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必武故居

地址:小石桥胡同24号
董必武,1886年生,原名
董贤琮,又名董用威,字洁畲,号壁伍。湖北黄安(今红安)人。1903年考取秀才。1905年考入湖北“
文普通”学堂,1910年毕业,获清朝学部授予的拔贡学衔。后在黄州任教员。1911年参加了辛亥革命, 同年加入中国
同盟会。1914年考入日本东京“私立日本大学”学习法律,在日本加入
孙中山创建的
中华革命党。1915年6月回国从事反袁活动,两次被捕入狱。1916年出狱后再度赴日本。1918年回国,参加护法运动。1919年在上海参加了
五四运动,后创办武汉中学,教授国文。1920年秋在武汉建立共产主义小组。1921年7月出席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是武汉小组代表。随后建立和发展湖北省的党组织,任中共武汉区委委员,湖北民运部部长,湖北省委委员。第一次国共合作时领导筹建了国民党湖北省党部,并任湖北省国民党工作委员会主任,国民党中央候补委员。1928年赴
莫斯科中山大学、
列宁学院学习。1932年回国,在江西中央革命根据地,历任中共中央党校校长,中央党务委员会书记,中央工农民主政府执行委员,最高法院院长,工农检察委员会副主任。1934年10月参加长征。到陕北后,任中共中央党校校长,陕甘宁边区政府代理主席。抗日战争时期和抗战胜利后,是中国共产党同国民党谈判的代表之一。1945年代表解放区参加旧金山联合国制宪会议。曾任中共中央南方局副书记,中共重庆工委书记,中共中央财经部长,华北局书记,华北人民政府主席。
建国后,历任中央财经委员会主任,政务院副总理,政务院政法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代主席。1975年1月任第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是中共六届中央委员,七、八、九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十届中央政治局常委。
出版有《
董必武选集》、《
董必武政治法律文集》、《
董必武诗选》、《
董必武年谱》。
1975年4月2日在北京逝世,终年90岁。
董必武故居位于小石桥胡同24号。西城区文物保护单位。
原是清末邮传部大臣
盛宣怀的私邸后花园,又传说曾是大太监
李莲英的花园;民国时期成为
戴笠手下军统局华北办事处处长
马汉三住所,内有楼阁、长廊、竹林、喷泉。在“
文革”期间,康生在此居住。
董必武曾寓此,四合院布局严谨,保存完好,1981年改建为涉外的竹园宾馆。为三星级酒店,内设有醉杨轩中餐厅、抚松斋西餐厅、御花园酒吧、漱芳斋歌厅等。典型的清朝庭院被淹没在那些参天的古树和竹林中,少了南方竹林的繁茂,却多了京城官宦之家的大气,竹林与庭院近百年的相依,造就了现代技术永远无法复制的完美。

位于
红安县城关镇民主街。董必武(1886~1975),又名用威,湖北黄安(今红安)人。早年加入同盟会,参加辛亥革命。1920年建立武汉共产主义小组,1921年出席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大革命时期,负责国民党湖北省党部工作。土地革命时期,任中共中央党务委员会书记、中华苏维埃中央执行委员等职。抗日战争时期,任中共中央南方局委员等职。1947年任华北人民政府主席等职。1949年后,历任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副总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代理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等职。故居占地面积约200平方米,有正房一进六开间,两侧厢房各一间,砖木结构。现辟为纪念馆。
为一栋7间中式平房,坐西向东,面积120平方米。正中一间为小堂屋,上方香台依墙高置,大条桌放于中央,两张圆椅分列两旁,下方存放着董必武母亲用过的
纺线车、
织布机和
灯架。堂屋北面的后半间房,是董必武诞生地,中间原为二伯父董基哲夫妇卧室,后为董必武父母居住。二间房中各摆有一张四柱木质雕花旧式床。卧室前面是厨房,陈列着部分使用过的炊具。堂屋侧面分别是董必武祖父和大伯的卧室。旧居原有房屋三栋,现存建筑为1977年修复。除复原陈列外,旧居内还有二间用于辅助陈列,展出文字和图片。
董必武故居位于城关镇正南街文化馆大院内。整个故居包括院子、走廊、堂屋、卧室、灶房以及陈列室等,显得清幽、古朴、雅静、大方。在青砖院墙的圆门上方,缀有一块长方形的汉白玉,镌刻着由时任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政法委书记
任建新题写的“董必武同志故居”七个金色大字。一棵枝繁叶茂的石榴树,从院墙上伸出手来,向前来瞻仰的人们致意。在窄小的院子内铺满了光溜溜的鹅卵石。据说用这种石头铺

地除雨天防滑外,还有另一种作用,就是当城外有敌人来侵犯时,可立即将它挖出送到城墙上作枪弹阻击敌人。所以,在那时的黄安城内家家的院里都铺有这种石头。跨过院门,沿着走廊,来到故居的堂屋,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架董必武母亲当年用过的纺车,董必武母亲蔡氏,勤劳贤良,操持家务,靠纺露水棉纱赚钱。什么叫
露水棉纱?据董必武后来回忆说:“就是当天纺的棉纱,第二天清早就挑到城里去,那些露在外边的棉纱就会沾上露水。”董必武的母亲,一生就靠这纺线织布来维持一大家人的生活。看着这架纺线车,使我仿佛又看到了一个勤劳贤良的母亲借着淡淡的月光,在嗡嗡地纺线。
在堂屋的右边是一间小卧室,是董必武当年出生的地方,也是1910年董必武与
黄俊贞同志结婚的房间。房间内很简朴,只有一张床和两口木箱。在这间卧室,董必武的母亲生下了他们姐弟四个,两个姐姐,一个弟弟——董觉生。
看完了卧室从堂室出来,靠右边是一个灶房。当时董必武家是一个近30人的大家。祖父董其元有子女九人,除长女出嫁外,其余八子均在身边。董必武是三子
董基文的长子。这样一个大家庭是田无一亩,地无一升。全家生活

