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3月19日
1996年3月19日 星期二
农历 2 月初一丙子年 辛卯月 乙卯日
1996年3月19日 数学家陈景润逝世
1996年3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授权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部分毒品犯罪死刑案件的通知》发布
1996年3月19日,著名数学家陈景润因病长期住院,经抢救无效逝世,终年63岁。
陈景润,1933年生,福建福州人。研究员,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1953年毕业于厦门大学,留校图书馆工作。1957年后,历任中国科学院数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研究员。中国科学院数理学部委员。1973年发表的论文《大偶数表为一个素数与不超过两个素数乘积之和》(即“1+2”),把哥德巴赫猜想的证明推进了一大步,被国际学术界推为“陈氏定理”。 陈景润在解析数论的研究领域取得多项重大成果,曾获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何梁何利基金奖、华罗庚数学奖等多项奖励。他是第四、五、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著有《数学趣味谈》、《组合数学》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授权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部分毒品犯罪死刑案件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为了及时有力地打击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等犯罪活动,切实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十三条关于对于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判处死刑的案件的核准权,最高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得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行使的规定,经本院审判委员会1996年3月19日第八百零三次会议讨论决定:自本通知下达之日起,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甘肃省的毒品犯罪死刑案件的核准权(本院判决的和涉外的毒品犯罪死刑案件除外),依法分别授权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行使。
特此通知,希即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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