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永成
| 人物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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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名: | 马永成 |
| 别名: | 马永成 |
| 家乡: | 福建 |
| 性别: | 男 |
| 国籍: | 中国 |
| 出生年月: | 1965年6月14日 |
| 所处时代: | 现代 |
| 职业: | 政治 总统府副秘书长 |
| 重要事件: | 2008年11月3日因国务机要费案被起诉。 |
| 还有未完善内容, | |
人物关系
编辑马永成:前中华民国总统府副秘书长,民主进步党籍,籍贯福建福州,出生台北市,出身眷村。
台湾政治人物马永成于建国中学毕业后,进入国立台湾大学政治系就读,在学期间与罗文嘉等人参与学生运动;之后马永成与罗文嘉都出任时任立法委员的陈水扁国会助理,2006年以来,马永成受到在野党立法委员的强烈批评,被指控涉及多宗弊案。2006年6月1日,受台开案总统陈水扁释权影响辞去总统府副秘书长一职。2008年11月3日因国务机要费案被起诉。姓名:马永成
籍贯:福建福州
党籍:民主进步党籍
出生年月:1965年6月14日
毕业大学:台湾大学政治系
主要职务:
台北市政府新闻处长与市政府对外发言人
总统府副秘书长
“总统”办公室秘书兼“总统府”发言人
大学时期已是学运的要角,曾是政治大学学生联合会自治设计暨推动委员会召集人。推动普选学生会会长,并当选首任民选学生会副会长。主办过台、港、大陆三地学生交流,讨论政治与社会
发展等问题。1991年退役后任“立委”陈水扁的助理,并与陈及罗文嘉共同筹组“军人法纪人权促进会”,组织群众到“立法院”抗议请愿。是“夜审郝柏村”的幕后策划人。
1993年任“福尔摩沙基金会”执行长。
1994年升任陈水扁办公室主任,后任陈竞选台北市长总部组织执行总干事。
1995年任台北市市长室参事、市长办公室主任。
1997年任台北市政府副秘书长兼发言人、市长办公室主任、新闻处处长。
1998年9月被检举喝“花酒”而辞去台北市副秘书长兼发言人之职,并于1999年9月遭台“监察院”以违反公务员规定弹劾。
1999年底全力为陈水扁竞选“总统”助选。
2000年5月起任“总统”办公室秘书兼“总统府”发言人。
政坛10年马永成转变大,继前“行政院副院长”邱义仁之后,陈水扁的亲信--“府副秘书长”马永成也难逃被收押的命运,回顾这位昔日扁当局的核心人物,马永成的行头从10年前的呆面书生,
蜕变为时尚型男,手表一只就要台币57万元,这恐怕是一般上班族一年半的薪水,眼镜也要价2万,加上名牌西装、衬衫,从里到外,马永成就是有藏不住的贵气。圆圆的黑框眼镜,俗到不行的麦当劳发型,别怀疑!这就是早期马永成的样子,很难跟现在留着落腮胡、都会型男般的马永成联想在一块;10年前10年后的改变,从行头就可以一窥究竟--马永成右手戴的表是号称表界劳斯莱斯的江诗丹顿,白金材质,定价57万元,现在已经停产。他脸上的眼镜也大有学问,除了流行时尚外,它可是丹麦名牌PRODESIGN的产品,材质是超轻钛金属,光是镜框就要1万元以上,加上镜片要2万元起跳,他身上穿的是不马虎,西装都出自五星级饭店,做了40年的西服师傅一看就知道马永成品味不凡,他说,好一点的料,加专业师傅,西装要6万多元,一件衬衫也少说3千元,算是里头最平价的行头。10年的光阴过去,马永成历经了人生贫贵,如今变成阶下囚,暂时也用不到这些高贵行头了。
