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气象局
青海省气象局是一个直属事业单位,承担着青海省各类天气预报、重要天气、灾害性天气警报的制作与发布;组织青海省灾害性天气联防和青海省电视天气预报节目的制作与发布;负责天气预报的公益服务和专业、专项服务;承担对州(地、市)的天气预报制作的指导务及天气预报新技术的开发、引进等科研工作。
青海省气象台以提高预报、预测准确率和气象服务水平为目标,努力提高业务技术和气象现代化水平,先后通过新一代多普勒天气雷达系统、局域网宽带升级、NOTES办公网等项目建设,全面提升了气象现代化水平和业务服务的能力,为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特别是农业生产和社会公众开展了多层次、全方位、高质量的气象预报服务,防灾减灾,促进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方面发挥了重要气象参谋作用,取得了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青海省气象局始终把提高预报预测准确率作为气象服务立业之本。坚持“主动、及时、准确、科学、高效”的要求,坚持实施科技兴台和人才战略,大力拓展气象工作领域,更好地为西部大开发服务,为地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青海省气象局内设11个科级机构,分别是:天气预报科、短期气候预测科、天气雷达科、天气预报技术开发开放实验室、气象信息网络中心、城市环境预报科、农牧气中心(决策服务中心)、办公室、业务科、科技服务中心、气象影视中心。现有职工98人,其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49人,硕士研究生2人,在读博士研究生1人,副研级高级工程师14人。青海省气象局是青海气象部门对外服务的一个窗口,气象服务的质量事关全局。青海省气象台紧紧围绕提高天气预报质量这个中心,走以科研和业务相互促进的路子。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与兰州高原大气所、兰州大学等科研院所联合开发研究,邀请知名专家来单位授课等灵活方式,不断提高自身的科研能力。
1.制定青海省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重要气象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2.按照职责权限审批气象台站调整计划;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汇总、分发;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涉外气象活动。
3.在本行政区域内组织对重大灾害性天气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监测、预报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
4.制定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方案,并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协调下,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袭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
5.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组织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
6.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7.统一领导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部门的计划财务、机构编制、人事劳动、科研和培训以及业务建设等工作;会同地级人民政府对所辖气象机构实施以部门为主的双重管理;会同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做好当地气象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8.承担中国气象局和青海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1.负责组织全省综合观测、信息与技术保障体系业务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的拟定、调整与实施,并组织监督实施。
2.负责全省气象部门有关综合观测、信息与技术保障体系建设项目的论证、审查及实施管理和组织协调。
3.负责组织全省综合观测、信息与技术保障体系的管理、监督、检查和指导,监督管理气象专用技术装备的合格性审查工作。
4.组织拟订综合观测、信息与技术保障技术规范、规定、技术标准、工作流程、质量评价办法和工作制度,并监督实施。
5.负责气象综合观测、信息与技术保障体系业务任务的调整实施、分类和布局及监督、检查和指导。
6.负责对部门外专业气象监测网的协调、指导,负责气象监测与信息网络业务以及气象技术装备的行业管理。
7.负责气象设施、气象探测环境的保护与管理工作,对影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的新、扩、改建工程按照审批的权限进行初审或审批。
8.负责各类气象资料的收集、分发、传输、统计、监控和存储,气象资料共享的管理工作。
9.负责组织综合观测、信息与技术保障的技术开发、技术改造,推广应用及人员培训。
10.负责组织拟定气象监测网络业务拓展领域战略的规划、计划和实施。
11.负责全省气象信息传输线路的选择及管理工作。
12.负责监测网络业务竞赛和安全管理工作。
13.负责无线电管理的日常工作。
14.承担省气象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1.负责指导全省气象部门的纪检、监察、审计工作,制定纪检、监察和审计工作规章制度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对省级气象局党组成员及党组管理干部实施党章和有关规定范围内的监督。
3.协助省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总结交流纪检、监察、审计工作经验。
4.负责组织纪检、监察、审计干部培训。
5.接待和处理有关纪检、监察、审计方面的来信、来访工作。
6.协助人事(组织)部门监督检查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开展民主生活会。
7.受理全省气象部门内单位和个人的检举、控告及行政监察的申诉。
8.负责省局党组管理干部违纪案件和气象部门重大案件的查处。
9.负责调查核实监察审计对象重大违纪行为,并提出处理意见。
10.对气象部门重大的、带有普遍性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进行审计调查或组织审计。
11.组织开展经营项目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和基本建设审计等,并提交审计报告、出具审计意见书或审计决定。
12.负责被审计单位对下达的审计结论和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被审计单位申诉案进行初审。
13.参与省局有关计划安排、项目论证、效益检查、工程验收等工作。
14.承办审计统计及各类报表。
15.承担省气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组织全省科技减灾业务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的拟定、调整与实施,并组织监督检查。
2.组织拟定气象部门拓展领域战略和科技兴气象战略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预报预测体系和公共气象服务体系中决策、公众、专业气象服务的管理、监督、检查和指导。
