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厅
警察厅(警察庁、けいさつちょう、NationalPoliceAgency),简称察厅(サッチョウ),
是负责日本之公共安全跟警察的运营,职掌日本警察之态势整备、犯罪鉴识、犯罪统计等事务指挥,监督各都道府县警察的日本行政机关,设置于1954年日本《警察法》修正之时。警察厅是日本警察的中央行政机关和枢纽,掌管日本全盘警察行政事务。有点类似我国的公安部,是日本政府的正式组成单位,与国家公安委员会同属于内阁府,但警察厅接受国家公安委员会的指导,国家公安委员会是一个由国务大臣(相当于我国的国务委员,副国家级)掌管的共6人的公安方针政策宏观指导监督机构,一般情况下并不负责具体事务。国家公安委员会委员长就是由该名国务大臣担任。要说明的是内阁府不等于日本内阁,它只是日本内阁下面一个一级单位,和外务省、法务省等部门同级,实际上内阁府有点类似我国的国务院办公厅。虽然同级,但内阁府可以协调外务省(相当于我国外交部)、法务省(相当于我国司法部)等部门。
警察厅的最高领导是警察厅长官(无警衔),与各省的事务次官办公厅副主任同级。在警察厅内部设长官官房、生活安全局、刑事局、交通局、警备局、情报通信局,以及国际部、暴力团对策部两大部。警察厅的附属机关有警察大学、科学警察研究所科警研、皇宫警察本部。在这里工作的警察是国家公务员。因他们属于行政人员,所以,不配戴手铐和枪支。与第一线搜查机关不同,警察厅大楼里不设审讯室和留置盘查室。在全国警察中,约有500人突破国家公务员1级考试难关,取得资格证书。这些人主要是在警察厅工作,将来很有希望被任命为地方各警察本部的本部长等要职。
警察厅首长为警察厅长官,由国家公安委员会与内阁总理大臣任免之。警察厅长官是全警察职员中最高之职位之警察官,设于《警察法》第62条规定的唯一阶级制度之外。
警察厅另设警察厅次长1人,阶级为警视监。长官公干外出时,职务由次长代理。
日本的地方警察是由地方政府组建和指挥,也就是我们说的以块为主,各地方警察机关被称为警察本部,相当于我国的省公安厅,各都道府县警察本部分别接受各都道府县公安委员会的管理。各个警察本部的最高长官为“本部长”,而东京都不叫警察本部却叫警视厅,最高长官称为“警视总监”而不是本部长。(后面有解释)这里的警视总监不只是职务名称,也是日本警界最高警衔,因为警视总监的上级日本警察厅长官无警衔。(下面会单独详细介绍日本警衔)
又因为东京警视厅辖区虽然只限东京一地,但因为东京是首都,因此除了保护东京都市民之外,也有保卫国家的责任。因此,其它地区的警察本部只接受日本警察厅的间接监督,唯有警视厅是直接受警察厅监督由警察厅长官下达命令;各个都道府县警察本部的本部长则享有独立指挥权,他们是各自相对独立的机关。如:神奈川县警察本部、大阪府警察本部等。警视厅是特指东京都的警察本部,相当于北京市公安局,级别与北海道、神奈川、爱知、大阪、兵库、广岛、福冈等道府县的警察本部相同。但为何只在东京都才称“警视厅”,其他都称警察本部呢?这里有其历史原因的。因为在日本警察厅诞生之前,东京警视厅业已存在,故延续至今日。
警察本部和东京警视厅下设立总务部、警务部、生活安全部、刑事部、交通部、警备部以及组织犯罪对策部等这几个专业部门(相当于我国省公安厅后勤处、刑警总队、交警总队、警卫局,情报信息处等部门)和地区性的警察署(相当于我国城市公安分局和县公安局)。警察署下再设立交番和驻地所。(相当于公安派出所,以下有具体介绍)
警察厅由长官官房、5局(2部)构成,其他部份设于附属机关与地方机关。
警察厅长官官房
总括审议官
政策评价审议官
审议官
技术审议官
首席监察官
总务课
人事课
会计课
给与厚生课
国际课
国家公安委员会会务官
生活安全局
生活安全企划课
地域课
少年课
生活环境课
情报技术犯罪对策课
警察厅刑事局
刑事企划课
捜查第一课
捜查第二课
组织犯罪对策部
企划分析课
暴力团对策课
药物铳器对策课
国际捜查管理官
警察庁交通局
交通企划课
交通指导课
交通规制课
运转免许课
警备局
警备企划课
公安课
警备课
外事情报部
外事课
国际恐怖活动对策课
情报通信局
情报通信企划课
情报管理课
通信施设课
情报技术解析课
http://www.ktr.mlit.go.jp/kyoku/office2/jigyohyoka/pdf/h16/03siryo/siryo4-4.pdf
http://book.sina.com.cn/nzt/history/his/diehaifanzhou/9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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