马永成扮演“陈水扁分身”两人命运“难分难舍”,陈水扁心腹马永成4日被列弊案被告并收押。台湾《联合报》报道说,从无到有、从云端摔到谷底,马永成的政治生命可说是因陈水扁而活着。马永成自2000年进入陈水扁任内办公室,曾说“千万不要当苏志诚第二”;2006年请辞扁办副秘书长,
曾试图走出自己的路,但机要费案再度把马、扁两人的命运牢牢绑在一起。马永成的个性和行事风格从打篮球就看得出来,他擅打控球后卫,这个位子必须盱衡全场、运筹帷幄,把球传给最有得分机会的队友,控球后卫必须冷静,但需要出手的时候,马永成绝对会单挑上篮,毫不手软。陈水扁给马永成机会,马永成帮扁制造舞台,马永成才能以“外省第二代”的身份挤进民进党权力核心。陈水扁从“立委”、台北市长一路拼到台湾地区领导人;陈水扁口中的“小马”无役不与;扁系人士形容,“两人关系早已超越上司与部属,情同父子。”只要马永成出现,大家都心照不宣,他就是“陈水扁分身”。马永成对陈水扁可说是“一路走来,始终死忠”。马永成和陈水扁的政治生命只有两次分离,一次是十年前的喝花酒风波,让马永成毅然请辞台北市府副秘书长,虽然和陈水扁短暂分离,但当时的事件也让马永成更加内敛,宁愿当个幕僚藏镜人,一度还被外界形容成最神秘的“童子军幕僚”。第二次分离是,2006年陈水扁家庭爆发台开弊案,陈水扁宣布权力下放,马永成请辞扁办副秘书长,他不讳言想走出自己的路,“不想当苏志诚第二”;友人都鼓励出马选举,但“第一幕僚”的光环太深刻,成为马永成无法走上第一线的政治宿命。陈水扁和马永成曾经一路情义相挺、也曾经短暂分离,但机要费案让他们两人必须同时面对司法审判,马永成的命运再度和陈水扁难分难舍。
马永成涉嫌助陈水扁诈领侵占机要费被收押,检方特侦组侦办陈水扁机要费案,首次以被告身份传讯前陈水扁任内办公室副秘书长马永成;讯后检察官认为,马永成在担任陈水扁办公室主任时,涉嫌协助陈水扁家诈领、侵占机要费320万元,将他当庭逮捕,并以有串证之虞,向台北法院声请羁押禁见获准。此一结果,让前五次都以证人身份应讯的马永成难过“第六关”,成为扁家贪渎、洗钱案第九位收押的被告。马永成自2008年8月27日以来,曾五度以证人身份被特侦组传唤到案,协助调查陈水扁支领机要费“机密费”过程;
据了解,特侦组从原陈水扁任内资政吴澧培及在押的林德训、陈镇慧的供词,加上吴澧培提供的账户资料,勾稽出马永成涉嫌协助陈水扁诈领机要费,并以机密费不实核销。同时,为厘清机要费的支领及核销过程,特侦组昨日也传唤前陈水扁任内办公室会计长冯瑞麟、前陈水扁任内办公室交际科长保经荣作证。当年台“高检署”查黑中心侦办机要费案时,调查认定属于“机密外交”的某“资助案”,经特侦组重新发动调查,发现马永成在陈水扁办公室主任期间,奉陈水扁指示,把机要费的“机密费”320万元新台币交给时任陈水扁任内办公室副秘书长的黄志芳,黄志芳再汇出美金99700元给吴澧培,再由吴澧培汇入吴景茂户头内。马永成过去五度应讯时,均向特侦组强调,该笔320万元新台币系由陈水扁直接交付,并非来自机要费;据悉,特侦组多次提讯陈镇慧,并根据吴澧培的供述及签署查账授权书后,掌握马永成与林德训共同涉嫌诈领及侵占机要费5000万元新台币的具体事证后,才将他改为被告。据了解,马永成昨日仍保持一贯态度,向特侦组交代支领款项及资金流向,但他自认没有中饱私囊,一切依陈水扁指示办理,没有犯罪。马永成在中信集团与前中华开发董事长陈敏熏争夺开发金经营权、中信金控插旗兆丰金事件上,曾扮演穿针引线的角色,引介辜仲谅、辜仲莹兄弟,多次赴玉山官邸,向吴淑珍表达并购的意愿。特侦组日后也将针对岛内“二次金改”及扁家洗钱案等借提马永成。
