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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士
院士
院士不是学位称呼,世界各国一般使用“院士”这一称谓来命名自己国家最杰出的科学家。“院士”成为学术界给予科学家的最高荣誉称号。中国的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有院士这个称呼,是经过两院的评选出来的在某个领域有深入研究或造诣很深的科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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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士 历史渊源

 

院士(Academician)源于Academy。

院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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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y是古希腊传说中的一位拯救雅典免遭劫难而牺牲的英雄。希腊人为了纪念这位智慧勇敢的英雄,建立了一个以Academy命名的幽静园林。在建园后的916年的时间内,受到Academy智慧勇敢感动的学者,纷纷在园内讲学,进行自发的学术活动。因此,其后的许多学术团体都自称为“Academy”。1666年,法国成立了皇家科学院,到科学院工作的著名科学家首次被称为院士“Academy”。此后,英国皇家学会普鲁士皇家科学院彼得堡皇家科学院纷纷使用“院士”这一称谓来命名自己国家最杰出的科学家。“院士”成为学术界给予科学家的最高荣誉称号。

院士在中国,原来成为学部委员,就是在某一领域内的资深专家。现在的院士评选需要提名,提名资格一般为: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自然科学二等奖以上;需要经过大概三轮评选才能成文院士。 中国最早的院士产生于1948年3月,通过层层选拔,81人当选为第一届中国院士。1955年,中国科学院选聘学部委员(1994年改称院士),上述81名院士中,包括华罗庚苏步青、郭沫若、李四光竺可桢茅以升等46位著名科学家进入新中国第一批院士(学部委员)的行列。1994年,中国工程院开始选聘工程院士。目前全国的两院院士已有1000多人。

院士包括:
院士
院士
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科学院院士。截至目前,中科院有院士676位。2003年增选了58位院士,他们的平均年龄是自1991年院士增选工作制度化以来最低的一次,年龄最小者37岁。

中科院院士每两年增选一次,每次增选,先要推荐院士候选人,然后进行学部评审和选举。 推荐候选人有院士推荐和归口初选部门推荐两个途径,不受理本人申请。每位院士最多推荐2名候选人。2003年增选时,要求65岁以上的候选人需有6名或6名以上院士推荐,且至少有4名院士所在学部与被推荐人相同方为有效。学部评审要进行两轮,第一轮评审产生初步候选人,第二轮评审产生正式候选人。从2003年起,第一轮评审全部采用通信评审。评审院士们通过阅读被推荐人的有关材料,独立判断,行使选举权利。

选举由各学部常委会组织本学部院士对本学部的正式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获得赞同票超过投票人半数的候选人,按本学部应增选名额,根据获得赞同票数依次入选,满额为止。如遇有获得赞同票数相同而超过增选名额时,则对票数相同者再投票表决,以增选名额为限,取票数多者入选。

中国工程院院士每两年增选一次。2003年新当选的院士包括两名女性,她们是解放军南京军区总医院的刘志红和上海第二医科大学上海血研所的陈赛娟。新院士平均年龄62岁,60岁以下的占35%,50岁以下的占9%,其中年龄最小的44岁,他们是哈尔滨工业大学的欧进萍和南京军区总医院的刘志红。至此,中国工程院院士的总人数达到663名,其中女性36名,平均年龄为69.6岁。

院士 选举程序

 

●院士的标准和条件

工程院院士侯祥麟
工程院院士侯祥麟

在科学技术领域做出系统的、创造性的成就和重大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具有中国国籍的研究员、教授或同等职称的学者、专家(含居住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以及侨居他国的中国籍学者、专家),可被推荐并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

增选院士每两年进行一次,每次增选总名额不超过60名。各学部每次增选名额的分配,由院士大会的常设领导机构根据学科布局和学科发展趋势确定。院士候选人通过以下两种途径推荐,不受理本人申请。
(一)院士直接推荐候选人。每次增选,每位院士推荐候选人限额不超过两名;获得3名或3名以上院士推荐为有效。对居住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以及侨居他国的中国籍学者、专家的推荐,仅适用此款。
(二)国内各有关科学技术研究机构、高等院校和中国科协所属一级学会,按组织系统推荐候选人。此类候选人,必须经过其主管部门、中国科协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初选。

各学部常务委员会组织院士对候选人进行评审和选举。评审必须坚持标准,遵循公正、客观的原则,对候选人进行全面、科学的评价。选举实行差额无记名投票,差额比例为百分之四十。各学部参加投票选举的院士人数,应超过本学部院士人数的二分之一。获得赞同票不少于投票人数三分之二的候选人,按本学部应选名额,根据得票数依次当选,满额为止。选举结果分别由各学部常务委员会检查确认,经院士大会常设领导机构审议批准后,以书面形式向全体院士通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三条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其公民具有双重国籍的规定,院士加入外国国籍后,即为自动放弃院士称号。当院士的个人行为触犯国家法律,危害国家利益或丧失科学道德,违背院士标准,有不少于5名院士书面提议,要求撤销其院士称号时,由其所在学部常务委员会受理并审议后,通过本学部全体院士投票表决,可做出撤销其院士称号的决定。做出此项决定时,参加投票表决的院士人数,不得少于本学部院士人数的三分之二,赞同撤销其院士称号的票数不得少于投票人数的三分之二。该项决定,需经院士大会常设领导机构审查批准生效,并通报全体院士。

