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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这一名称于清初始见文献记载。 《清太祖实录》卷五十一在一份奏报中首次提到“俄尔吞”;康熙二十二年(1683)九月上谕中称之为“俄罗春”。此后才比较统一地以鄂伦春这名称来称呼他们。鄂伦春一词有两种含义.一为使用训鹿的人,一为山岭上的人。根据2000年全国人口普查统计,鄂伦春族人口数为8196。主要分布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鄂伦春自治旗、布特哈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以及黑龙江省呼玛、爱辉、逊克、嘉荫等县。使用鄂伦春语,属阿尔泰语系满一通古斯语族通古斯语友。没有本民族文字,一般通用汉语、也有部分鄂伦春族用蒙古文。鄂伦春语属阿尔泰语系满-通古斯语族通古斯语支。 鄂伦春族历史上曾有“使鹿部”、“使马部”之称,与达斡尔、鄂温克族同被称作“索伦部”。鄂伦春的称谓是在清朝康熙年间正式形成的,其含义有两种解释,一是“住在山岭上的人们”,二是“使用驯鹿的人们”。鄂伦春族自古就繁衍生息在黑龙江以北的广大地区,他们的先民据考证系生活于公元390年左右的大室韦人。鄂伦春人长期以狩猎生活为主,采集和捕鱼为辅。几乎所有的男子都是优秀的骑手和百发百中的射手,他们对各种野兽的习性和生话规律了如指掌,有丰富的狩猎经验,20世纪40年代他们还是一个带有原始公社残余的游猎民族,猎获物在部族内平均分配,保存着一些原始社会共同消费和平均分配的习惯,老、弱、伤、残者不但分到一份,而且还要多一些。新中国成立后,鄂伦春族人一步跨入到社会主义。 鄂伦春族生活的大小兴安岭,是中国东北地区、黑龙江流域的两大山脉。大兴安岭由东北向西南斜贯黑龙江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山高谷深、溪流纵横;小兴安岭沿黑龙江上游斜向东南,山势平缓。绵亘千里的兴安岭上,到处是茂密的原始森林,生长着落叶松、红松、桦、柞、杨等耐寒树种和木耳、蘑菇、榛子、都柿等土特产品和药材。林中栖息着虎、熊、鹿、狍、野猪、貂、狐狸、野鸡等珍禽异兽。河里游弋着鲑鱼、鳇鱼等鱼类。鄂伦春人世世代代就靠着一杆枪、一匹马、一只猎犬,一年四季追逐着獐狍野鹿,游猎在这茫茫的林海之中。直到50年代,他们才走出白桦林,走下兴安岭,开始半耕半猎的定居生活。90年代,兴安岭全面禁猎以后,狩猎活动才渐渐退出他们的生活。鄂伦春族具有独特风格的房屋建筑有“仙人柱”和“奥伦”。
“仙人柱”结构简单,拆盖极为容易,所用原料几乎俯首即拾。它是鄂伦春族游猎生活的产物。定居以后,鄂伦春人大都已住上了宽敞明亮的砖瓦或土木结构的房屋,这种较为原始的活动性住房只有在秋冬季外出狩猎时才偶尔搭建,用以栖身或暂避风寒。 “奥伦” :即高脚仓库,也是鄂伦春族别具特色的建筑。它是储藏物品的仓库。其具体做法是选四根自然生长的呈长方形对角的树木,在高出地面三米左右的地方把树头砍去,在其上面横铺木杆,形成底座。再用树枝做成半圆形的顶棚,覆盖桦树皮,用柳条将其捆扎结实,并在一侧开个小门,就可以用了。为了取东西方便,把两根较粗的树干捆在一起,每隔一定距离处砍出一个凹格,作为梯子。为了防止野兽及小动物的侵入,人们将四根柱子的外皮剥光,磨光,使其光滑,使动物不易爬上。“奥伦”中一般存放干肉、粮食以及过季的衣物等。人口为8196人。 鄂伦春族的文学主要是口头创作,通过口耳相传,一代代地流传下来。主要有神话、歌谣、谚语、故事等。 