王子斗老臣,台媒称陈致中揽大权使马永成失势,前陈水扁办公室副秘书长马永成在2002年“金改”初期是各金控极力拉拢的超级掌门人,他与这波遭检调约谈的元大马家、中信辜家都交情匪浅,但后来却因陈水扁儿子陈致中在2005年回台结婚后,以“王子”身份独揽大权,加上马永成后来也因机要费案请辞,大权就转到陈致中的手上,也让原本极力拉拢马永成的各金控,这时也都纷纷向陈致中靠拢。
在2004年之前,官邸里最吃得开的金控是中信辜家,因为中信集团少东辜仲谅和马永成称兄道弟。辜家兄弟靠着马永成在官邸的人脉,轻松打入扁家,而辜仲谅也礼尚往来,让马永成的同学高人杰出任中信金副总。辜家兄弟的好品味是吴淑珍想学习的对象,而陈致中也因与辜家兄弟亲近,开始学习如何过上流社会的生活。辜家兄弟好不容易与扁家建立的关系,最后因马永成的失势而生变,不过外界揣测,辜家这时依旧认为扁家可助中信金壮大。因此在日本留学的辜仲谅后来前至日本避风头时,很有可能是在暗中为扁家的巨款布局,而中信东京分行的私人银行可能就是扁家的金库。辜家的好日子在陈致中在2005年回台结婚后逐渐变调,报道指出,当时辜家看上的复华金不但被元大抢走,甚至辜仲莹还被吴淑珍叫到官邸训斥一顿。而元大马家之所以异军突起,主要是官邸总管陈慧游(后来出任台阳投信董事长)牵线,马家兄弟了解吴淑珍的喜好后,就想尽办法讨好,更在陈致中结婚前询问马永成“行情”,总价台币600万元的红包最后便以旅行支票的方式辗转汇入扁家账户。辜家在2004年“大选”前,因连宋胜出呼声很高而有见风转舵想法,在不敢做太明显的情况下,两边都押,也让扁家开始怀疑辜家的忠诚度,因此两家渐行渐远,加上后来马家兄弟获吴淑珍欢心,辜家只好被迫黯然离去。
从陈瑞仁开始查公务机要费案号以来,马永成“五度五关”逃过被羁押的命运。不过,在吴澧培签下授权查帐同意书的那一刻,马永成以资助民运人土所建立的防火墙瞬间崩塌。据检方查出,三百三十万的“机密外交”费流入吴澧培的账户,再转汇给吴景茂,马永成犯罪事实从而无所遁形。马永成被当庭逮捕收押,是他涉嫌帮助诈领侵占陈水扁所称的“机密外交”──资助海外民运人士的汇款,
至少三百三十万元以上。但吊诡的是,陈瑞仁检察官侦查该部分时,认定确有此项“机密外交”,事实上,陈瑞仁只查了一半,就是岛内汇款部分;但特侦组侦办时,不仅有埃德蒙的海外情报,再加上到案的吴澧培,签署海外查帐授权书,使得所谓的“机密外交”的汇出款的最终户头被查出。陈瑞仁在侦办时,曾对陈水扁所称部分公务机要费用于“机密外交”,做了一番查证,其中二次资助海外民运人士部分,检察官认为确有其事,应属“机密外交”支出,所以在侦结时,将该名“海外民运人士”的身分,列为机密。依查这二次“机密外交”的汇款,全部都是由马永成主导;二OO四年十一月十七日由民间人士郑明惠,汇出美金九万九千七百余元,而这笔款项的来源,则是来自当时任“总统府副秘书长”的黄志芳交付的现金新台币三百三十万元,而黄志芳的钱则来自马永成。第二次汇款,在二OO六年四月及六月间,由另一名民间人士杨丰明,在外国先后二次各交付现金五万美元给许姓华侨,再转交予该民运人士。而此十万美元,则是由另一民间人士张维嘉从第一银行天母分行,分二次汇给杨丰明,事后,甫调任“行政院”反恐行动管控办公室主任的郭临伍,再分二次各五万美金现钞及一百六十多万元台币现钞给杨丰明。至于郭临伍的十万美元现钞,则来自马永成。马永成在陈瑞仁调查时,坦承这二件“机密外交”都是由陈水扁交办,而支出都来自公务机要费中的“机密费”,不须提出发票请领,而检察官也查到所有的汇款申请书,也秘密传讯了受款的民运人士,确认有此机密外交。但陈瑞仁实际上只查了一半,而且在有机会突破时,又被“调查局长”叶盛茂摆了一道。