主要靠董必武的父亲和四叔怀素教书、大伯和五叔向外借贷认息经营小商,贩卖茶叶、纸、香烛之类的生意维持。二伯早年去逝,六叔、七叔当店员,八叔未成婚早殁。那时,每天吃两顿饭,还要掺杂白菜、萝卜、红苕、野菜等,只有过节的时候,才可以吃一顿象样的干饭。每餐是由奶奶掌勺,每人一勺,当然不足充饥。
靠堂屋左边有两间陈列室,展出了董必武同志把毕生精力献给革命的部分照片和文物。
现在的故居,是1977年经上级批准修复的,在陈列室内有一个故居全貌的模型。实际的故居,有前后三排。第一排是做生意的,第二排是正堂屋,专门接待外来宾客。当时,董老在这个客厅里接待了许多进步青年。第三排是自家的堂屋和妇女劳动的房间。三排房屋均相连接,形成前后两个院子,一个天井,现在修复的故居是第三排的房子,是经过大量的调查和考证才修建成的。

董必武,又名用威,湖北省黄安县(今红安县)人。
1915年夏回国策动讨袁军事活动,曾两次被捕入狱。
1917年至1918年,曾入川到万县、成都、重庆等地活动。
1920年7月,与
陈潭秋筹建武汉共产主义小组,次年7月,出席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第一次国共合作时,负责筹建湖北省国民党组织,从事统一战线工作。
1926年1月,在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执委会候补委员。
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到苏联
莫斯科中山大学特别班学习。
1932年回到中央苏区工作,历任中共中央党校副校长、中央工农民主政府执行委员、最高法院院长、工农检察委员会代表主席等职。
1934年秋参加长征。次年到陕北后任中共中央党校校长,
陕甘宁边区代主席。
1937年底至1938年秋,任中共中央长江局委员兼民运部部长,在中共六届六中全会上增补为中央委员。
1938年10月,以中共代表和《
新华日报》董事会董事的身份到重庆,参与了中共与国民党的谈判,并指导《新华日报》和八路军驻重庆联络处的工作。
1939年1月,中共中央南方局在重庆建立,他任委员、常委,后又任南方局统一战线工作委员会书记,南方局政治研究室主任等职,协助南方局书记周恩来领导国统区中共党组织的活动,并开展广泛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工作。他主要做民主党派领袖沈钧儒、张澜、黄炎培、章伯钧等人的工作,向他们宣传中共的政治主张和救国政策,出席他们举办的各种团结抗日的集会,支持他们发表的抗战言论,逐渐将他们之中的大多数人吸引到中共的旗帜下。还积极做国民党开明派和西南地方实力派的统战工作,对国民党中主张团结抗日的冯玉祥、张冶中、邵力子、于右任等人开诚布公,坦诚相待,与他们结下友谊;对
刘文辉、
邓锡侯、
龙云、
卢汉等地方实力派代表人物或亲自交谈,或派干部联系。作为历界国民参政会参政员,常在参政会上宣传中共抗日救亡的主张,揭露汪精卫等亲日派的投敌卖国罪行和国民党顽固派的消极抗日、积极反共的活动。在1938年10月底举行的参政会一届二次会议上,为了督促蒋介石继续抗日,他和
陈绍禹、
秦邦宪、
林伯渠、
吴玉章、
邓颖超等中共参政员联名提出《拥护蒋委员长和国民政府,加紧全民族团结,坚持持久抗战,争取最后胜利案》。与其他中共参政员联合
张澜、
沈钧儒、
章伯钧、
黄炎培、
史良等民主人士提出《
加强国民外交案》、《
严惩汉奸傀儡案》等一系列抗战提案。
1941年1月,国民党军队制造“
皖南事变”掀起第二次反共高潮时,对国民党顽固派进行了针锋相对斗争,拒绝出席国民参政会二届一次会议,继周恩来在《
新华日报》题词之后,写下了“
江南一叶是奇冤”的诗句,控诉国民党顽固派同室操戈的罪行。他还约见民主人士,向他们介绍皖南事变的真相。在中共和爱国民主人士的努力下,迫使
蒋介石集团停止了军剿共,表示国共关系问题仍用政治方式解决。
1941年秋,兼任南方局宣传部长。
1943年6月,
周恩来回延安
整风,他留重庆主持南方局工作。同年9月,他在国民参政会三届二次会议上,摆事实,讲道理,逐条驳斥了何应钦军事报告中对八路军、新四军和中国共产党的污蔑,赢得爱国民主人士和国民党开明人士的支持。
1944年,在其60岁生日时,中共中央赞扬他“代表着站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前沿地位,高举着毛泽东同志的旗帜,不屈不挠地奋斗着”。
1945年4月,他作为中共和解放区的代表,参加了中国代表团,赴美国旧金山出席联合国成立大会,并在联合国宪章上签字。同年11月回到重庆,12月出任中共代表团代表出席了政治协商会议。其间,协助周恩来促成《
停战协定》签订并促使政协会议成功。领导南方各省中共地下党组织恢复活动,发展力量,推进和平民主运动。

1946年5月,率中共代表团离重庆前往南京,并担任中共代表协和驻南京办事处主任。
1947年3月回
延安,在解放区先后担任中共中央工作委员会常委、华北财经办事处主任、华北人民政府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政务院副总理,政务院政法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代主席,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等职。是中共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共第十届政治局常委。
1975年4月在北京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