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文帝曹丕
三国时期魏国君主﹑文学家。字子桓。沛国谯县(今安徽亳县)人。魏武帝曹操次子。东汉建安十六年(211)﹐为五官中郎将﹑副丞相。二十二年﹐立为太子。延康元年(220),曹操死﹐继位为丞相﹑魏王。当年十月﹐迫汉帝禅位﹐自立为帝﹐国号魏﹐改元黄初﹐将都城由许昌迁至洛阳。在位七年。曹丕坚持大权独揽﹐设立中书省﹐其官员改由士人充任﹐与西汉用宦者充任中书不同。原由尚书郎担任的诏令文书起草之责转由中书省官员担任﹐机要之权渐移于中书省。在他统治之初﹐三公希预朝政。废除东汉以来灾异归过三公的旧习。鉴于东汉母后干政和外戚之祸﹐定令妇人不得预政﹐群臣不得奏事太后﹐后族之家不得当辅政之任。控制藩王极严﹐子弟皆“不闻邦国之政”﹔所封王国﹐土地荒瘠﹐人口寡少﹐军事力量极弱﹐并专设官吏对他们进行监督﹐目的是防帝位争夺。为防统治秩序混乱﹐下诏敢有沿袭东汉旧习﹐子弟为父兄私复仇者﹐皆族诛﹔还规定除谋反大逆之外﹐敢行诬告﹐“以其罪罪之”。他又建立并推行九品中正制﹐力图把用人权从大族名士手中收归朝廷。通过这一系列措施﹐进一步巩固了魏国统治。他曾三次亲自统军伐吴﹐因条件不成熟﹐皆无功而还。
曹丕爱好文学﹐并有相当的成就。写下《燕歌行》等中国较早的优秀七言诗。所着《典论.论文》﹐在中国文学批评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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