神话传说:口头创作的最早形式是关于鄂伦春族的历史神话传说,这些传说,有许多是关于人类起源的。如《恩都利创造了鄂伦春人》、 《九姓人的来历》等。还有歌颂英雄人物和集体战胜大自然或邪恶势力的传说,如《毛考代汗的传说》、《阿拉坦布托》等。另外以动物为主题的童话故事占较重要地位,如《熊的传说》、《飞龙鸟的传说》等。 故事:民间故事鄂伦春语称“内目那罕”,有的地方称为“尼目罕”。民间故事是鄂伦春族口头文学中流传最广,数量最多,影响最大的一种体裁。其代表作有《欧新波的故事》、《艾赫》、《蛇王的女儿》、《伦吉善和阿依吉伦》等。 谚语:鄂伦春族的谚语短小明了,语言简练,便于记忆。如“不怕事难,就怕人懒”、“橡籽落满地,野猪凑上去”、“蚂蚁迁窝,洪水必多”、“男人不怕山高,女人不怕细活”等,内容涉及了生活当中的方方面面。 谜语:是鄂伦春族人,尤其是青少年喜爱的一种口头文学形式。其内容大多取材于日常的生产和生活,尤其于传统的狩猎生活保持着紧密联系。如“桦皮船下没有水,桦皮船中彩云飘——摇篮”、“一个老头愁又愁,两只耳朵让人揪——吊锅”、“一座小山圆又圆,一对小鹿卧两边——耳朵”、“有丛大树长的怪,根朝上来枝朝下——马尾巴”等。 鄂伦春族最擅长的手工艺品,是用大量的桦树皮制作的盒、篓、桶、箱和轻巧的桦皮船。并在上面雕绣各种美丽的图案,充分反映了他们狩猎文化的传统特色。
每年的初夏时节,桦树水分大,是鄂伦春人剥取桦树皮的季节。他们选取粗壮、挺直而又光滑的桦树,用刀子在树干的上端和下端各划开一圈口子,然后再在上下两口间竖划一刀,用双手将长方形的桦皮顺树干慢慢撕下。将剥取的桦树皮带回家,将外层硬皮及面上的表皮刮去,放在平坦处,用木头压上三日,便可平坦挺直。 鄂伦春人无论男女老少,都是制作桦皮制品的能工巧匠。他们人人都能用桦皮和马尾或狍、鹿、犴筋捻成的线缝制各种所需的用品,并在上面雕绘上各种花纹图案。大型的桦皮用品有衣箱、水桶、篓子。中型的有盆、帽盒、针线盒、采集贮存野果用的小桶。小型的有碗、烟盒、药盒等。除了一般的生活用品外,鄂伦春人还能用桦皮造船。桦皮船窄而长,一般宽不到1米,长约 5 米。它是用松木板做成两头翘起的骨架,用大张没有孔洞的桦皮做船底和船帮。全船不用一根铁钉,用松木削成钉,用以加固各部位。这种船可乘坐两三个人 ,用单桨划行即可。划行时声音极小,划着它出猎,有利于接近猎物,捕获野兽。桦皮制品制作简单,结实耐用,不怕水、不怕碰撞,而又携带轻便。 雕刻:主要有桦皮雕、木雕、骨雕三种,其中桦皮雕刻最为独特。其花纹有云字纹、回纹以及各种花朵图案。这些图案有些是用骨针画在桦皮上的,有些是用薄的桦树皮剪好图形后贴在上面,之后进行雕刻压花。图案和花纹雕刻完后涂上红、黄、黑三种颜色。木雕主要在木制器物上雕刻花纹和图案。如马鞍和鹿哨上雕刻云字纹,木盆、木碗上刻花卉图案等。骨雕,是用兽骨刻制的指环、筷子、纽扣等。 刺绣:鄂伦春族的刺绣方法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用各种颜色的花线直接在皮制品上刺绣,另一种是将皮子剪成各种花纹后缝制在皮制品上。刺绣花纹有团花纹、角偶花纹、波浪形花纹和单独花鸟纹等。早期刺绣用的是骨针和用鹿、狍子的筋制成的线,近代以来,多用铁针和彩色丝线。
康熙三十年(1691),清廷把鄂伦族分成“摩凌阿”与“雅发罕”两部分,归布特哈总衙门管辖。“摩凌阿鄂伦春”为骑马鄂伦春之意,编入八旗组织,用以南征北战。“雅发罕鄂伦春”意为步行的鄂伦春,指失去驯鹿尚未得到马匹仍在游猎的鄂伦春族,分设库玛尔、毕拉尔、阿力、多布库尔、托河5路,路下分8佐,每佐设鄂伦春族佐领1人。每年清廷派“安达”进山一次,征取贡貂。 光绪八年(1882),清廷废布特哈总管衙门,设立兴安城总管衙门,专管5路鄂伦春族。