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界令又名迁海令,是中国清朝政府为对付明朝遗臣郑成功台湾的郑氏王朝,以断绝中国大陆沿海居民对其之接济,于康熙元年(1662年)由辅政大臣鳌拜下令从山东省至广东省沿海的所有居民内迁50里,并将该处的房屋全部焚毁,以及不准沿海居民出海的措施。措施使华东至华南沿海地区的渔业和盐业废置、田园荒芜,沿海居民流离失所,深受迁海之苦。当时不少地方官员,包括广东巡抚王来任、广东总督周有德,均极力请求复界。到了康熙八年(1669年),由于朝廷认为措施已收成效,加上不想继续影响沿海地区的民生,终于允许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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