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
陈水扁(1950年10月12日-),男,出生于台湾台南县官田乡,曾任台湾地区领导人(2000年-2008年)、民主进步党主席、“立法委员”、台北市市长等职。陈水扁在台湾地区领导人任期内谋求台湾独立为“台湾共和国”,发动“去中国化”运动,导致两岸关系恶化,台湾爆发经济危机,股市低迷。卸任后,因贪污等多项刑事罪行被指控。2009年9月11日,陈水扁被判无期徒刑,并罚款两亿新台币罚款,同时褫夺公权终身。
提问 编辑摘要| 人物基本信息 | |
| |
| 中文名: | 陈水扁 |
| 别名: | 阿扁 |
| 家乡: | 台湾省台南县官田乡 |
| 性别: | 男 |
| 血型: | O |
| 国籍: | 中国 |
| 出生年月: | 1951年2月18日 |
| 星座: | 水瓶座 |
| 所处时代: | 当代 |
| 职业: | 政治 政客 律师 |
| 毕业院校: | 隆田国小、曾文中学、台南一中、台湾大学法律系 |
| 政党: | 民进党 |
| 重要事件: | 1977年直至1979年“美丽岛”事件 2009年9月11日,陈水扁夫妇一审均被判无期。 |
| 名言: | 生和死很难说,有时候生就是死,死就是生……不再等待,也不抱希望,希望能够永远休息,休息之后不希望醒过来。 |
| 还有未完善内容, | |
人物关系
编辑1976~1989年 华夏海商法事务所负责律师
1981~1985年 台北市议会议员
1987~1989年、1991~1996年民进党中执委
1987~1989年、1996年至今民进党中常委
1989~1994年 “立法委员”
1990~1993年 民进党“立法院”党团干事长
1990~1994年 “福尔摩沙文教基金会”董事长
1992、1994年 “立法院国防委员会”召集委员
1993年 “立法院”程序委员会召集委员
1993年 台北“北门扶轮社”副社长
1994~1998年 台北市市长
2000~2004、2004~2008年 台湾地区领导人
1985年:蓬莱岛案判决一年徒刑民事赔偿200万
1985年:辞台北市议员宣布拒绝上诉以示抗议
1985年9月:获党外推荐参选台南县长
1985年11月:落选台南县长
1985年11月18日:谢票时妻子遭受政治车祸下半身瘫痪
1986年9月:民进党成立
1986年12月:吴淑珍代夫参选立委,当选
1987年2月:出狱,宣誓加入民进党
1989年12月:高票当选末代增额立委
1990年1月:任党团第一任干事长
1990年2月:提出废除刑法100条
1990年12月:任福尔摩沙基金会董事长
1989年12月:高票当选第二届立法委员
1993年10月:揭发李庆珠甲考舞弊案
1994年12月:当选台北市市长
1998年:准备竞选连任台北市市长
1998年12月5日:落选台北市长
2000年3月18日 当选所谓的“中华民国第十任总统”
1951年2月18日, 陈水扁出生在台湾省台南县官田乡西庄村一个世代贫困的农民家庭。父亲陈松根是佃农与长工,母亲李慎为不识字的家庭妇女,陈在家中四个孩子中排行老大。
在陈水扁成长过程中,家庭经济状况一直不好,常会出现寅吃卯粮、入不敷出的窘境。家境的贫寒并未能妨碍陈水扁学业,从小学到大学成绩一直优异。1963年6月,陈水扁以第一名成绩从隆田小学毕业,并获得“县长奖”,被保送至曾文中学初中部(现为麻豆国中)。1966年6月,陈水扁以初中第一名毕业直升至曾文中学高中部,次年台南一中。1969年6月,陈又以高中第一名的成绩毕业,并于同年8月以第一志愿考取台湾大学商学系工商管理组。
