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玉案
蓝玉(?-1393),安徽定远人,大将常遇春妻弟,初在常遇春部下,立军功甚多。洪武二十年(1387年)任大将军,多次领兵出征,在打击元朝残余军事力量及对西北、云南的征战中立有大功,如逼降辽东纳哈出,对蒙元捕鱼儿海之役,随沐英、冯胜等征平云南等,被封为凉国公,后为太子太傅。蓝玉自恃有功,专恣横暴,所为多不法,举止傲慢,无人臣礼。洪武二十六年,被锦衣卫指挥蒋谳所告,以谋反罪被杀。明太祖乃藉此兴蓝党大狱,死一公十三侯二伯,株连被杀者一万五千人。经胡惟庸、蓝玉二案,明之开国勋臣,几尽为太祖所诛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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