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A广告公司
美国广告代理协会(American Association of Advertising Agencies)
该协会是上世纪初由美国各大著名广告公司所协商成立的组织,成员包括:Ogilvy&Mather(奥美),J.WalterThompson(智威汤逊,JWT),McCann(麦肯),Leo Burnett(李奥贝纳),DDBO(天联)等等著名广告公司。该组织的最主要协议就是关于收取客户媒体费用的约定(17.65%),以避免以AC恶意竞争,此后各广告公司都将精力集中在非凡的创意和高超的客户服务中,从而创造出一个接一个美妙的广告创意。从而4A也成为众多广告公司争相希望加入的组织。
从上世纪70年代末到90年代初,4A成员们渐渐的进入到华人世界里,从台湾、香港一直来到中国大陆。由于国内的尚未允许外商独资广告公司的存在,所以4A公司往往与国内公司合资成立合资广告公司,比如盛世长城(Saatchi&Saatchi与长城),智威汤逊中乔(J.WalterThompson与中乔)等等。
80 年代末90年代初,改革开放初期随着跨国公司纷纷进入中国,国际广告公司也纷至沓来。当时,国内的广告业尚未发展,4A公司凭借着国际客户的声誉以及大胆而精妙的创意、精彩的导演和拍摄树立了其在国内广告界的名声,国内广告界渐渐了解了4A公司,4A公司便成为代理国际品牌广告代理公司的代名词了。
那些并不是4A成员的国际广告公司也被列为4A之列,比如Dentsu(电通,日本最大的广告公司,业务量甚至超出了许多4A公司),博报堂等等。由于广告公司的人员流动性比较大,所以大多数的广告人都有多家4A公司的背景。
所以一般我们所说的4A是指国际性有影响力的广告公司,如奥美、智威汤逊、精信、麦肯、电通、电扬、BBDO、李岱艾等。
大陆目前只有广州成立4A协会,简称为“广州市综合性广告代理公司协会”,成员有本土公司亦有外资公司。
1979年中国开放时,第一家外国广告代理商日本电通公司开始为日本家电产品在中国市场做广告。时至今日,日本电通在中国成立了三家合资公司。从80年代日本家电进入中国市场以来,越来越多的外国品牌来到中国市场,伴随着客户的市场开拓,跨国4A广告公司紧随而来。至1994年底,进军大陆的外商(合资、合作)广告公司(包括绝大部分的全球著名跨国广告公司)已达300家。
1998年全球前10名广告公司全部在中国设立了合资公司(包括盛世长城国际广告有限公司、麦肯·光明广告有限公司、智威·汤逊中乔广告有限公司、上海奥美广告有限公司、上海灵狮广告公司、北京电通广告有限公司、美格广告有限公司等)。
由于大量国际品牌涌入中国市场,跨国4A广告公司在中国的发展非常迅速,在中国大陆前50家广告公司排序中,外资公司已占22家。1996年开始,跨国4A广告公司除服务于跨国企业客户外,纷纷争取国内企业大品牌客户,开发国内市场,给本土广告公司带来较大的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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