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振
覃 振 1885年生,湖南桃源人。原名道让,字理鸣。1904年东渡日本,入东京弘文学院,结识孙中山。同盟会成立时被推为总部评议员。1908年回湘从事革命活动,准备武昌起义,事泄被捕。1911年10月,长沙光复后获释,任临时参议院参议员、国会众议院议员。参加“二次革命”。失败后,随孙中山去日本,入中华革命党,任湘支部长。后参加护法运动,任湖南检阅使、总统府参议兼法制委员。1924年国民党“一大”上当选为中央执行委员。次年,参加西山会议,反对国共合作,受国民党“二大”书面警告处分。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任立法院副院长、司法院副院长兼中央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委员长。抗战时期,主张国共合作抗日。抗战胜利后,主张和平建国,不满蒋介石内战方针,辞司法院副院长职,避居上海。1947年春,国共和谈破裂后,拟取道香港北上、进入解放区。因重病在身,未遂。1947年4月18日在上海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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