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瓮安事件
贵州省瓮安县城2008年6月28日下午发生一起围攻政府部门的打砸烧事件。 据当地警方介绍,6月28日下午,一些人因对瓮安县公安局对该县一名女学生死因鉴定结果不满,聚集到县政府和县公安局。在县政府有关负责人接待过程中,一些人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冲击县公安局、县政府和县委大楼。随后,少数不法分子趁机打砸办公室,并点火焚烧多间办公室和一些车辆。 事件发生后,贵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立即指示要求尽快妥善处置。贵州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长崔亚东迅速赶至事发现场,指导当地党委、政府处置和平息事件。至6月29日凌晨2时,围观人员缓慢散去,事态没有进一步扩大,瓮安县城秩序目前已基本恢复正常。瓮安县委、县政府、县公安局等160多间办公室、42辆警车等交通工具被烧 毁,150余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600多万元。
2008年6月22日凌晨0时27分,瓮安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在县西门河大堰桥处有人跳河。雍阳镇派出所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后,迅速派值班民警赶赴现场,并通知119人员赶赴现场。民警赶到现场立即开展救捞,因天黑施救条件有限,经持续紧张工作,于凌晨3时许将溺水女孩打捞上岸后,急救人员证实其已死亡。经向在场报警人刘某、陈某、王某询问得知,溺水女孩名叫李树芬,1991年7月生,系瓮安县三中初二(六)班学生。6月22日7时40分许,雍阳镇责任区刑警队又派员进行了现场勘查、尸检和调查工作。
由于该县女学生李树芬溺水身亡,其家人对公安机关的“自杀”鉴定结果不服。6月28日,死者家属在瓮安县城游行,大量群众聚集围堵县政府,后转变为突发群体性暴力事件。
6月28日下午4时左右,在县城广场一带,近万人聚集在一起,一些人准备了砖头、汽油、刀棒等物品,冲到县公安局大楼,将停放在大楼前的车辆全部砸烂、烧毁,并将汽油倒在公安大楼一楼点火焚烧。抢走、烧毁办公室资料以及电脑若干,并打伤数十名公安干警,一名公安干警被打成重伤,然后将公安大楼1-2楼全部砸烂。后因火势太大,肇事者从公安局退出后,趁乱攻击了瓮安县政府大楼,将所有车辆全部砸烂,又烧毁县委、县政府大楼及县政协大院,接着将民政局旁边地下停车场放的私人车辆全部砸烂,然后蜂拥至邮电大楼,故技重施,将通讯设施破坏。
事件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十分关心,胡锦涛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两次作出重要批示;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多次打电话到前线直接指挥;武警总部司令员吴双战作出批示,并派人赶到瓮安指导处置工作。6月30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石宗源专程赶到瓮安县,现场指挥“6.28”事件处置工作。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张群山,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长崔亚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孙玉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俊平一同前往。武警总部副参谋长薛国强,武警总队政委张生枝参加。
石宗源指出,“6.28”事件是一起起因简单,但被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员煽动利用,甚至是黑恶势力人员直接插手参与的,公然向我党委、政府挑衅的群体性事件。情节恶劣,破坏严重,造成了极大的财产和经济损失,影响了全省稳定和贵州形象。省委、省政府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领导的重要批示和指示精神,切实把尽快平息事态、维护稳定放在第一位,连夜派出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长崔亚东组成一线指挥部。29日又派出省委副书记王富玉为组长的省工作组,到瓮安指导、督促、监督相关工作。在处置过程中,武警官兵、公安民警保持了最大的忍耐和克制,采取了多种稳妥有力的措施,尤其是武警部队起到了中流砥柱的作用,迅速控制了事态,整个过程中没有与群众发生直接冲突,更没有死一个人,事态已得到基本控制,大局已恢复稳定,处置过程是克制和有效的。