光绪十九年,兴安城总管衙门裁撤,将原来5路合并为4路16佐(阿力、多布库尔两路合并,其余未动),分属黑龙江、墨尔根、布特哈、呼伦贝尔4城副都统衙门。 军阀统治时期,只是废除了八旗组织的内容,4路16佐的机构基本上没有变动。管辖系统上,其中3路划归黑龙江省督办公署管辖,l路划归海拉尔蒙古衙门管辖。“九一八”事变后,日本侵略者将鄂伦春族名义上分别置于伪黑龙江省和兴安北省管辖。 在日本帝国主义统治期间,鄂伦春族人民奋起反抗,鄂伦春族子弟参加了东北抗日联军,英勇参战。用自己的鲜血保卫祖国和本民族的生存。1945年8月获得解放。1951年10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族自治旗建立。
鄂伦春族人民主要居住在大兴安岭山林地带,地势在海拔500—1500米之间,正是高寒山区,全年平均气温在摄氏零下20度左右。莽莽兴安岭栖息着鹿、狍、犴、虎、豹、野猪、熊、狐狸、猞猁、水獭等野生动物,纵横交错的河流,生长着各种鱼类。这优越的自然环境最好的天然猎场,为狩猎的鄂伦春人提供了丰富的衣食之源。建国前,鄂伦春族的主要生产活动是狩猎,辅之以捕鱼、采集和手工业。社会内部只有男女老少之间的自然分工,还没有形成社会分工。在1000多年前,就有关于鄂伦春族是狩猎民族的记载。狩猎主要是男的事情,有时妇女也随同出猎。狩猎工具有枪支、马匹和猎犬。主要采取集体狩猎方式,但已不是以“乌力楞”为单位,而是根据自愿临时组织起一个或几个“阿那格”分头进行。所获猎物在“阿那格”内平均分配,但兽肉的分配则是一直保持在“乌力楞’’内平分。同一“乌力楞”内未参加出猎的鳏寡孤独,一般比猎手分得要多。外来客人如果遇上分配,也照例可以分得一份。个体狩猎虽已出现,但为数极少。狩猎所获是鄂伦春族衣食的主要来源。捕鱼多用“挡集子”方法集体进行;也有的乘桦皮船叉鱼;用网捕鱼是从别的民族中传入的。捕鱼大都由男子负责,采集则多由妇女承担。捕获的鱼类,采集的野菜、野果,是鄂伦春族食物的一种重要补充,如一时食用不完,即把它晒干贮存起来,以备猎获物缺少时食用。 鄂伦春族的手工业主要有皮毛制品和桦皮制品;多由妇女制作。对在不同季节打猎所得的兽皮,她们按其性能和部位,缝制成适宜于不同季节穿用的服装;将从桦树上剥下的整张桦皮,加工制成适合于不同用途的器皿。妇女们在这些皮毛制品和桦皮制品上面绣的或雕的各种图案。最能反映狩猎文化的传统特色。此外,男子还用手工制作骨器、木器和铁器。
各个部分鄂伦春族之间由于从事着大体相同的生产,基本上没有什么交换关系,交换多与其他民族进行。开始是偶然的,以后逐渐成为经常的,并由此打开了鄂伦春社会自然经济的大门,促进了私有制的形成和发展。 尽管鄂伦春族在历史发展中有着许多优良传统,但由于长期以来的民族压迫,特别是日本侵略者推行的种族灭绝政策,使鄂伦春族人口锐减,到1945年8月获得解放的前夕,鄂伦春族只剩下1千余人,境遇悲惨。抗日战争胜利以后,东北地区的鄂伦春族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建立了人民政权,于1951年10月1日成立了鄂伦春自治旗和多处民族乡。国家给予鄂伦春以特殊照顾,拨出大批资金,于1953年开始建筑新房,逐步实现了定居。现在绿树成荫的新村里幢幢整齐明亮的大瓦房以及学校、商店等代替了昔日的“仙人柱”。兴安岭上出现了电灯通明的新城镇。狩猎的土枪已换成步枪和半自动步枪。相继兴建了养鹿、养猪、养牛、养蜂场。每年向国家提供上千两鹿茸。农田耕作已使用多种农业机械,粮食总产量成倍增长。以往马是主要交通工具,现在筑起公路,通了汽车,铁路也通向鄂伦春的一些新城镇。过去连文字都没有的鄂伦春族人民,如今已普及了中学教育,不少青年上了大学;有了电影队、文艺队、俱乐部、广播站,本族丰富的民间歌舞搬上了舞台与银幕。