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
| 昌黎 | |||||
| 拼音: | chang li | ||||
| 解释: | 1.唐韩愈世居颍川,常据先世郡望自称昌黎(今河北省昌黎县)人;宋熙宁七年诏封昌黎伯,后世因尊称他为昌黎先生。 2.借指韩姓。 昌黎县位于河北省东北部,隶属于秦皇岛市,是全省首批扩权县之一。地处京津唐经济区、东北经济区、环渤海经济区三大经济区交汇处,北枕碣石,东临渤海,西南挟滦河。全县总面积1212平方公里. 汉称盘县,唐名石城,辽为广宁县。金大定二十九年(1189年),启用久废的旧郡名“昌黎”为县名(实际与昌黎旧郡无关)。据传,昌黎为黎民百姓昌盛兴旺之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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