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商职业学院
重庆工商职业学院是在重庆广播电视大学举办近20年的普通专科教育基础上,于2005年3月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渝府[2005]50号),教育部备案(教发函[2005]71号),建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立足重庆,面向全国招生,为中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扎实专业知识、过硬的职业技能和良好敬业精神的高等应用性专门人才。
学院坐落在环境优美、生机盎然的国家级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九龙园区华龙大道。校园占地200多亩,校舍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建有现代化的教学大楼、综合大楼、图书馆、计算机中心和43个专业实验室;千兆校园网、高标准演播室、学术报告厅、学生活动中心、学生公寓、标准体育场、影视动画实训等设施一流。
现有教职工500余人,其中教授、副教授、高级工程师、高级实验师以及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专任教师260人。学院现设建筑工程系、机电与汽车工程系、计算机与电子工程系、财经管理系、人文社科系、传媒艺术系,开设有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筑工程管理、应用电子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通信技术、工程造价、机电一体化技术、商务英语、文秘、法律事务、旅游管理、电子商务、工商企业管理、连锁经营管理、房地产经营与估价、市场营销、会计电算化、金融与证券、国际商务、酒店管理、物流管理、视觉传达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装潢艺术设计、影视动画、电视节目制作共28个专业,在校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学生6000多人。
重庆工商职业学院积极开展与国外著名大学、企业合作办学,拓宽办学领域,2004年与美国筑艺国际投资公司合作,创办了影视动画专业,为国内动漫产业培养动画设计制作高级专门人才。2006年与澳大利亚埃迪斯·科文大学、菲律宾AMA计算机大学建立合作办学关系,联合开展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并能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2006、2007两年学院一次性就业率分别达91.50%和92.78%。今年,学院将继续面向社会,全面启动就业推荐工作,力争学院1792名2008届毕业生的一次性就业率再创历史新高。重庆工商职业学院,倡导“求知、求精、求实、求新”的优良学风和“励志、修德、育能,成才”的应用型人才培养理念,以育人为根本,以质量为核心,以就业为导向,以技能为重点,以特色促发展,不断改革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着力打造专业“品牌”,加快特色专业的建设,为中国现代化建设培养合格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1、院长办公室
负责行政工作(含院务、督办、协调等)、事务管理工作(含院内行政文件起草与收发、接待、外联、会务等)、文秘文印;信息和信访工作。
2、组织人事处
负责院内机构编制;职工录用、调配、考核、培训、奖惩、任免、工资福利、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师资队伍建设;人事档案管理;医疗保险;离退休工作。
3、教务处
负责学院各专业教学计划的编制与管理;负责学院教学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院内学生学籍管理、考务管理、教材征订与管理、学生毕业资格审查和毕业证书管理;负责全院学生实习实训设施、设备管理,指导和协调各系各专业实践教学活动。
4、学生处
负责拟定学院全日制学生德育工作规划;组织实施学院学生德育教育和文体活动;学院学生奖惩管理;全日制学生奖、贷、助学金等的管理。负责组织和协调学院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管理工作;牵头处理跨系学生事故和纠纷;组织开展全院性学生军训和文化活动,负责就业指导工作。
5、招生办公室
负责学路开拓工作;组织实施全日制普通高职高专教育的招生工作;规划和联系与国内外教育机构、企业合作办学事项。
6、财务处
负责学院预算内外经费管理;行政事业财务、基建财务的会计核算与管理;学院“三产”实体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业务指导和监管;高职高专办学物价政策的执行与收费管理;学校事业统计。
7、保卫处
负责院内安全保卫、治安防范、治安综合治理及消防工作。
8、科研处(图书馆)
负责科研工作的组织与管理;校报、校刊编辑、通联工作;负责对各类文献信息资料的采集、分编、应用、管理、开发和研究;提供咨询和信息服务;图书资料情报服务与管理工作;学院师生员工图书、资料的借阅及管理。
9、总务基建处
负责学院师生的后勤生活服务与管理;基本建设;校产、物资、设备等固定资产的管理;后勤经济实体的管理。
10、人文社科系
负责汉语、外语、法学、政治、旅游管理、体育学科建设,文化教育类、旅游管理专业和汉语、外语、政治、体育等公共课程教学的组织和实施、专业建设,本系各班级和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及日常管理。
11、财经管理系
负责经济学和工商管理学科建设,财经类专业和课程教学的组织和实施、专业建设,本系各班级和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及日常管理。
12、工程技术系
负责电气信息、机械、建筑等学科建设,电子信息类、机械类、建筑类专业和课程教学的组织、实施和专业建设,本系各班级和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及日常管理。
13、传媒艺术系
负责影视和艺术设计学科建设,艺术设计和传媒类专业和课程教学的组织和实施、专业建设,本系各班级和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及日常管理。
2008年9月19日上午,重庆工商职业学院2008级新生军训总结大会在华岩校区运动场隆重举行。学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以及中国人民解放军77136部队王志强少校、唐成雄少校在主席台就坐,大会由副院长周祥瑜同志主持。
