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湖北省随州市随县获准设立,可能超过1996年设立的湖北团风县成为新中国最年轻的县。
1983年,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原随县,将随县的行政区域并入县级随州市。1994年,湖北省政府将随州市由襄樊市代管改为省直辖。2000年,撤销省直辖县级随州市,设立地级随州市,原县级随州市行政区域为曾都区行政区域,区辖面积为6989平方公里,2008年全区人口168万。
2009年在现有随州市曾都区区划范围内,划出部分乡镇成立随县,曾都区继续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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