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学院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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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学院学生处 团委工作职责

       

1、负责共青团的组织建设工作。
2、负责团员青年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开展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调查研究。
3、负责向党组织“推优”工作。
4、指导学生会的各项工作。
5、管理学生社团活动。
6、组织开展学生课余文体活动。
7、负责大学生创造节、大学生艺术节、技能大赛等组织工作。
8、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和管理。
9、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10、组织学生开展校园文明建设和校园文化氛围的营造。
11、校内外学生大型集体活动的组织和管理。
12、青年志愿者活动的组织工作。
13、团校课程设置及培训、管理等工作。
14、团员代表大会和学生代表大会的筹备、召开等工作。
15、团的常规工作。
16、完成院党委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邢台学院学生处 学生会简介

       

        邢台学院学生会是由院党委领导,团委指导下的代表广大同学利益的学生组织,是联系学院与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是发展与繁荣校园文化的舞台和载体,是培养大学生集体意识和组织观念的营地。是锻炼学生干部素质和能力的熔炉,是挖掘学生管理潜力的队伍。下设组织部、宣传部、纪检部、文艺部、学习部、社团部、女生部、生活部、外联部、体育部十个部门分管学生在校学习、生活中各方面的活动。
       学生会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和要求,热情为同学服务,沟通学校有关部门与广大学生的联系,协助促进学校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开展多种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活动,为同学全面成材提供舞台。
       在2005-2006学年中,院学生会各部门除正常开展日常工作外,为丰富校园文化,提高学生素质,还策划举办了多场大型活动。在2005年10月,为迎接新生举办的“金秋十月,青春激情”大型文艺晚会取得了圆满成功,赢得了学院上下的好评。2006年初开展了“学习洪战辉”系列活动。积极响应党中央宣传,组织“践行‘八荣八耻’,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演讲比赛。4月院学生会首次独立承办学校第四届大学生艺术节,在为期一个月的活动时间内,开展了艺术兴趣讲座,演讲比赛,艺术作品展,每天的艺术广播,以及大小晚会十余场。其中闭幕式晚会“中华魂”还作为九十六周年校庆晚会被各媒体争相报道。学院整个四月都沉浸在了艺术的氛围之中,让同学们的身心接受了艺术的熏陶与净化。5月举办了多场球类联赛。与社团的合作更是硕果累累……这些活动体现了邢台学院学生会的精神风貌和工作成就。
        成绩只能代表过去,发展才能拥抱未来。我们的宗旨是:提高能力、锻炼自我、服务同学、共建校园。我们以真诚,团结,奋进为口号,本着独立自主,健康发展,踏实工作,彰现本色的工作态度在日常工作的每个角落真诚奉献着自己的力量。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不论是冰雪消融的季节,还是在春光明媚的日子,学生会风雨兼程不断成长。我们需要得到大家更多的支持,为了更好的明天而努力。
学生会欢迎广大同学加入到我们的大家庭中来,展现自我,发挥才智,贡献力量。

邢台学院学生处 校园文明督察队

       

校园文明督察队成立于2002年,现有38名队员,这是一支训练有素、纪律严明、经得起考验的对伍。负责校园巡逻、不文明现象的督察、院级大型活动的秩序维护以及学生困难求助等工作,曾多次圆满完成学院的秩序维护任务,受到了领导和师生的一致好评,是我院一道亮丽的风景线。督察队还设有“学生110”办公室,服务热线:7300710办公室在团委学生处三楼。

邢台学院学生处 大学生助学中心

       

成立于2004年4月1日,是我院的下属行政机构部门,它隶属我院学生处,是管理在校大学生开展勤工助学,面向社会提供兼职服务的唯一机构。它负责向社会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提供家庭教育,市场营销,市场调查,企业策划,电脑维护,家政服务等多种智力型和劳务型服务项目。中心以“服务同学,服务社会”为宗旨,以“诚信,协作,求实,创新”为工作理念,努力使之成为我院大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和社会实践活动的纽带和桥梁。中心设有家教培训部,校园市场部,决策部,办公室,积极开展岗前培训,大学生兼职经验交流会,商品交易日等活动,并以此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经济困难生减轻家庭负担。大学生勤工助学服务中心将以其特有的方式为学生和社会服务,创造我们自己的天地。
这是我们自己的组织,这是我们创造价值,成就未来的舞台!勤工助学服务中心的成立可以为大家寻找和提供勤工助学岗位,使经济困难的学生能有固定的勤工助学岗位。服务热线:7300937   地址: 团委学生处303办公室

