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景名胜区
介
具有一定特色,旅游资源比较集中的整体性地域。它不仅是具有丰富且价值很高的风景名胜资源,而且是按国家规定程序报国务院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审定批准公布,并划定范围的区域。国家规定,凡是有观赏、文化或科学价值,自然景物、人文景物比较集中,环境优美,具有一定规模和范围,可供人们游览、休息或进行科学、文化活动的地区,应划为风景名胜区。中国风景名胜区分为国家级、省级,市县级三个级别。风景名胜区,有的以自然风光为主,名胜古迹为辅;有的以名胜古迹为主,自然风光为辅;有的自然风光和名胜古迹的观赏价值均高,二者有机地结合,融为一体。中国风景名胜区常常是较大旅游区的组成部分。 我国的风景名胜区,按其风景的观赏、文化、科学价值和环境质量、规模大小、游览条件等,划分为3级。
市(县)级风景名胜区,具有一定观赏、文化或科学价值,环境优美,规模较小、设施简单,以接待本地区游人为主,由市、县人民政府审定公布;
省级风景名胜区,具有较重要观赏、文化或科学价值,景观具有地方代表性,有一定规模和设施条件,在省内外由影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定公布;
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具有重要的观赏、文化或科学价值,景观独特,国内外著名,规模较大的,由国务院审定公布。
[1] 旅游运营网 http://www.lwcj.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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