1969年底, 台湾举行“第一届中央民代”增补选举,受著名“党外”人士、已故前民进党主席黄信介竞选演讲的影响,陈水扁决定弃商学法,并不顾家 中反对而退学。次年8月,陈水扁以唯一志愿、全系最高分被录取入台湾大学法律系司法组。在大学期间,陈水扁非常活跃,曾先后任台大法律系刊“法讯”总编辑、法学院刊物“台大法言”社长。大学三年级时,陈以全台第一名的成绩通过律师资格考试,成为当时最年轻的律师。1974年6月,陈水扁以第一名成绩自台大法律系毕业。
1975年2月,陈与中学时的校友、同乡吴淑珍结婚。从1977年直至1979年美丽岛事件发生前,陈在台北市华夏海事商务法律事务所工作,致力于海商法案件代理,并成为台湾海商界颇为有名的律师之一,曾出任阳明海运等公司的法律顾问、长荣海运公司的诉讼代理律师,并与曾担任过“海峡交流基金会”副董事长的陈长文博士在法庭上交过手。而“美丽岛”事件发生后,张俊雄找上陈水扁,请求其担任黄信介的辩护律师,直到此时,陈的人生才发生重大转折,一头撞进了政治圈。
陈水扁踏入政坛,要从1979年的美丽岛事件开始说起,当时他是美丽岛事件被告律师团的一员,负责为主犯之一的黄信介辩护,也因为这样的际遇,让陈水扁从此开始参与党外运动。
1981年,陈水扁以最高票当选台北市“议员”,并在1985年辞去“议员”职务,回台南代表党外人士参选台南县县长,但是落选。而在谢票行程中,吴淑珍遭到车祸,下半身瘫痪,却也使陈水扁知名度增高,赢得了许多人的同情和支持。
1986年,陈水扁因蓬莱岛杂志事件被当时的国民党“立法委员”冯沪祥控告诽谤入狱8个月,同年,吴淑珍当选“立法委员”,而陈水扁在出狱后继续律师工作并担任吴淑珍的“国会”助理。
1989年,陈水扁当选增额“立法委员”,并在1992年连任成功。陈水扁在担任“立委”期间,被认为是“国会”问政表现最佳的一位,除了提出“国防组织法草案”,更揭露多起军购弊案,其中最受瞩目的就是拉法叶军购案。由于这样的表现,陈水扁在1993年7月被美国“新闻周刊”评选为台湾“国会”风云人物。
1994年,台北市长首次直选,陈水扁在党内首先击败对手谢长廷,并在国民党和新党的分裂下当选台北市长。在担任市长4年,陈水扁推动多项市政建设,包括台北捷运、下水道治理等,还打击色情行业,施政满意度高达76%,但是在1998年寻求市长连任时,因受到国民党候选人马英九强劲挑战,最后落选。
市长选举落败后,陈水扁把目光瞄准了2000年的台湾地区领导人大选。他扎根基层,利用这段时间走遍全台。而在1999年7月,陈水扁获民进党提名为台湾地区领导人候选人,选举期间,陈水扁请媒体工作人胡忠信撰写“台湾之子”,详尽介绍自己的生平,也掳获不少基层民众的支持。
2000年的选举,国民党又因分裂,让陈水扁以39.3%的支持率当选台湾地区领导人,实现台湾首次政党轮替与政权和平转移。2004年,陈水扁又因319枪击事件,以些微差距击败连宋,再次获得连任。
陈水扁执政8年,推动许多重大建设,包括雪山隧道通车、高铁营运、“二次金改”等,只是这样的政绩,却因为弊案陆续引爆,终究把自己推向牢狱之灾。
国务机要费案:从2003至2005年间,总数1.44亿新台币的国务机要费中近亿去向不明;
台开案:陈水扁女婿赵建铭以每股2元低价购入两万多张台开股票,不到一年净赚数亿,明显涉及内线交易;
高捷案:台湾高捷工程2005年8月底因高雄泰国劳工发生大暴乱而揭出大规模的官商勾结舞弊疑云;
SOGO案:陈水扁家“御医”黄芳彦被指为SOGO百货经营权之争的关键角色,代表的是吴淑珍;
ETC案:台湾高速公路收费站安装ETC电子收费系统,招标、建置中存在诸多疑点;
炒股案:前陈水扁办公室副秘书长陈哲男利用公权力买卖股票,中饱私囊,并与吴淑珍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一、起诉前阶段——检方立案侦办,扁家多人被列被告