邢台学院学生处 学生处2008年工作计划

       

      为了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促进学生工作,在院党委、院行政的领导下,学生处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按照院、系两级管理体制的基本要求,重点抓好辅导员队伍建设,积极落实相关政策;抓实学生的日常行为教育管理和养成教育管理,做好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实施与普及等工作。2008年度工作计划如下:

二月
1.做好开学初学生返校报到情况统计、学生公寓安全隐患排查、环境卫生检查、学生思想动态调研工作;
2.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临时资助工作,下达慈辉借款还款的通知;
3.催促和督办上学期遗留问题(学生奖学金等),师范类教师资格认证、毕业生评奖评优工作的前期准备和实施方案的制定;
4.组织学生会宿管部对学生公寓进行检查并向各系(部)通报检查结果。

三月
1.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认证报名、体检、录入;
2.学生综合测评办法的试行,毕业生奖学金及评优工作评比、上报和审核;
3.08毕业生毕业前期相关工作安排;
4.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或制度的讨论修订;
5.常规工作流程的谋划和修订;
6.下发通知,督促各系(部)做好住宿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7.预测2008——2010学年度在校生人数及各公寓床位数;
8.组织学工秘书及辅导员检查学生宿舍,并向各系(部)通报检查结果。

四月
1.辅导员队伍建设相关规章制度的汇总和落实,迎接上级单位的检查;
2.师范类教师资格认证信息审核、上报、证号生成及证书填写;
3.毕业生奖学金的审核发放;三好、优干的证书打印;优秀毕业生的报批和备案;
4.困难生工作调研和督促各类补贴的发放;
5.学校运动会的相关工作;
6.军训辅导生的选拔和培训;
7.对公寓学生管理干部进行培训;
8.统计各系(部)、各公寓毕业生数、非毕业生数及各公寓在毕业生离校后剩余床位数;
9.组织学工秘书及辅导员检查学生宿舍,同时进行“模范宿舍”的评比活动。

五月
1.辅导生的军事训练;
2.毕业生相关毕业信息的汇总;
3.第一期辅导员工作交流及辅导员学年工作考评的准备工作;
4.慈辉借款还款督办及第二期借款发放;
5.指导学生会宿管部开展“宿舍文化月”活动;
6.组织学工秘书及辅导员检查学生宿舍,并向各系(部)通报检查结果;
7.按照招生就业处提供的各系(部)、各专业2008年招生计划和往年新生报到率及男女生报到比例预测下学期各系(部)男女生在校生数。

六月
1.毕业生校徽、学生证收缴;新生校徽、学生证的订购;
2.辅导员学年工作考评;
3.毕业生各类信息材料的整理、审核和归档;
4.优秀毕业生的表彰及毕业生离校相关手续办理;
5.各系(部)的学生宿舍调整压缩,并上报公寓管理科备案;
6.制定08——09学年学生住宿方案预案;
7.组织学工秘书及辅导员检查学生宿舍,并向各系(部)通报检查结果;
8.办理走读学生下一学年的走读手续。

七月
1.《邢台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办法》试行中存在问题的修改修订;
2.新的规章制度的汇总和归档;
3.《学生手册》的修订意见;
4.外地市学生暑期火车票的预订;
5.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证明;
6.制定08——09学年学生住宿方案预案;
7.做好住宿学生的文明离开公寓工作;
8.学期工作总结。

