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军谈判会议
裁军谈判会议(Conference on Disarmament—CD)又称“日内瓦裁军谈判会议”,是目前唯一的全球性多边裁军谈判机构。其前身是1962年成立的18国裁军委员会。1969年7月该委员会的成员国增至26个,改称“裁军委员会会议”,1975年3月又扩大到31国。1978年易名为“裁军谈判委员会”,其成员国增至40个。1984年改称裁军谈判会议(简称裁谈会)。总部设在日内瓦。每年举行三期会议,第一期约10周,后两期各7周。
裁军谈判会议的前身是1962年成立的18国裁军委员会。1969年7月成员增至26个,改称裁军委员会会议。1978年6月30日,第一届裁军特别联大将该机构改称为裁军谈判委员会,其成员国增至40个。1984年2月起又易名为裁军谈判会议(简称裁谈会)。1996年6月,载谈会吸收了23个新成员国。
裁军谈判会议是国际上唯一的多边裁军谈判机构,其前身可追溯至1962年成立的十八国裁军委员会。1969年7月,其成员增至26个,改名为裁军委员会议。1978年6月30日,第一届裁军特别联大将该机构易名为裁军谈判委员会,成员增至 40个。1984年2月根据联大决议更改为现名,简称裁谈会。
现有正式成员国65个:中国、阿尔及利亚,阿根廷、埃及、埃塞俄比亚、澳大利亚、奥地利、巴基斯坦、巴西、白俄罗斯、保加利亚、比利时、波兰、朝鲜、韩国、德国、俄罗斯、法国、芬兰,哥伦比亚、古巴、荷兰、加拿大、喀麦隆、肯尼亚、罗马尼亚、美国、蒙古、孟加拉国、秘鲁、缅甸、摩烙哥、墨西哥、南非、尼日利亚、挪威、 日本、瑞典、瑞士、塞内加尔、斯里兰卡、斯洛伐克、土耳其、委内瑞拉、乌克兰、西班牙、匈牙利、伊拉克、伊朗、以色列、叙利亚、意大利、印度、印度尼西亚、英国、越南、津巴布韦、新西兰、刚果(金)、智利、厄瓜多尔、爱尔兰、哈萨克斯坦、马来西亚和突尼斯。
由于历史原因,裁谈会成员国分成西方集团、东欧集团和21国集团(又称不结盟国家集团)三大集团,中国为独立一方。各集团由其协调员组织内部磋商,有时以集团名义提出建议或工作文件。
裁谈会主要议题有: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停止核军备竞赛和核裁军、防止核战争、防止外空武器竞赛、禁止生产核裂变材料、无核国家的安全保证、军备透明和控制杀伤人员地雷等。
裁谈会不是联合国的直属机构,但与联合国有密切联系。它独立通过其议程,但通过议程时要考虑联合国大会的建议,并每年向联合国大会提交其工作报告。裁谈会以协商一致的原则通过决定。其会议形式有全体会议和非正式会议,下设特别委员会和专家组等。主席由各成员国按其国名的英文字母顺序逐月轮流担任。裁谈会主要议题有: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停止核军备竞赛和核裁军、防止核战争、防止外空武器竞赛、禁止生产核裂变材料、无核国家的安全保证、军备透明和控制杀伤人员地雷等。
在会议期间,裁谈会主席由各成员国按其国名的英文字母顺序逐月轮流担任,每届主席主持四个工作周的会议。会议秘书长由联合国秘书长指派,并为其私人代表。现任秘书长由日内瓦联合国办事处主任奥尔忠尼启泽(Cmr. Sergei Ordzhonikidze,俄罗斯人)兼任。
裁谈会不附属于联合国,但与联合国有密切的联系。它独立地通过其议程,只是通过时要考虑到联合国大会向它提出的建议,而且每年向联合国大会提交其工作报告。裁谈会有自己的议事规则,以协商一致的方式通过决定。其会议形式有全体会议、非正式会议。为谈判工作需要,下设特设委员会和专家组等,分别举行会议。非成员国提出申请并经全会一致同意后可参加会议的某些工作。该会议设有秘书处。
裁谈会成员国分成不同的集团,即西方集团、东欧集团和21国集团(又称不结盟国家集团),中国为独立一方。各集团经常进行内部磋商,有时以集团名义提出建议或工作文件。
裁谈会每年举行三期会议,第一期约10周,后两期各约7周。1996年裁军谈判会议分别于1月22日至3月29日、5月13日至6月28日、7月29日至9月13日在日内瓦举行,各成员国和一些非成员国派代表和观察员出席了会议。议程上的议题有: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停止核军备竞赛和核裁军、防止核战争,包括一切有关事项、防止外层空间的军备竞赛、关于保证不对无核武器国家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的有效国际安排、新型大规模毁灭性武器和此种武器的新系统、放射性武器、综合裁军方案、军备透明等。
第三期会议上,裁谈会议上,裁谈会建立了“禁止生产核武器用裂变材料”特委会。
中国从1980年2月开始正式参加裁谈会,出席每次会议。1983年中国派出专职裁军事务大使常驻日内瓦,参加裁谈会工作。中国一直参加了裁谈会关于《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去的谈判工作,并为《公约》的达成做出了贡献。自裁谈会1994年开始正式谈判《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以来,中国认真、积极地参加了谈判,为谈判取得进展做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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