2006年
11月3日 台湾“高检署”宣布机要费案侦结。陈水扁妻子吴淑珍等确定被提起公诉。检察官认定陈水扁涉嫌贪污和伪造文书罪嫌,需等陈水扁遭罢免或卸职后再侦办。
2008年
5月20日 陈水扁卸任,特侦组立即分案侦办机要费案,并将陈水扁列为被告。陈水扁成为台湾司法史上第一位卸任领导人被检方列为侦字案被告的案例。
8月15日 陈水扁以对民进党造成严重伤害为由,主动宣布自己与妻子吴淑珍两人退出民进党。
8月16日 特侦组搜索陈水扁台北市住处、办公室等地,并访谈吴淑珍。检察官当天将陈水扁、吴淑珍、吴淑珍胞兄吴景茂、陈致中、黄睿靓列为被告。
9月11日 台北检方侦办南港展览馆新建工程弊案,查出得标的力拓公司涉嫌行贿公务员。
10月21日 针对南港展览馆弊案,特侦组将吴淑珍、余政宪、郭铨庆三人列为行、收贿罪的被告。
10月28日 台检方侦办陈水扁家族海外洗钱案,查出竹科龙潭科学园区土地买卖涉及利益输送。
11月11日 特侦组第五度传唤陈水扁到案,历经近六小时讯问后,检察官以陈水扁涉犯重罪,向法院声请羁押陈水扁。
11月12日 台北法院裁定陈水扁羁押禁见。陈水扁被收押进台北看守所。
11月16日 陈水扁持续禁食五天,被看守所戒护至医院强制送医。
二、法院审理阶段——扁被长期羁押,家人多次出庭、部分认罪
12月12日 针对陈水扁及其家庭所涉机要费案、洗钱案、南港展览馆工程案以及龙潭购地案,台检方侦办终结,对陈水扁、吴淑珍等14名被告提起公诉。起诉书未对陈水扁家人具体求刑,但请求法院对陈水扁“依最严厉之刑量刑”;并认为吴淑珍恶行重大,要求“从重量刑”。
12月30日 台北地方法院经过长达12个多小时的庭讯、评议后,合议庭审判长裁定将陈水扁羁押,但不禁见。
2009年
1月19日 陈水扁家族四大弊案召开准备程序庭。
2月10日 连续17次请假的吴淑珍出庭应讯,承认“机要费”的案子有使用他人的发票进行报帐核销,对伪造文书部分认罪,但不承认贪污部分。
5月5日 特侦组侦办陈水扁涉贪渎等案第二波案情侦查终结。检方依公务员对职务上的行为收受贿赂及图利等罪,将陈水扁及妻子吴淑珍追加起诉。
5月11日 台北地方法院针对陈水扁延押与否展开评议,宣布将陈水扁继续羁押两个月。
6月3日 特侦组侦办陈水扁涉贪渎等案,发现陈水扁女儿陈幸妤、女婿赵建铭、儿子陈致中在屡次侦讯过程中供词不一,涉嫌伪证罪。特侦组已分案侦办,并将3人列为被告。
6月4日 针对特侦组5月5日追加起诉陈水扁和吴淑珍收贿、图利以及违反“政治献金法”三项罪嫌,台北地方法院传唤吴淑珍召开准备程序庭,吴淑珍当庭部分认罪。
6月22日 陈水扁女儿陈幸妤、女婿赵建铭、儿子陈致中均坦承曾作伪证。
陈水扁涉嫌在任内11次出访期间,侵占机密“外交”款项共计30余万美元,已被列为贪污被告。案件已被移送特侦组侦办。
6月30日 台北地检署侦办陈水扁女儿陈幸妤伪证案,签分吴淑珍为教唆伪证罪被告。
7月13日 台北地方法院宣布,陈水扁被控贪污、洗钱等案,羁押要件未消失,合议庭裁定将其继续延押两个月。
7月17日 台北地检署依伪证罪起诉陈水扁夫人吴淑珍、儿子陈致中、女儿陈幸妤、女婿赵建铭,并依教唆伪证罪起诉吴淑珍。由于吴淑珍等4人在侦查中自白,检方请求法院减轻其刑。
7月27日 台北地方法院审理陈水扁家族弊案,从当日起到7月30日展开密集开庭,并进行言词辩论程序。
8月4日 台北地方法院传唤陈水扁儿子陈致中等6人确认认罪协商。检方指出,由于6名被告犯罪情节重大,且有后案待查,6人认罪协商都将遭拒绝。
三、法院宣判阶段——扁家人因各种罪名分别获刑
9月1日 台检方侦办机要费案衍生伪证案,起诉陈水扁家族4人以及前101大楼董事长陈敏熏,台北地方法院作出一审宣判:扁妻吴淑珍判刑2年,减刑为1年;扁子陈致中、女儿陈幸妤、女婿赵建铭判刑1年,减刑为6个月。