九月
1.做好开学初学生返校情况统计、学生公寓安全隐患排查、环境卫生检查等工作;
2.2007—2008学年在校学生综合测评及评奖评优及困难生各类岗位补助审核发放;
3.2008级新生报到、新生入学教育及军训、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开通;
4.做好2008级经济困难学生家庭情况调查及临时资助工作,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证明;
5.慈辉借款第三期人员资格审核上报;
6.新任辅导员工作培训;
7.向各系(部)下发住宿安排方案,安排新生住宿;
8.组织学工秘书及辅导员检查学生宿舍,并向各系(部)通报检查结果。

十月
1.2007—2008学年在校生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审核发放;
2.2008—2009学年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和资格审查;
3.开展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励志奖学金评比和资格审核工作;
4.结合新生教育,开展“感动校园”十大优秀学生事迹宣讲活动;
5.会同教务处做好2008级新生校规校纪普测工作;
6.开展学院学生工作考评中期检查;
7.安排补录新生的住宿,并着手统计学生住宿情况;
8.办理补录学生的走读手续;
9.组织学工秘书及辅导员检查学生宿舍,同时进行“模范宿舍”的评比活动;
10.对公寓学生管理干部进行培训。
十一月
1.开展2007-2008学年第二期辅导员学习交流会暨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评比表彰工作;
2.师范类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开始;
3.系部学生工作及安全教育大检查;
4.新生学生证注册、乘车优惠卡的办理;
5.继续统计学生住宿情况,核对各系(部)、各公寓上报的学生住宿信息;
6.指导学生会宿管部开展“宿舍文化月”活动。

十二月
1..实施“温暖2009贫困毕业生计划”;
2.考风考纪系列教育活动;
3.寒假前后工作安排及外地市学生寒假火车票的预订;
4.核实走读学生信息,并转报财务处;
5.系(部)学生工作综合测评;
6.学期工作总结。

 

                                                                                   2008年3月5日

邢台学院学生处 倡  议  书

       

全体同学们:
      2008年是海内外炎黄子孙共同期盼的奥运年。正当奥运圣火承载着相互了解、友谊、团结和公平竞争的奥林匹克精神和中华崛起、民族复兴的希望,在这块神圣的东方热土上庄严传递的时刻,四川省汶川县发生了特大地震灾害,给灾区人民造成了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中华民族又面临着一场新的严峻考验。
“灾情就是命令”、“时间就是生命”,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一场集民族之智慧,集全民之力量抗震救灾的战争已经打响.全党、全军、全国人民正在团结一致、齐心协力,众志成城,抗震救灾。那不断攀升的死伤数字,那生死交融的场景,那撕心裂肺的痛哭,那顿失家园的呐喊,那一张张带血带泪的脸庞,那一幅幅残垣断壁的画面,无不震撼着我们的心灵。面对灾难,我们应该也必须行动起来,伸出援手、献出爱心,以实际行动支援全国人民的抗震救灾.我们倡议:
一、弘扬中华民族“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光荣传统,积极响应上级及学校号召,踊跃参加捐赠活动;密切关注灾区血液需求和邢台血库采血信息,随时准备为灾区人民贡献自己的鲜血;
二、热情关心身边来自灾区的同学,关心他们的家庭,尽全力给予他们帮助,用真诚温暖他们的心灵。采取网上留言、手机短信等方式给所有奋战在抗灾一线解放军战士、武警官兵、医务人员和灾区人民,送上我们的祝福、问候、关爱和敬意,力所能及地给灾区人民关怀与帮助、温暖和希望,为灾区救灾和重建献出自己的力量。
三、科学认识和正确理解地震和灾情,在大灾面前,全体同学,特别是学生干部一定要沉着冷静,理智对待.对于可能的传言甚至谣言,要善于识别真伪,坚决制止,坚决斗争;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努力了解和掌握防灾、救灾有关知识,以科学的方法来防避突然到来的自然灾害。
四、忠于职守,刻苦学习,努力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同学们,做为新世纪的大学生,面对目前的形势,把主要精力放在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上来,维护国家、社会以及学校的正常秩序,这既是我们应做的,也是支援灾区人民重建家园的实际行动,更是对祖国和人民抗震救灾的最大支持。

