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士一世
詹姆士一世(英文名James Stuart,亦称James VI and I, 前者指他是苏格兰詹姆士六世,后者指他是英格兰詹姆士一世。生于1566年6月19日~1625年3月27日)
詹姆士·斯图亚特是苏格兰女王玛丽·斯图亚特与第二任丈夫达恩利伯爵 亨利·斯图亚特(Henry Stuart)所生的唯一儿子。出生后5个月,其父死亡,其母遭苏格兰贵族驱逐,流亡英格兰。1567年,苏格兰贵族废黜玛利·斯图亚特,詹姆士被立为国王,称詹姆士六世,由几个大贵族摄政。1583年,詹姆士六世亲政。1587年,其母玛丽因卷入暗杀英格兰女王伊丽莎白一世的阴谋而被处死。同年,詹姆士迎娶丹麦国王腓特烈二世的女儿安妮公主。1603年,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一世指定詹姆士为其继承人后驾崩。詹姆士即位为英格兰国王,自封为大不列颠王国,史称詹姆士一世,时年36岁。1625年,詹姆士一世驾崩。
詹姆士一世不了解英国议会,看不起议会下院,鼓吹君权神授论。1611年,他第一次解散议会。在执政后期18年里,王子查理和白金汉公爵乔治·维利尔斯(George Villiers)操纵朝政。
詹姆士一世学识渊博,但为人懒散刻板,被称为是“基督教王国中最聪明的笨伯”。1598年写作《自由君主制的真正法律》(The Trew Law of Free Monarchies)。该书既反对加尔文主义的反君主观点,也反对教皇的最高权威。他认为国王由上帝直接认命。他认为理性并非天然地存于自然与社会中。而是一种意志一般来说应该服从的标准,也是一种意志一般来说得以实现的手段,但最终是统治者的意志决定何为理性,以及理性要求什么。在特殊场合,君主可以像上帝一样独裁,反对理性。这些理论很多来源于布丹。
詹姆士一世有佝偻病,因而走路像卓别林,舌头太大,饮水如同吃,皮肤皱巴,从来不洗,只洗手指。害怕暴力,害怕武器,戎装、讨厌葬礼,以为自己在危险中时有把床排到门后的习惯。喜欢帅气的男臣如:Esme Stuart, 罗伯特·卡尔(Robert Carr)和乔治·维利尔斯(George Villiers)。学究气重,为称为“基督教王国中最聪明的笨伯”。迷恋打猎,一想到国务就懒散,在选择枢密院官员时不够明智,不懂英国社会和政府,喜欢在议会和宗教反对者面前长篇大论,生活穷奢极欲。
詹姆士一世被疑有同性恋倾向。他有众多的男宠臣,其中,最受詹姆士一世青睐的乔治·维利尔斯(George Villiers)曾获得白金汉公爵的封号。当时的历史文献清楚地记载着詹姆士一世与白金汉公爵及其前任宠臣萨默塞特伯爵罗伯特·卡尔(Robert Carr)之间的感情:“现在看来,除了英俊之外,再没什么原因可以解释他们为何会成为国王的选择了。国王陛下那强烈的爱意或许说明他弄错了对方的性别,把他们当成了女性,难怪萨默塞特伯爵和白金汉公爵如此刻意地把自己打扮成女人的样子。虽然他们的一举一动都显得妖冶放浪,但是他们在模仿女性方面的成就已经到了言语都无法形容的地步。”
仅管传统史学观点都将詹姆士一世形容为一位昏庸、自大、迫害清教徒与英国宪政体制与愚蠢的君主,但二十世纪中期的西方历史学者开始认为詹姆士一世在维持国内稳定与国际关系上有其成就;在詹姆士一世时代,因为他的血统而统一的英伦三岛实际上并不存在统一的社会条件,英格兰、苏格兰与爱尔兰处于族群、文化与宗教的高度分裂与对立下:苏格兰的贵族长老议会与英格兰国会为了彼此的政治优越冲突不断,都试图支配对方并改变对方之政体国体,而爱尔兰对罗马天主教庭的高度虔诚也使其与英格兰主流的国教会、新教思想水火不容─这些内部矛盾在詹姆士一世之子查理任内以血腥的内战(清教徒革命)作了最糟糕的结清。相对的,詹姆士一世任内在国内事务表面上虽看似无能与无所作为,但却巧妙的令三地的对立维持在相互容忍与平衡之下,詹姆士一朝在争议性的人事任命(主要是从英格兰委派苏格兰、爱尔兰地区政教领袖)上通常采取不刺激对方的尊重态度,几次较大胆任命造成的反弹也多以詹姆士的让步解决,虽然詹姆士一世无法解决王国内部的高度对立,但能维持超过二十年的平稳,已堪称伟大成就。
除了最后几年由白金汉公爵筹划的几次可笑的(也灾难性的)西班牙登陆外,詹姆士一世的外交走的是不动干戈的和平政策─只要一想到当时的欧洲正因尼德兰战争与三十年战争而骚动不已,詹姆士治世的和平就成了不可思议之事。事实上,当时欧陆那些唯恐天下不乱的君王与宰相们也曾多次想诱使英国参加欧陆的战争但都为詹姆士一世所拒,詹姆士一世为何会拒绝参加欧陆战争?认为他爱好和平的朝臣谗媚的称赞他是“英国的所罗门”,认为他天性胆怯的欧洲外交官半讥讽的说他是“欧洲最聪明的傻瓜”,但英国的社会因避免了战争之害而丰足是不争的事实。
虽然当时文献都记录了詹姆士一世的粗鲁言行与爱好奢靡,但他同时又是个博学之士,相传他参访牛津大学图书馆时曾望着图书馆的丰富藏书叹道:“若我不是个国王,我愿做这儿的囚徒。”─事实上,詹姆士读书量可能居当代欧洲之冠。也正因为如此,詹姆士一世下令编纂英文版的圣经(史称钦定版圣经)。英文随着这本真正渗透到英国各阶层的读物成为一种真正普遍性的读写文字;其贡献,可与莎士比亚的戏剧并称甚至更伟大。
1623年詹姆士一世允许专利权的设立,对英国与世界日后的工业革命与历史产生巨大的影响。
亨利, 威尔士亲王 1594年 2月19日 1612年 11月6日
伊丽莎白·斯图亚特 1596年 8月19日 1662年 2月13日 1613年于弗里德里克五世, 巴拉丁选帝侯(Frederick V, Elector Palatine)结婚;
玛格丽特·斯图亚特 1598年 12月24日 1600年 3月
查理一世 1600年 11月19日 1649年 1月30日 1625年于 亨丽埃塔·玛丽亚(Henrietta Maria)结婚;
罗伯特, 金泰尔公爵 1602年 2月18日 1602年 5月27日
没有命名的儿子 1603年 5月 1603年 5月
玛丽·斯图亚特 1605年 4月8日 1607年 12月16日
索菲亚·斯图亚特 1606年 6月22日 1606年 6月28日
[1]数字中国 http://www.china001.com/show_hdr.php?xname=PPDDMV0&dname=4AKED41&xpos=47
[2]wiki百科 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8%A9%B9%E5%A7%86%E6%96%AF%E4%B8%80%E4%B8%96_(%E8%8B%B1%E6%A0%BC%E5%85%B0)&variant=zh-c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