●外籍院士的标准及选举程序

院士
国际院士论坛

对中国科学技术事业做出重要贡献,在国际上具有很高学术地位的外国籍学者、专家,可被推荐并当选为中国科学院外籍院士(以下简称外籍院士)。选举外籍院士,每两年进行一次。每次选举,每位院士推荐1名候选人,获得不少于5名院士的推荐为有效。外籍院士由全体院士实行无记名投票选举,其选举工作与院士增选工作同年进行。参加投票选举的院士人数,应超过院士总人数的二分之一,获得赞同票不少于投票人数三分之二的候选人当选。外籍院士对中国科学技术发展和中国科学院学部工作有建议权;可应邀出席中国科学院学部组织的有关会议和学术活动;可获得中国科学院学部赠送的有关出版物。外籍院士不享有对院士候选人和外籍院士候选人的推荐权;不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外籍院士在取得中国国籍后,可直接转为院士或资深院士,并享有同等义务、权利及有关待遇

院士 组织机构

 

●学部

院士
院士

中国科学院学部,是国家在科学技术方面的最高咨询机构。现设数学物理学部、化学部、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地学部、信息技术科学部、技术科学部等六个学部。院士按其所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分别参加一个学部。学部的全体院士会议,每两年召开一次。

各学部分别从本学部的院士中,选举产生若干名常务委员,组成学部常务委员会,负责本学部的工作。学部常务委员每届任期2年,可连选连任,至多任满3届。学部常务委员会,每届更换至少三分之一、至多不超过二分之一的成员。学部常务委员会推选学部主任1人、副主任若干人,主持学部工作和学部全体院士会议。学部主任、副主任的任期与常务委员的任期相一致。学部常务委员和主任、副主任,由院士大会常设领导机构批准任职。

●学部的职能
(一)受国家委托或根据院士的建议,组织院士对国家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科学技术问题,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学科发展战略和重大科学技术决策提供咨询,推动科学技术政策和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二)接受委托,组织院士对重要研究领域、研究计划和研究机构的学术问题,进行评议和指导
(三)组织选举院士。
(四)开展学术活动,同国内外学术团体进行交流与合作,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与普及。
(五)在学部全体院士会议上,审议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各项职能任务的完成情况。

●院士大会

院士
院士大会

第十七条中国科学院院士大会,是中国科学院学部的最高组织形式。院士大会每两年召开一次,一般于公历逢双年份6月的第一周举行。
第十八条院士大会的职能
(一)审议常设领导机构的工作报告。
(二)选举常设领导机构成员。
(三)制定和修订院士章程。
(四)决定学部的设置和调整。
(五)开展学术活动。
(六)提出重大建议。

●常设领导机构
院士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领导机构,是由中国科学院院士组成的学部主席团(简称主席团)。主席团由中国科学院院长、负责学部工作的副院长、各学部主任、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和经院士大会选举产生的若干名成员组成。中国科学院院长为主席团执行主席,主持主席团会议。院士大会选举产生的主席团成员,任期为4年,不连任。聘请中国工程院院长、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主任和若干政府部门的负责人,为主席团顾问。顾问列席主席团会议。

主席团设执行委员会,执行院士大会和主席团的决议,领导学部工作。执行委员会由主席团执行主席、负责学部工作的副院长、各学部主任和各专门委员会主任组成。主席团执行主席主持执行委员会会议。主席团下设若干专门委员会,负责领导学部的重大咨询评议、学术交流、科学普及和出版、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等工作。专门委员会由各学部常委会选举产生的若干委员组成。专门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4年,可连任1届。专门委员会选举主任1人、副主任若干人,负责专门委员会工作。专门委员会委员和主任、副主任由学部主席团批准任职。执行委员会设秘书长1人,受执行委员会委托,负责学部的日常工作。秘书长可由非院士担任,人选由主席团执行主席提名,主席团通过并聘任。秘书长列席主席团会议和执行委员会会议。

●主席团的职能

院士
院士

(一)决定召开并主持院士大会。
(二)审议并决定提交院士大会的各项议案
(三)聘请主席团顾问。
(四)批准各学部常务委员会和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五)聘任执行委员会秘书长。
(六)决定各学部增选院士名额
(七)审议各学部增选院士的选举结果。
(八)确定外籍院士正式候选人名单。
(九)审查和批准撤销院士称号的决定。
(十)根据需要,决定设立跨学部的专门委员会。
(十一)院士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能。

院士 其他相关

 

院士
院士会议
中国科学院学部编印以下出版物:
论文集。刊载院士在院士大会、各学部全体院士会议和学部组织的学术会议上宣读的学术报告。
学部年报。刊载院士大会和各学部全体院士会议上的工作报告、决议、规章及学部的组织机构和活动大事记等。
咨询报告年报。刊载由学部组织、院士主持的对重大科学技术问题进行咨询的报告、建议等。
院士和学部的活动经费,主要来自国家拨款,同时接受国内外团体和个人的捐赠

院士 参考资料

 

1、http://tech.sina.com.cn/focus/academic/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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