 

                                                                                                     团委学生处
                                                                                                             2008年5月16日


 

邢台学院学生处 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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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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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4号

  《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已于2006年5月20日经部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教育部部长 周济
二○○六年七月二十三日

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切实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高等学校应当把辅导员队伍建设作为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应当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促进高等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促进培养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三条 辅导员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教师和干部的双重身份。辅导员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高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辅导员应当努力成为学生的人生导师和健康成长的知心朋友。
第二章 要求与职责
  第四条 辅导员工作的要求是:
  (一)认真做好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及服务育人工作,加强学生班级建设和管理;
  (二)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与成才;
  (三)主动学习和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理论与方法,不断提高工作技能和水平;
  (四)定期开展相关工作调查和研究,分析工作对象和工作条件的变化,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方法;
  (五)注重运用各种新的工作载体,特别是网络等现代科学技术和手段,努力拓展工作途径,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第五条 辅导员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帮助高校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积极引导学生不断追求更高的目标,使他们中的先进分子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确立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念;
(二)帮助高校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经常性地开展谈心活动,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心理品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增强学生克服困难、经受考验、承受挫折的能力,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处理好学习成才、择业交友、健康生活等方面的具体问题,提高思想认识和精神境界;
  (三)了解和掌握高校学生思想政治状况,针对学生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化解矛盾冲突,参与处理有关突发事件,维护好校园安全和稳定;
  (四)落实好对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有关工作,组织好高校学生勤工助学,积极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五)积极开展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为学生提供高效优质的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
  (六)以班级为基础,以学生为主体,发挥学生班集体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组织力量;
  (七)组织、协调班主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组织员等工作骨干共同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在学生中间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
(八)指导学生党支部和班委会建设,做好学生骨干培养工作,激发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
第三章 配备与选聘
  第六条 高等学校总体上要按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设置本、专科生一线专职辅导员岗位。辅导员的配备应专职为主、专兼结合,每个院(系)的每个年级应当设专职辅导员。每个班级都要配备一名兼职班主任。
  第七条 高等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一定比例配备研究生辅导员,从事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究生专业导师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要担负相应职责。
  第八条 辅导员选聘应当坚持如下标准:
  (一)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
  (二)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德才兼备,乐于奉献,潜心教书育人,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
  (三)具有相关的学科专业背景,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接受过系统的上岗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第九条 辅导员选聘工作要在高等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采取组织推荐和公开招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高等学校组织、人事、学生工作部门和院(系)等相关单位按辅导员任职条件及笔试、面试考核等相关程序具体负责选聘工作。
  第十条 新聘任的青年专业教师,原则上要从事一定时间的辅导员、班主任工作。
  专职辅导员可兼任学生党支部书记、院(系)团委(团总支)书记等相关职务,并可承担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政策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就业指导等相关课程的教学工作。
第四章 培养与发展
  第十一条 高等学校应结合实际,按各校统一的教师职务岗位结构比例合理设置专职辅导员的相应教师职务岗位。专职辅导员可按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要求评聘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或其他相关学科的专业技术职务。
  第十二条 高等学校应根据辅导员岗位基本职责、任职条件等要求,结合各校实际,制定辅导员评聘教师职务的具体条件,突出其从事学生工作的特点。辅导员评聘教师职务应坚持工作实绩、科学研究能力和研究成果相结合的原则,对于中级以下职务应侧重考察工作实绩。
  第十三条 高等学校应成立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具体负责本校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
  高等学校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一般应由有关校领导,学生工作、组织人事、教学科研部门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组成。
  第十四条 高等学校可根据辅导员的任职年限及实际工作表现,确定相应级别的行政待遇,给予相应的倾斜政策。
  第十五条 辅导员的培养应纳入高等学校师资培训规划和人才培养计划,享受专任教师培养同等待遇。
  第十六条 高等学校应当鼓励、支持辅导员结合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工作实践和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发展开展研究。
  第十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建立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承担所在区域内高等学校辅导员的岗前培训、日常培训和骨干培训,对辅导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时事政策、管理学、教育学、社会学和心理学以及就业指导、学生事务管理等方面的专业化辅导与培训,开展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科学研究。
  各高校负责对本校辅导员的系统培训。
  第十八条 高等学校要积极选拔优秀辅导员参加国内国际交流、考察和进修深造。支持辅导员在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基础上攻读相关专业学位,鼓励和支持专职辅导员成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的专门人才。
  第十九条 高等学校要积极为辅导员的工作和生活创造便利条件,应根据辅导员的工作特点,在岗位津贴、办公条件、通讯经费等方面制定相关政策,为辅导员的工作和生活提供必要保障。
  第二十条 高等学校应把辅导员队伍作为后备干部培养和选拔的重要来源,根据工作需要,向校内管理工作岗位选派或向地方组织部门推荐。
第五章 管理与考核
  第二十一条 高等学校辅导员实行学校和院(系)双重领导。高等学校要把辅导员队伍建设放在与学校教学、科研队伍建设同等重要位置,统筹规划,统一领导。
  学生工作部门是学校管理辅导员队伍的职能部门,要与院(系)共同做好辅导员管理工作。院(系)要对辅导员进行直接领导和管理。
  第二十二条 各高等学校要制定辅导员工作考核的具体办法,健全辅导员队伍的考核体系。对辅导员的考核应由组织人事部门、学生工作部门、院(系)和学生共同参与。考核结果要与辅导员的职务聘任、奖惩、晋级等挂钩。
  第二十三条 教育部设立“全国高校优秀辅导员”称号,定期评选表彰优秀辅导员。各地教育部门和高等学校要将优秀辅导员表彰奖励纳入各级教师、教育工作者表彰奖励体系中,按一定比例评选,统一表彰。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其他类型高校的辅导员队伍建设或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其他工作队伍建设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各高等学校应根据本规定,结合实际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并报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邢台学院学生处 关于2008年邢台学院经济困难学生伙食补贴发放的紧急通知