石宗源指出,在事件的处置过程中,瓮安县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党员干部,是高度重视、努力工作的。县人大、县政协也积极派出干部开展宣传教育和动员说服工作,工作是有成效的。虽然目前事态已得到基本控制,但还有大量工作要做。其中,向全县广大群众做好深入细致的宣传教育工作,说明事实,稳定人心,是从根本上平息事态,维护大局稳定、努力推动发展的一项至关重要的工作。县、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广大基层干部、治安积极分子要充分发挥自身人熟地熟的优势,发挥重要作用,积极配合党委、政府,抓紧开展工作,分片包干,承包到户,以事实真相说服群众,以稳定大局教育群众,以一人一户、一村一乡的稳定确保全县的稳定。
石宗源强调,长期以来,瓮安各级党委、政府在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绩是明显的,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但从这起事件来看,从一起单纯的民事案件酿成一起严重的打、砸、抢、烧群体性事件,其中必有深层次的因素。一些社会矛盾长期积累,多种纠纷相互交织,一些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一些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矿群纠纷、移民纠纷、拆迁纠纷突出,干群关系紧张,治安环境不够好。一些地方、一些部门在思想意识上,干部作风上,工作方式方法上,还存在一些这样那样的问题,群众对我们的工作还不满意。由此暴露出的问题应引起我们的反思,要以这起事件为镜子、为推动,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更加扎实有力地开展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切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切实改进党员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真正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进程中,发挥好党的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忠诚实践者,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不是空喊口号,要落实到行动上,要以人为本,要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要正确处理好维护社会稳定和加快经济发展的关系。要继续提高领导水平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既要做好当前的维稳工作,又要做好“6.28”事件的善后工作。要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对旁观协同者,以批评教育为主,对组织、策划和施暴者,要重拳出击,绝不能手软,努力建设一个平安的瓮安、平安的黔南州、平安的贵州。
目前,经公安机关的初步侦查发现,直接参与打砸抢烧的为首人员中,已发现多名当地恶势力团伙成员,现已抓获50余人,案件侦破工作正在进行中。
贵州省新闻办7月1日晚间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瓮安“6.28"事件,贵州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王兴正介绍了关于李树芬溺水死亡事件的事实。
王兴正说:2008年6月22日凌晨0时27分,瓮安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在县西门河大堰桥处有人跳河。雍阳镇派出所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后,迅速派值班民警赶赴现场,并通知119人员赶赴现场。民警赶到现场立即开展救捞,因天黑施救条件有限,经持续紧张工作,于凌晨3时许将溺水女孩打捞上岸后,急救人员证实其已死亡。经向在场报警人刘某、陈某、王某询问得知,溺水女孩名叫李树芬,1991年7月生,系瓮安县三中初二(六)班学生。6月22日7时40分许,雍阳镇责任区刑警队又派员进行了现场勘查、尸检和调查工作。
王兴正表示,现已查明:2008年6月21日20许,李树芬与女友王某一起邀约出去玩,同李树芬的男朋友陈某及陈的朋友刘某等吃过晚饭后,步行到西门河边大堰桥处闲谈。李树芬在与刘某闲谈时,突然说:“跳河死了算了,如果死不成就好好活下去”。刘见状急忙拉住李树芬,制止其跳河行为。约十分钟后,陈某提出要先离开,当陈走后,刘见李树芬心情平静下来,便开始在桥上做俯卧撑。当刘做到第三个俯卧撑的时候,听到李树芬大声说"我走了",便跳下河中。刘见状立即跳下河去救李树芬。王某急忙打电话给陈某,并大声呼叫救人。陈立即返回河边,跳下河中帮忙施救,陈见刘已体力不支,便用力先将刘拉回岸上。王某、刘某随即报警,并打电话通知了李树芬的哥哥李树勇(1989年12月9日生,瓮安县第二中学高三毕业生)。
[2] 凤凰资讯 http://news.ifeng.com/mainland/special/wengan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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