此外,法院另案告发陈致中、陈幸妤涉及贪污罪。此后,法官另告发陈水扁涉嫌教唆伪证罪,由检察官侦办。
9月11日 台北法院对陈水扁家族所涉机要费、洗钱、龙潭购地、南港展馆等弊案,进行一审宣判。
9月24日 台湾高等法院在移审庭裁定将陈水扁继续羁押3个月,陈水扁提起抗告。
10月8日 台湾“最高法院”以裁定延押理由不够严谨完整,宣布撤销台湾高院裁定。台湾高院依照规定将在24小时内重开陈水扁羁押庭。
台湾“最高法院”撤销高院裁定的理由包括:高院法官审理时没有清楚交代陈水扁为何会逃亡;洗钱部分,高院合议庭也没清楚交代;陈水扁身为卸任当局领导人,仍有安全保卫人员随行,因此应不会逃亡。
10月9日凌晨,台湾“高等法院”合议庭经过近两小时的评议,裁定续押陈水扁,并将陈水扁还押台北看所守。
| 扁案起诉与一审宣判 | ||||
| 涉及案件 | 起诉罪名 | 求刑 | 一审宣判 | |
陈水扁 | 机要费案 龙潭购地案 洗钱案 | 侵占公有财物 利用职务诈财 伪造文书 收贿 洗钱 | 最严厉制裁 | 无期徒刑 罚金2亿(新台币,下同) 褫夺公权终身 |
| 陈水扁夫人 吴淑珍 | 机要费案 龙潭购地案 南港展馆案 洗钱案 | 侵占公有财物 利用职务诈财 伪造文书 收赂 泄密 洗钱 | 从重量刑 | 无期徒刑 罚金3亿 褫夺公权终身 |
| 扁珍之子 陈致中 | 洗钱案 | 洗钱 | 从重量刑 | 判2年6个月 罚金1.5亿 |
| 扁珍之媳 黄睿靓 | 洗钱案 | 洗钱 | 从重量刑 | 判1年8个月 缓刑5年 罚金2亿 |
| “总统府”前秘书长 马永成 | 机要费案 | 侵占公有财物 利用职务诈财 伪造文书 | 减轻或免刑 | 判20年 褫夺公权10年 |
| 陈水扁办公室前主任 林德训 | 机要费案 | 侵占公有财物 利用职务诈财 伪造文书 | 减轻或免刑 | 判16年 褫夺公权8年 |
| 陈水扁办公室前出纳 陈镇慧 | 机要费案 | 侵占公有财物 利用职务诈财 伪造文书 | 免刑 | 免刑 |
| 吴淑珍兄 吴景茂 | 洗钱案 | 洗钱 | 减轻或免刑 | 判2年 缓刑5年 罚金300万 |
| 吴淑珍嫂 陈俊英 | 洗钱案 | 洗钱 | 减轻或免刑 | 判2年 缓刑5年 罚金300万 |
| 吴淑珍同学 蔡美利 | 洗钱案 | 洗钱 | 减轻或免刑 | -- |
| 蔡美利弟弟 蔡铭杰 | 龙潭购地案 洗钱案 | 收贿 洗钱 | 减轻或免刑 | 判2年 褫夺公权1年 缓刑5年 罚金1000万元 |
| 蔡美利弟弟 蔡铭哲 | 龙潭购地案 南港展览馆案 洗钱案 | 收贿 洗钱 | 减轻或免刑 | 判2年 褫夺公权1年 缓刑5年 罚金300万元 |
| 力麒负责人 郭铨庆 | 洗钱案 | 洗钱 | 减轻或免刑 | 3个月减为6个月 褫夺公权1年 |
| 竹科管理局前局长 李界木 | 龙潭购地案 | 收赂 | 减轻或免刑 | 判6年 褫夺公权3年 |
2009年9月21日陈水扁在台湾高等法院裁定羁押时,向美国军事上诉法院控告美国总统奥巴马及国防部长盖茨。扁在控状中声称, “中华民国”是流亡政权,他担任了8年“流亡总统”,法院判他的罪是无效的;而美国未负起“占领台湾”的义务,应启动在台湾仍有效的美国军事法庭,对他重新审判。
这一打算用政治动作转移司法焦点的做法,在舆论解读中沦为病急乱投医的“国际笑话”,甚至连民进党也不认同控美案,称所谓“美国应该占领台湾”,与 民进党立场不一致。
美国当地时间10月6日,美国军事上诉法院驳回提审陈水扁控告美国总统奥巴马及国防部长盖茨的案子。
)



购买
挑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