刘建生院长在军训团团长唐成雄少校、军训团政委许康同志的陪同下,检阅了军训方队。经过15天的刻苦训练,新生们已脱下稚嫩的外衣,俨然成为纪律严明、训练有素的战士。学生军训团16个方队队列整齐、新生们衣着整洁、精神抖擞。在阅兵分列式上,同学们以饱满的热情、振奋的精神、标准的动作、响亮的口号来回报关心他们的领导、老师和教官,充分展示了学院学子勇于拼搏、敢于挑战、坚韧不拔的精神。随后,军训方队分别表演了散打操和军体拳,他们刚劲有力的动作、英姿勃发的气概搏得了部队首长、学校领导以及现场观众的阵阵掌声。
军训团政委许康同志宣读了《关于表彰2008级新生军训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对一营三连等6个连队、吴礼权等12名优秀教官、管磊等51名优秀学员进行了表彰,并希望受表彰的同志再接再厉、再创辉煌。
77316部队王志强少校发表了慷慨激昂的讲话,他强调了军训的目的是为了形成同学们的组织观念、纪律观念,他希望同学们像克服军训困难那样克服学习生活中的困难,努力学习,早日成才,并希望77316部队和重庆工商职业学院的友谊之花越开越艳。
李国渝副院长代表学院党委、行政对同学们刻苦训练、顺利完成军训任务表示祝贺,对军训教官的无私奉献、严格训练表示衷心的感谢。他称赞同学们在今天的汇报表演中展现了军人的风采,是高考之后的又一次自我超越,交出了大学生涯第一份满意的答卷。他希望同学们要保持在军训中养成的良好习惯,讲大局、讲奉献、讲纪律,严谨求实、令行禁止,团结友爱、协同进步,切实提高综合素质,将自己培养成高素质、高技能、面向社会、面向未来的综合性人才。
最后,刘建生院长代表学院向77136部队赠送了题为“军民携手,共塑英才”的锦旗,为期15天的2008级新生军训工作圆满落下帷幕。
一、重庆工商职业学院(院校国标代码:13967)是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经教育部备案批准设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学院。学院位于重庆直辖市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二郎科技城。
二、2008年重庆工商职业学院面向重庆、四川、云南、贵州、新疆、甘肃、青海、湖南、湖北、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河南、山东、山西、安徽、江西、福建、广西、海南等全国二十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普通高职(专科)学生2600名。学院在各省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详见各省招办公布的招生信息。
三、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等全面考核、综合评价的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为依据,严格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录取规则及办法实施网上统一录取。
1、除商务英语专业为英语语种外,其余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
2、各专业不限制男女招生比例。
3、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4、对报考学院并符合国家及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规定的加分或者降分政策且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批准投档给学院的考生,我院择优录取。
5、艺术类考生录取以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为原则。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根据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按艺术类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专业。
四、经我院录取的普通高职(专科)学生采取全日制住校学习,入学后转户口,毕业后由学院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教育部电子注册,并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推荐就业。近年来学校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0%以上。
五、学院各招生专业收费严格按照重庆市物价局核定收费标准执行。
1、学费:学院文史、理工类专业学费4500元-5500元/年;艺术类专业7000-8000元/年。
2、住宿费:学院建有学生公寓和学生宿舍,分别有4人间、6人间、8人间以及部分经济学生宿舍,收费标准为1200元/年.人-400元/年.人。
六、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
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在校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助学贷款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通“绿色通道”。
⒈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此外,学院还设有“富丽”奖学金等。
⒉助学金:国家助学金:一等为3000元/年、二等为2000元/年、三等为1000元/年。此外,学院还设有“华地”助学金等,同时学院积极为学生开辟勤工助学渠道,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勤工助学。
⒊助学贷款:符合助学贷款规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办理无息贷款交纳学费。国家试点“生源地信用贷款”地区的学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和贫困家庭证明在当地教委(教育局)申请贷款;无试点省市的学生可持贫困家庭证明到学校办理国家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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