综观陈瑞仁在追查公务机要费的流向时,环绕的金融单位,全部都是在岛内,而阿扁或马永成讲的“机密外交”,大都是在外国,惟一胡扯的“南线项目”甲君,因编的时、地在岛内,一下子就被陈瑞仁揭穿。陈瑞仁在要侦结全案时,当时开曼群岛金融情报中心来函查扁家海外账户,这时如果陈瑞仁知道,整个案子可能会翻转,但调查局长叶盛茂不仅将此情报告知陈水扁,并隐匿该情报,使得陈瑞仁在查海外账户上,完全没有着力点。反观特侦组在侦查时,不仅艾格蒙洗钱防制中心提供资料,瑞士、新加坡、
美国及日本的合作也突破,使得扁家的海外账户几乎全曝了光,这种“以钱追人”的战术奏效,使得到案的人头户,面对摊在面前密密麻麻的数字,全部认栽。尤其,吴澧培到案后,签署海外账户查核同意书,使得陈水扁、马永成的海外“机密外交”金钱流向完全曝光,而且与扁家海外账户一比对,马脚全露。马永成主导的资助海外民运人士“机密外交”,受款人全都是吴澧培,而钱进入吴海外账户没多久,又全部转入吴景茂的海外账户,所以资助海外民运人士的“机密外交”根本是幌子,硬吃公务机要费并海外洗钱,才是目的。特侦组提示吴澧培、吴景茂的供词及海外对帐资料给马永成看时,他脸色惨白。其实,陈镇慧曾对吴淑珍搜集发票请领公务机要费,也曾有疑虑。吴淑珍每个月平均一至二次,会用小信封装发票,交由玉山官邸总务林哲民,转交陈镇慧请领公务机要费,请得后陈镇慧再将现金装在小信封,由林哲民转给吴淑珍收受。陈镇慧当时在收到小信封时,对吴淑珍搜集的发票内容有疑虑,认为多不是公务开支,是否可请,她不愿负责任,所以特以“立可贴”或用铅笔,注明“夫人”来提醒。但马永成说,陈水扁指示准由吴淑珍提出发票来申领公务机要费,因为老板下的指示,大家都噤声,即使不合法也只能照办。
不实发票,“国库”提款,吴淑珍以不实发票诈领公务机要费,五花八门,而特侦组就是要拆穿她的谎言,例如,发票中有吴淑珍多笔购买金饰,包括金元宝、金项链、黄金摆饰等,吴淑珍都称,是替陈水扁做公关,如赠送给外宾和一些长者、新婚、新生儿,但她又说不出受赠者为何人。直至特侦组人员搜索陈水扁家族的银行保险箱,发现内存金饰,金光闪闪,其中不乏金元宝、金项链、金链子,当场拆穿吴淑珍说谎的技俩,也使得诈领公务机要费,用于私人的证据,更加明确。“总统”的公务机要费,
发票申领的必须是“总统”本人,依宪法规定行使职权所实际支出的花费,包括政经建设访视、军事访视、犒赏及奖助、宾客接待与礼品致赠等,而吴淑珍并不是公务,但却以搜集不是公务支出的发票,向“总统府”请领公务机要费,竟可以予取予求,完全是陈水扁与马永成等人的包庇造成。让吴淑珍将“总统府”的“国库”,当成私人提款机。而核可吴淑珍申领公务机要费,主要是“总统办公室主任”,二OO五年二月接任的林德训,都因此案被收押禁见,而且依林德训的供词,他与马永成交接时,马永成有告诉他哪些人可以拿发票来申报,其中包括吴淑珍,至于还有谁,从提供发票者可看出“第一家庭”的成员都可以,包括陈致中夫妇、陈幸妤、赵建铭。始作俑者是马永成,接手的林德训都被押了,马永成又怎能逃过此劫?特侦组还使出欲擒故纵手段,五度纵放松懈其意志后,四日六度传唤将他由证人改列被告,讯后即向北院声押,让马永成原本轻松到特侦组,最后铁青着脸被移送到台北地院。原本陈瑞仁检察官在起诉书上指出,吴淑珍因不具公务员身分,但因与具有公务员身分之人(指陈水扁)共同实施犯罪,所以论以共犯,但还是向法院请求减轻其刑;马永成、林德训两人均犯伪造文书及伪证罪,检察官均认定他们有“苦衷”,所以也请求法院宣告缓刑;而陈镇慧只犯伪证罪,也坦承犯行,陈瑞仁认为她有悔意,请求法院宣告缓刑。
