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村
黎明村位于水网平原地区,土壤肥沃,河港密布,灌溉便利,有着发展农业优越的自然条件。为了保证粮食丰收,村实行机耕水利包干制。在砖瓦厂设立了农机水利服务车间,机手农闲务工,农忙耕田。全村实行统一放水,统一机耕。投资68万元,改筑水泥渠道。同时,更新机埠设备,使排灌系统畅通无阻。田头全部安装了农用脱粒电网,完善了农业整体优化制度。
小蚕饲养,技术要求高。实行承包责任制后,一家一户养小蚕,对缺劳力、缺技术的农户来说,存在着一定的困难。随着企业的发展,职工人数逐渐增加,农业劳动力又相应减少。针对这一情况,村建立了小蚕饲养服务公司和小蚕用叶基地。服务公司把小蚕饲养到三龄后,再分散到各农户饲养。同时,对大蚕的饲养进行科学管理,具体指导。从而方便了农户,解决了缺劳力、缺技术户的实际困难,为蚕茧生产的丰收奠定了基础。
黎明村的村办工业,经历了从无到有,逐步壮大的过程。1965年,村办起砖瓦厂,是为村办工业的起点。1977年,又办了水泥预制厂。两厂由于规模小,效益低,年产值只有15万元,利润不到1万元。1980年自集资金20多万元,兴建大型砖瓦厂,规模和效益大大提高,为村办工业的长足发展打下了基础。自此之后,工业的发展便日新月异。1984年后,村陆续兴办了桐乡电工器材厂、福利电线厂、永秀印刷厂、杭州丽华服装厂一分厂、嘉兴美桐工艺品有限公司和中国微生物学会桐乡联营厂。生产包括电工器材、电线、工艺品、床上装饰用品和医用蜜环菌等产品。1992年工业销售产值1636万元,利润107.7万元。与1977年相比,产值增加近90倍,利润增加100多倍。
1992年,年产粮食1689.69吨,蚕茧1217担,油菜籽78.31吨;饲养生猪3915头,家禽4585只,湖羊年终存栏1515头。工农业总产值1966.68万元,其中工业产值1636.47万元,农业产值330.21万元。人均收入达到1622元,已过上较为富裕的生活。
道路建设。1985~1986年,投资8万多元,修筑乡村道路,实现全村各村民组之间组组通水泥路。1987~1991年,又投资30多万元,建造3座公路桥,还筑起了全长500多米的简易公路,实现全村各自然村之间片片通公路。
绿化植树。统一规划,实行田成方、树成行的整体化措施。治虫、施肥等管理措施有专人负责。绿化覆盖率26.7%,房前屋后达67.7%。机耕路两旁成材树木计11400多株。使全村绿树成荫,环境幽美。饮水卫生。1986年,村投资16万元建造了自来水厂,户户安装了自来水管,家家用上了清洁卫生的自来水。
黎明村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基础上,两个文明一起抓,教育先行,推动各项公益事业的发展。
教育为本。从1985年开始,全村实行小学生免费入学,初、高中生有助学金,大、中专生录取后有奖学金的制度。具体办法:小学生代管费和学杂费全部由村集体支付。初中学生,每人每年发助学金40元。高中学生,每人每年发助学金50元。考取中专的学生,每人发100元;考取大专的学生,每人发150元,在每年新生入学时开欢送会,并一次发给,以资鼓励。同时做到尊师重教,提高教师待遇。全村教师除按规定享受工资待遇外,村里另发教师生活补助费:公办教师每人每年100元;民办教师因一般待遇较低,每人每年300元。对教学校舍,每年进行一次刷新。由于全村上下认识到教育的重要意义,学生勤奋学习,教师努力施教,学习风气良好,17年来无流生出现。自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来,已有24人考取中专,10人考取大专;其中1人已成为清华大学研究生。村小学多次被评为县级先进集体。黎明村为国家输送了大中专生,又培养了大批具有初、高中文化知识的新一代村民,为村的经济进一步发展增添了后劲。
黎明人热爱集体,助人为乐的精神文明新风尚已初步形成,文明户、五好家庭户逐年增加。村里对村民的生老病死作了妥善的安排,做到生有规划、老有劳保、病有医疗、死能安息,形成一套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
计划生育。1984年以来,已连续8年成为无计划外生育、无大月份引产、无早婚的"三无村"。村妇女主任袁玲香十二年如一日,努力搞好计划生育工作,多次获得了省、市、县各级政府的表彰和奖励。1992年9月,入选我国首次评选的全国计划生育"基层百星",是嘉兴市唯一获此殊荣的计划生育干部。
老年实行养老金制度。1985年开始,每年拨款17000多元,对全村男性65岁以上,女性60岁以上的老人,每人每季发给男12元,女9元,帮助老人安度晚年生活。
五保户安度晚年。1984年,村投资4万元,造起了三楼三底的敬老院,使五保老人享受美好的晚年生活。村共有五保老人5名,年龄最大的已有73岁。每人每月供应大米30斤,食油、食糖、鸡蛋各1斤,每月发给零用钱35元。每年春节,每人发给新衣服1套,猪腿1只,鸡2只,草鱼2条,村领导上门拜年慰问,赠送礼品。每人发给电风扇1把,收音机1台,5位老人共用一台电视机。老人生病有人照顾服侍。
合作医疗制度已建立23年,村民生病能获得及时治疗。每人每年收取合作医疗费4元。医疗费用20~100元,报销20%,100元以上的报销40%。对困难户进行适当补助。主要解决大病大伤,防止因病致贫。如土桥横姚有根之妻,住院2个多月,报销4000多元;南埭陈洪寿,1991年患了严重的乙型肝炎,化去医疗费12000多元,按制度报销4800多元。帮助患病村民家庭渡过难关,保障村民身体健康,深受村民拥护。
殡葬改革。1987年,村实行了殡葬改革,彻底清除骨灰土葬占地的现象。1988年,投资5万多元,建造了744平方米的安息堂。死者的骨灰盒按村民组顺序安放架上,登记入档,详载死者户主姓名、本人姓名、死亡年龄、死亡日期、死亡原因等项目,以便存查。村又对死者家属发给50元补助费,从而使殡葬改革顺利进行。
黎明村地处萝北县城所在地凤翔镇东郊区,距县城所在地7公里。黎明村始建于1952年,原名浩星屯,1957年改名为黎明村。全村行政区域面积576公顷,总耕地面积490公顷(其中水田290公顷,旱田200公顷),林地面积44公顷,草原面积32公顷。现有农户224户,总人口836人。2006年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为6600元(不含劳务输出收入)。自2000年以来,黎明村先后被评为省级卫生文明村、省民族团结先进村、省级全民健身运动先进单位、全省计划生育“三结合”示范村、省级文明村、省级安全文明村,市级五好村党支部等荣誉称号,2003年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村标兵”,2005 年11月,又被评为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村,是鹤岗市唯一获此荣誉的村。
黎明村经济结构以种植业为主,畜牧业和第三产业为辅。种植业结构中,以水稻种植为主,种植业收入占该村农业总收入的55%。畜牧业发展是近两年起步的,规模尚小,畜牧业总收入占该村农业总收入的25%。商饮及劳务输出等第三产业发展迅速,劳务输出人数377人(占全村人口总数的45%,其中国内劳务212人,国外劳务165人),年收入占总收入的近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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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建华农业信息网 http://www.jhq.gov.cn/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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