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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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询
question
    议员在议会会议期间,就政府的施政方针、行政措施以及其他事项,向政府首脑或高级官员提出质疑或询问并要求答复的活动。议会监督政府的一种方式。
   质询从性质上可分为询问和质询两种。前者多为议员对个别行政官员所掌管的事项的询问。它只构成质询者和被质询者之间的问答和补充问答,不构成议会的议题。后者多系议员对内阁施政方针、政府重要政策与措施的质询。它除了质询者和被质询者之间的问答之外, 往往构成议会的议题,产生议会辩论,并且可能导致议会对政府提出不信任案,进而产生政府危机,内阁改组。1958年以前,法国的党派之争常常利用质询作为倒阁手段,致使政局极不稳定。
   西方国家对议员的质询有各种限制。德国议会议事规程规定,质询须有30名议员签署才能提出。议员的口头质询必须于3日前向有关部长提出。日本议员只有在遇到紧急情况时,才能提出口头质询,即使是书面质询,议员也应将质询事项的简明主旨书面提交议长。英国议员质询时须经议长同意,且质询时还有一定的时间限制。各国政府官员往往借口质询事项涉及国家机密而拒绝答复,实际上构成质询次数与质询内容的限制。
   社会主义国家人民代表机关的代表也有质询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开会期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在常务委员会开会期间,有权依照法定程序提出对国务院或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质询案,受质询的机关必须负责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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