       


关于2008年邢台学院经济困难学生伙食补贴发放的紧急通

各系(部、院):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财政厅(冀财教[2008]8号)精神,由中央财政拨款,对22%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每生每月20元的伙食补贴,(期限3月至6月四个月),3月15日之前要落实到位。时间急,任务重。现安排如下:
一、各系(部、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和工作人员务必对此项工作高度负责,确保认真、细致、高效、及时地完成此次工作。
二、对上报的学生总数、经济困难学生伙食补贴发放人数和总发放款额要认真核实,不得出现虚报、漏报现象。
三、严格按《2008年邢台学院经济困难学生伙食补贴发放表》(样表)格式(学生处网页下载)进行录入、打印(A4纸)、签字、盖章,于2008年3月14日上午10:00之前公示完毕后,将文本及电子文档速报送学生处205室。学生处汇总后于12:00之前上报学校审批。
                    联系电话:7300767、3353659(王国强)


                                                                                            邢台学院学生处
                                                                                    邢台学院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08年3月13日

邢台学院学生处 团委、学生处人员名单

       

学生处长(部长)                刘志涛                             办公电话:7300726

学生管理科长                       孟贵祥

资助管理中心                       王国强

科级秘书                              张盈利                              办公电话:7300579

主管老师                              李涛

邢台学院学生处 唱响2008邢台学院第六届校园歌手大赛

       

