实施,至今已经15年了。时过境迁,现在的一些情况已经和当时的情况大不相同。比如能源问题的重要性、电价的大幅提高以及电能在家庭中使用的增加、国民对环保认识的提高等都会导致民众对DST的重新认识。日本是西方国家中唯一没有实行DST的国家,但日本政府一直没有放弃实行DST的努力。2001年,日本环境厅、经济企划厅和通产省的一份全球环境与个人生活方式的调查表明,59.7%的受访者支持引入DST,20.1%反对,20.2%人说不知道。而在1990年的调查中,受访者的反应是35.2%赞成,30.5%反对,34.3%的人说不知道。由此可见,过去10年公众对利用DST节约能源的看法有了相当大的转变。又过了5年,我想这个数字肯定又会有所改变。
只要我们能正确理解DST,只要我们能正确处理我国土地区域东西跨度较大的问题,相信DST离我们已不是太远。
参考:袁峻 《鼓吹夏时制(D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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