旧社会鄂伦春族地区无医无药,开花、伤寒等传染病流行。患妇女病的竟达妇女总数的80%以上,而今天乡有卫生院,大队有卫生所,村有卫生员,天花、伤寒等传染病已绝迹,人口成倍增长。特别是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鄂伦春族人民的各项生产迅速发展,收入大为增加,生活显著改善。他们不仅大力发展农、牧、副业等生产,而且肩负护林防火的重任,护卫大小兴安岭森林的安全,为保障木材源源不断地运出供应国家建设作出了贡献。 鄂伦春族主要以狩猎为生,狩猎业占重要经济来源。狩猎的对象主要有狍子、野猪、黑熊、獐子、野鸡、飞龙等。另外,捕鱼也是另外一种食物来源。鄂伦春人很早以前就学会了捕鱼技术。捕鱼的工具有鱼叉、鱼钩、鱼网、鱼梁子等。 鄂伦春人在长期的狩猎和采集生产中,逐渐积累了很多医药知识,利用一些动物、植物来治疗疾病。常用的中草药有老鸹眼。是一种木本植物,一般生长在河套边,树干高大。用它的树皮熬汤,内服外洗,治疗扭伤、骨折等症。火柴花可治疗淋巴腺肿大。动物类药物有熊胆、鹿胎、熊油、兔子血、獾子油等,都是治疗各种疾病的良药。鄂伦春族除了使用中草药和动物类中药外,还用温泉洗浴的办法来治疗疾病。黑龙江省逊克县都鲁河温泉和德都县的五大莲池等,可以治疗皮肤病、胃肠病、眼病等。
皮袍:鄂伦春语叫“苏恩”。多以冬季猎获的狍子皮缝制而成,分男女皮袍良种。男皮袍稍短些,一般到膝盖,前后开衩。女皮袍较长,左右开衩,在袖口、衩口、下摆处都绣有花草和花纹。男子多系皮带,女子多系彩色的布腰带,老年妇女一般系素色腰带。 狍皮帽:大兴安岭森林气候寒冷,鄂伦春人大部分时间要戴着狍头帽。这种帽是用一副完整的狍子皮缝制而成。将狍子头皮剥下后,晒干,按原状衬上布或者皮,眼睛的圆洞用黑皮子镶上,有的还将两只角保留下来。鄂伦春人选择狍头作伪装的皮帽,颇具匠心。狍子为大兽中的弱者,特别是猞狸、狼、东北虎、北极孤、棕熊、金雕、东北豹的捕食对象。鄂伦春人持枪趴在灌木丛里,微露狍头皮帽,俨然象一只狍子卧在那儿,诱惑狍子或其它野兽,当野兽出现时便出其不意地扣动扳机,无不成动。 皮被:鄂伦春语称为“乌拉”,多由冬季的狍子皮制成,一种是用几张皮子缝合而成的,如同普通棉被。一种是筒状的,适宜动机进山狩猎时使用。
鄂伦春族无论男女老少都能歌善舞,他们常常将诗歌、音乐、舞蹈结合在一起,形成自己独特的风格。民歌曲调种类很多,风格多样,即兴填词,随编随唱。鄂伦春族的民歌多是以山歌即“赞达温”曲调为主。这些曲调高亢圆润,略带颤音,一般都是固定的。歌词可即兴添加,曲调亦允许自由发挥,喜怒哀乐完全可以通过音调的节奏来抒发。“赞达温”的演唱方式有对唱、重唱、独唱、合唱等,演唱中常衬以“那依耶”、“希那耶”等,显得旋律悠扬婉转,动人心弦。有代表性的有《渡口情歌》等。 乐器有“朋奴化”(铁制的一种口琴)、“文土文”(手鼓)。鹿哨、狍哨既是生产工具,也是早期的乐器。鄂伦春族在载歌载舞时,常有这些乐器伴奏。 “朋奴化” :即口弦琴,鄂伦春族主要的乐器。形状类似镊子,呈椭圆形。音量不大,音域较窄。吹奏时,用手指轻轻拨动琴尖,发出震颤声。它能够吹奏各种曲子,也可摹仿各种鸟鸣声。可独奏,也可合奏。
春节:是鄂伦春族的传统重大节日。在一个月之前就准备好过年的肉食米面等。在外狩猎和出门办事的人都在除夕之前赶回家。除夕,太阳一落山,每家每户,门前燃起篝火,象征生活红火、美满。吃团圆饭前,老人打开各种神龛,带领全家人上供、烧香、磕头,祈求神灵保佑全家安康。过后,还要到十字路口为故去的人烧纸磕头。这一切仪式完成后,全家人围在一起,吃团圆饭。鄂伦春人还有守岁的习惯,认为这样可以保证来年精神饱满。 抹黑日:正月十六这天,鄂伦春人用锅底灰抹在脸上,据说可以驱妖避邪、保平安。这天,不论男女老少,两手抹上锅底灰,走家串户相互抹脸。抹脸时子女不能给父亲抹,大伯子与弟媳之间不能相互涂抹之外,其他人之间可以随便,但在给长辈抹脸之间先要叩头。这种习惯至今仍保留,但以演变成了纯粹的娱乐游戏。端午节:鄂伦春人也过端午节,每逢端午节的清晨,成群结队的鄂伦春人会到林子里采颉带着露水的艾蒿、野花、桦树枝等,或挂或放在自家的门窗上,他们认为花草上的露水可以治病、驱邪。