若依照陈瑞仁的起诉书,这四名被告除吴淑珍外,其余三人就算有罪也不致被关入狱;吴淑珍就算因贪污罪被判七年以上重罪,也因残疾加上医嘱(随时有猝死可能),监狱恐怕不敢关她,
只能让她保外就医,喧腾一时的公务机要费案,虽然名为打老虎,但实质意义并不大。不过在特侦组接手后,查的范围扩大不少,不仅认为陈镇慧涉嫌为扁家洗钱,而且涉嫌以他人发票报销公务机要费,与吴淑珍共同利用职务机会,诈取一千四百八十万元的公务机要费。检方是以侵占公有财物、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洗钱及伪造文书等罪嫌,以及有勾串之虞为由,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获准。至于林德训,检察官认定他长期核准同意陈镇慧出具不实审核报告,核销不实金额,协助扁家诈领、侵占公务机要费,且湮灭事证,已触犯括贪污治罪条例的侵占公有财物罪、利用职务诈取财物罪与伪造文书罪,涉嫌重大且有串证、湮灭事证之虞,所以也声请羁押禁见。外界咸认最懂得自保的马永成,也禁不起特侦组再三传唤检验,特侦组主任陈云南四日公开承认,马永成在公务费案已由证人改列被告,最后也是落得和陈镇慧、林德训一样下场,逃不了贪污案的共犯。从特侦组一连串的声押动作,以及声押罪名,都可以明显看出,早已踰越当初陈瑞仁检察官侦办公务机要费案的起诉范围,这些罪名一旦成立,都不可能给予宣告缓刑的机会。
陈水扁心腹、前“总统府”副秘书长马永成因涉嫌诈领“国务机要费”案遭收押,
陈水扁昨天为爱将喊冤,还要求马英九政府彻查壹周刊泄密责任,民进党中常委赖清德、段宜康、徐佳青昨天前往台北地检署,告发特侦组泄密。被法院裁定羁押禁见的马永成,2008年11月5日凌晨1时完成入所,编号“2715”。所方安排他住忠三舍,舍友是一名伪造文书的被告。民进党中常委罗文嘉直言,马永成不是坏人,过去8年时间,“小马”所扮演的角色很重要、权力也很大。但“国务机要费“使用和支配的人不是幕僚马永成、陈镇慧、林德训,“真正使用的人”不去处理,把守本分、没有用任何一毛钱的幕僚抓进去,台湾那有法治、标准可言?陈水扁办公室新闻稿指出,“国务机要费”用于“机密外交”之经费,与“外交部”所编列之“外交”预算用途不同,绝对没有一毛钱来自“外交部”的预算,并无重复核销情形,更无所谓马永成诈领、侵占“国务机要费”情事。对昔日重臣邱义仁、马永成相继遭羁押,陈水扁昨炮轰马英九说,这是“制造证据,押人取供”。
1、http://www.huaxia.com/jjtw/rdrw/2008/11/1212944.html
2、http://www.huaxia.com/jjtw/dnzq/2008/11/1220899.html
3、http://www.chinanews.com.cn/tw/mswx/news/2008/10-24/1424391.shtml
4、http://www.chinanews.com.cn/tw/twyw/news/2008/11-05/1438121.shtml
5、http://www.chinanews.com.cn/tw/twyw/news/2008/11-06/143902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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