       为展现当代大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崇高的理想追求,高雅的审美情趣和丰富多彩的校园生活。4月12日下午,在教辅楼五楼多功能厅,由院团委主办、歌友协会承办的“邢台学院第六届校园歌手大赛”如期举行。担任本次比赛的评委有团委学生处刘志涛处长、邢台市著名主持人车咏君老师以及初等教育学院姚大伟老师、李莉老师以及学生评委赵立静、侯小丽。
       本届比赛参赛曲目以奥运歌曲、励志歌曲、爱国主义歌曲为主,本着传承优秀文化、弘扬艺术特色的理念,选手们都对演唱歌曲进行了精心的筛选,歌曲《EveryoneisNO.1》激人奋进;《我的春天不是梦》令人震撼;《听妈妈的话》让人心怀感恩,选手们的演唱感情丰富,曲调婉转悠扬,让人回味无穷。经过两个小时的紧张比赛,最终,来自音乐系的赵帅和超田飞组合荣获金奖。
一年一度的校园歌手大赛成为了艺术节期间的品牌活动,不仅丰富了大学生的艺术文化生活,提高学生艺术修养,还发现了一批演唱新星,促进了学生的全面发展。本届校园歌手大赛也传达了我院学子对奥运的企盼与礼赞,希望用我们的歌声唱响2008。

邢台学院学生处第六届校园歌手大赛获奖选手合影 第六届校园歌手大赛获奖选手合影

第六届校园歌手大赛获奖选手合影

 

 

 

邢台学院学生处 我院四川及周边地区学生参加邢台市“感恩的邢台人”大型赈灾义演

       

      5月28日晚“感恩的邢台人”老地震灾区大型赈灾义演晚会在邢台市电视台演播大厅举行,我院来自四川及周边地区的62名同学参加了演出,他们手牵手、肩并肩,共同演唱了一首《相亲相爱的一家人》。受灾较为严重的都江堰市学生代表现场与家人通了电话。

邢台学院学生处都江堰市学生代表与家人现场通电话


邢台学院学生处我院62名灾区学生手牵手、肩并肩同唱《相亲相爱的一家人》

 

 

 

 

邢台学院学生处 我院开展爱心传递,绿丝带在行动活动

       

5月26日下午4:30分,为支援四川灾区,由首届感动校园十大人物发起的“爱心传递,绿丝带在行动”爱心接力活动在学院举行,爱心传递从校史展室开始,途经操场、文化墙、培英2号公寓、电教楼、主楼前广场、陶园,最后到达图书馆多功能厅,顿时整个校园成了爱的海洋,“爱心传递、感动接力、众志成城、中国雄起”、“四川加油!中国加油!”的口号响彻在校园的每个角落。在图书馆多功能厅举行了爱心救助捐赠仪式,家庭受灾的20名学生每人领到了600元生活补助金,表达了全院师生对灾区学生的关爱与慰问。

邢台学院学生处爱心救助捐赠仪式中20名家庭受灾的学生收到了生活补助金
邢台学院学生处我院2000余名同学参加了“爱心传递,绿丝带在行动”爱心传递活动

 

 

 

 

 

邢台学院学生处 伶牙俐齿飒爽英姿记我院第四届大学生辩

       

     4月8日下午,在团委三楼会议室,由团委主办、院学生会学习部承办的第四届大学生辩论赛在激烈的比赛中落下了帷幕,法政历史系技高一筹夺得桂冠,会计系、生化系、中文系分列其后。

      进入决赛的四支队伍都是实力雄厚,口才了得。他们的表现为大家献上了一场文化盛宴。赛手们整齐的服装彰显了他们的自信,在主席宣布比赛开始后,正方一辩首先用铿锵有力的言词开篇立论,当然,反方也当仁不让,针锋相对,自由辩论中选手们更是各出奇招,你幽默我风趣,你提问我反问,你深奥我哲理,你来我往中,选手们缜密的思维,迅捷的反应、高超的答辩,博得了在场拉拉队经久不息的掌声和不断的喝彩声。最后,双方四辩又润色辞藻,用有力的事实、毋庸置疑的真理为本方作结。

邢台学院学生处邢台学院第四届辩论赛决赛现场

      经过评委团的细心评判,最终评出了一、二、三等奖和六名最佳辨手。此次活动,不仅是对赛手们的一次锻炼,也拉开了本届大学生文化艺术节序幕,让我院大学生首先感受到了艺术节的氛围,并向着德才兼备的方向发展自己,艺术文化的四月会更加精彩。

 

邢台学院学生处 相关连接

       

 

http://second.xttc.edu.cn/tw/index.asp

http://second.xttc.edu.cn/x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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