晒肉干:鄂伦春语叫“枯胡热”。其制作方法有两种,一是先将肉切成条放入少量调料煮熟后晒干,另一种是先将它晒干,之后用火熏烤。肉干可以直接吃,也可以煮粥或炖汤吃。 晒肉条:鄂伦春语叫“乌尔嘎塔”。其做法是将狍子肉切成长条,挂在支好的横木上晾晒。为了使肉条干的快,也为了驱赶蚊虫,在下面生一堆火。肉条多用来炖菜或烤着吃。 灌血清:鄂伦春语叫“布油色”。是鄂伦春人独特的饮食,也是待客的佳肴。其做法是猎获到鹿、野猪等后将其胸腔剖开,用刀在肋骨上划几道,停放一小时左右,待血凝固后灌进洗净的肠子里,加入一些盐、韭菜花等调料,煮熟后便可以吃。 桦树汁:鄂伦春语叫“苏乌色”,是鄂伦春族的主要饮料。春季四五月,桦树汁最丰富,只要在树根处划一小口,汁液就会留出来。是儿童喜欢的饮料。 鄂伦春族有喝茶的习惯,一般喝小黄芪或刺莓果茶等。另外还好饮酒,有自酿的杜柿子酒、马奶酒和外来的烧酒等。 鄂伦春族很注重礼仪,尊老爱幼是传统。无论在什么场合,都必须让老者坐在正位,饮酒要由老人开杯,吃肉吃饭要等老人举刀动筷后,其他人才能动。 鄂伦春族好客,宾友光临,除好酒好肉接待外,客人临别之际,还要馈赠自家的土特产。鄂伦春族待客纯朴、诚恳,猎人驮肉归来,不管相识与否,只要你说想要一点肉,主人立即把猎刀交给你,从何部位割,割多少,都由客人自己动手,主人十分慷慨大方。 鄂伦春族的物质生活极具特色。除食肉、衣皮外,过去的住所“仙人住”亦是狩猎文化的一种创造。“仙人柱”形同半张开的雨伞,由30多根树杆塔成,外面夏季覆盖桦皮,冬季覆盖兽皮,可很快塔成,可随时拆卸。“仙人柱”入门正对面的上方和左右两侧,专供人们坐卧,但有严格的规定。“仙人柱”中央终日燃烧着篝火,用以熟食和取暖。“仙人柱”后面的树杆上悬挂着盛有神象的桦皮盒子,一般不准妇女接触。 斜人柱结构简单,拆盖极为容易,所用原料几乎俯首即拾。它是鄂伦春族游猎生活的产物。定居以后,鄂伦春人大都已住上了宽敞明亮的砖瓦或土木结构的房屋,这种较为原始的活动性住房只有在秋冬季外出狩猎时才偶尔搭建,用以栖身或暂避风寒。
鄂伦春族的传统葬法是风葬,此外还有土葬、火葬和水葬三种。风葬又叫树葬或天葬,是一种古老的葬法。在树林中找成对角的树,将其锯倒,在顶端搭上横木,铺上树枝,然后将棺材放到上面。也有用绳索将棺材吊在横杆上的。因患病或难产死去的人一般实行火葬。对于溺水而亡的人实行水葬,将棺材推入河中,任其漂走。土葬是后因受汉族影响后才出现的葬法,大致与汉族的葬法相同。鄂伦春人有一整套丧葬礼仪。人死或按照头北足南的方向停放在“撮罗子”中,尸体旁摆放烟、酒、面食或拔了毛的家禽或飞禽。亲友在灵前陪同家属一同哭祭、烧纸、守灵。棺材中要装入死者生前用过的餐具、马具等。如是男性,陪葬猎刀、弓箭等,女性陪葬针线等。棺材在日出前完成下葬,认为不被阳光照射才能使死者的灵魂平安到达阴间。在过去,还保留着为死者穿孝和定期举行祭礼的习惯。鄂伦春族由于生活在原始森林里,他们因地制宜,发明了多种棺木,如桦皮棺、树筒棺、木杆棺、柳条棺和满族棺等。 |
2 http://web.peopledaily.com.cn/chineseculture/xulei3/newfiles/a15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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