4.组织拟订、修订科技减灾技术规范、业务流程和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5.负责组织科技减灾业务建设项目的论证、审查及实施管理;负责预测减灾业务新技术、新方法的推广、应用及培训。
6.负责广播、电视、报纸等公共媒体播发、刊登气象预报、警报等有关事宜的协调、组织工作;组织协调灾害性天气联防和应急气象服务。
7.组织对重大灾害性天气的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监测、预报工作;组织向政府部门提供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情报和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承担青海省气象局汛期气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8.组织开展重大灾害性天气、气象灾害的调查评估和对发生灾害的气象成因鉴定;组织发布气象灾情公报。
9.管理全省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生态与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水文气象、航空气象、交通气象、地质灾害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管理全省大气成分、人工影响天气和雷电气象预报的发布;组织发布生态环境监测公报。
10.管理全省气候、气候变化以及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组织对当地重点建设工程、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和大型太阳能、风能等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和审查;组织发布气候公报。
11.负责组织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组织审查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所使用的气象资料。
12.负责气象科技管理和归口管理科研成果管理及科技奖励,新技术、新业务的推广工作;承担青海省气象局科学技术委员会日常工作。
13.组织管理国家和中国气象局科技研究项目、地方科技研究项目、局管科技研究项目、合作科技研究项目;归口管理局校合作工作。
14.管理气象科技研究经费,归口管理技术开发、专利、情报、统计、科技保密等工作。
15.组织、管理和指导实施人工影响天气工作。
16.负责飞机增雨作业区域和地面人工影响天气增雨、防雹布点的审批,监督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设备技术标准和作业规范的执行。
17.负责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和人工影响天气资质认证工作。
18.负责全省气象科技扶贫工作管理。
19.负责气象记录档案的组织管理。
20.承担省气象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1.负责管理全省气象部门各级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组织拟定省气象局党组管理干部的选拔、考核、任免、交流等工作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承办省气象局党组管理干部的考核、任免、退休等工作。
2.拟定全省气象部门处级领导干部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处级领导干部挂职锻炼,参加党校、行政学院学习以及高层次人才培训等人员的选派工作。
3.研究拟定全省国家气象系统机构编制上报方案并承担有关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编报、审核、下达全省气象部门事业编制、科级机构和领导职数设置及监督与管理工作。
4.归口管理全省气象部门人才工作,拟定相关配套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全省气象部门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各类人才评价体系建设工作,承办人才队伍的评估工作。
5.负责全省气象部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归口管理干部人事工作的指导、检查、监督工作。
6.负责全省气象部门国家公务员的管理工作,归口管理全省气象部门人员调配工作。
7.归口管理全省气象部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负责各类专家、优秀人才的选拔、送审、考核等工作。
8.负责全省气象部门专业技术人员、职员和工勤人员的聘用、考核等管理工作。
9.归口管理全省气象部门劳动工资计划、审批以及社会保障工作,组织拟定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并负责实施工作;负责全省气象部门人力资源信息系统建设及维护工作,承办人事信息统计工作。
10.负责全省气象部门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管理、指导工作,承办省气象局党组民主生活会拟定主题、制定方案、征求意见等工作。
11.归口管理全省气象部门教育和培训工作,拟定培训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职工教育经费。
12.负责省气象局党组管理干部和省气象局机关工作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指导全省气象部门人事档案工作。
13.负责全省气象部门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
14.负责管理省气象局人才交流中心的工作。
15.承担省气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青海省气象台是隶属于青海省气象局的一个直属事业单位,承担着全省各类天气预报、重要天气、灾害性天气警报的制作与发布;组织全省灾害性天气联防和全省电视天气预报节目的制作与发布;负责天气预报的公益服务和专业、专项服务;承担对州(地、市)的天气预报制作的指导任务及天气预报新技术的开发、引进等科研工作;负责气象通信和气象信息的交换;负责计算机网络的运行、维护、NOTES办公网运行、维护;开展空气质量监测、农业气象服务及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等工作。青海省气象台以提高预报、预测准确率和气象服务水平为目标,努力提高业务技术和气象现代化水平,先后通过新一代多普勒天气雷达系统、局域网宽带升级、NOTES办公网等项目建设,全面提升了气象现代化水平和业务服务的能力,为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特别是农业生产和社会公众开展了多层次、全方位、高质量的气象预报服务,防灾减灾,促进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方面发挥了重要气象参谋作用,取得了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
[1] 中国气象局 http://www.cma.gov.cn/ztbd/xnhc/gsqxj/200812/t20081229_24100.html[2] 新浪 http://edu.sina.com.cn/exam/2006-01-18/1714270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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