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米莉·迪金森
Emily Dickinson艾米莉·迪金森(1830-1886)美国女诗人,生于美国马萨诸塞州的阿莫斯特(Amherst)。祖上是当地望族,父亲一度出任国会议员,家庭以保守的传统自居。她从小受到正统的宗教教育,青少年时代的生活单调平静,很少外出,仅作过一次旅行。20岁开始写诗,早期的诗大都已散失。1858年后闭门不出,70年代后几乎不光房门,文学史上称她为“阿默斯特的女尼”。研究者至今仍不明白她长期隐居的原因。 艾米莉·迪金森是美国最伟大的诗人之一,作为20世纪现代主义文学的先驱,她的地位甚至已凌驾于沃尔特·惠特曼之上,就驾御英语的能力来说,有人把她和莎士比亚相提并论,甚至还有人断言,她是公元前7世纪古希腊萨福以来西方最伟大的女诗人。迪金森生前发表作品很少(仅仅八首),而且大部分是匿名和未经她许可而发表的。她曾写道:“发表,是拍卖/人的心灵——/……切不可使人的精神/蒙受价格的羞辱。”迪金森喜欢词语游戏和谜语,她自己也成了一个谜语和一个神秘。她的生活大部分是后人的推测和猜想,是传奇和神话,因为人们对此所知甚少。她惟一仅存的照片是她在17岁时拍的。她接近1800首诗仿佛天造地设一般,看不出任何模仿的原型或者进展,它们仿佛一写下时就是如此,也没有任何标题和写作日期。这份巨大的文学遗产使她和沃尔特·惠特曼一样,成了19世纪美国最伟大的两位诗人之一。
“长年沉浸在孤独沉思中的诗人更能体察到万物的细微之处,因此迪金森能够把最为平凡的事物写得不平凡,她总是以一种新生婴儿的未经污染的眼光去看待事物,在她的目光抚摸下,万物因其自身的存在而庄严而清新如洗。” ——马永波
艾米莉·迪金森,一个十分传奇的抒情女诗人。我很喜欢她的诗,第一次读她的诗,我被感动了,内心仿佛有着一股甘泉缓缓流过,为干涸已久的心田带来生的希望。 像坚毅的草儿冒出嫩芽呼唤着春, 像永不疲倦的知了响彻夏天, 像红叶瑟瑟伴着秋天, 像晶莹的白雪粉饰严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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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趋时媚俗的诗歌革新者
——试论艾米莉·迪金森诗歌创作与成就
张子清
本文试图从19世纪的美国伟大女诗人艾米莉·迪金森逝世以来的各个历史时期学术界和评论界对她批评的演变、她的生平、诗歌创作、艺术特色和美学观念等方面论证她所取得的不朽的艺术成就,同时指出她脱离社会生活洪流的缺憾。
关键词 早期意象派诗人 重构文学史,遁世绝俗 迪金森学 独立独创独特的艺术个性
全文:
不趋时媚俗的诗歌革新者
——试论艾米莉·迪金森诗歌创作与成就
生活在19世纪的沃尔特·惠特曼(1819-92)和艾米莉·迪金森(Emily Dickinson, 1830-86)是游荡在美国乃至世界现当代诗歌原野上声势赫赫的幽灵。可以这么说,任何美国当代诗人不管如何后现代,如何先锋,起步时没有一个不在他(她)俩的抚育下长大的,其影响之大,如同中国诗人无不受李白和杜甫的荫庇。斯坦利·威廉斯 (Stanley T.Williams)说:“在迄今为止反映在诗歌里人迹罕至的精神领域里,他(她)俩代表19世纪美国心灵拓荒最远的才智。”【1】 美国的一些著名文学选集和诗歌选集现代部分往往以这两位美国心灵拓荒最远的才智当带头人。【2】 2001年来华参加美国文学研讨会【3】的美国诗人朱迪思·约翰逊(Judith Johnson)教授【4】在谈到这两位诗人时,俏皮地称他(她)俩为艾米莉·惠特曼。这一有见地的断语立刻受到中美学者的赞赏。这真是一对同一时代天造地设而风格各异的诗歌创新者。如果说在风格上,惠特曼是大海长河滔滔,骄阳当空,迪金森则是小桥流水,月明星稀。众所周知,他,大气磅礴,更多关心的是宏观世界,而她,细致入微,更多注重的是微观世界。正如唐纳德·巴洛·斯托弗(Donald Barlow Stauffer)说:“惠特曼的诗歌是通过他持续的、为了包罗万象而向外冲刺努力取得的,而迪金森的诗歌是通过她迅疾的、零散的洞察取得的。”【5】 然而,她(他)俩有着一个鲜明的共同点:在诗歌艺术上的追求是执着的,勇敢的,在任何时候决不趋时媚俗,宁可遭受占主流地位的保守诗人、诗评家、编辑、出版家乃至读者的误解,讽刺,嘲笑,甚至抨击,却毫不妥协地与传统的诗美学作彻底的决裂,表现了任何革命者、创新者所具备的胆略和气魄。这也是世界上从古至今任何独领风骚的伟大诗人所必具的基本品质。有了这样的品质,她(他)们的诗篇才“超越着时代,穿越着时空,昭示着一个跨越时代的精神向度。”【6】
这两位大诗人尽管都经过了不平坦的或者说坎坷的创作道路,但惠特曼生前最后得到诗界的承认,获得了一个伟大诗人应该获得的荣耀,而迪金森则没有他幸运,终身受到冷遇,生前只发表了少数几首诗,她的诗歌天才是逐渐被世人发现的,直到20世纪中叶以后才被完全确立为美国主要诗人。从追求一时盛名的世俗观点来看,这也许是她的不幸,但从长远的观点来看,这是她的幸运。我们若从她生前到目前为止的整个评论界、学术界对她及其诗歌评介和研究的演变来看,她是何等的幸运:她似乎成了超越时空的诗圣,虽生在19世纪,但经过轰轰烈烈的20世纪,依然活在21世纪,从新英格兰走向全美国,从美国走向全世界。
各个历史时期美国学术界和批评界对迪金森诗歌评价的演变
21世纪的今天,我们要准确把握艾米莉·迪金森这位大诗人如此丰厚而又如此难懂的诗歌,不是靠我们个别人勤奋的精读和聪慧的理解能解决问题的。我们必须要建立在一代代前人考证和研究的基础之上。正如詹姆斯·伍德雷斯(James Woodress)在介绍迪金森诗歌批评接受的情况时所说:“如今美国文学的学生或教师在研读迪金森诗歌时面临的大问题是紧跟学术的和批评的探究,考察。”【7】 何况不是生长在美国文化语境中的我们这些中国学人?因此,我们在着手研究她的诗歌之前,更有必要了解迪金森诗歌在美国学术界研究的情况和趋势。
从玛丽埃塔·梅斯梅尔的最新调查中【8】,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整个批评界和学术界对迪金森评论和学术研究的走向。根据美国现代语言协会提供的有关研究迪金森诗歌的学术著作和论文的条目,平均每年50多种,1986年最多,达到83多种之多,其中的研究包括多种用外语写的论著,除了英语之外,还有日语、波兰语、德语、法语、斯洛文尼亚语、俄语、西班牙语、马其顿语、葡萄牙语等。虽然玛丽埃塔·梅斯梅尔在她的调查清单上没有提及被世界上最多的人使用的语言—汉语,但事实上迪金森也进入了汉语著作和中译本之中了,只是比起惠特曼对中国文学界的影响,她是一个迟到者,比他迟到了差不多70年。1919年田汉先生首次把惠特曼介绍到中国,而中国学者开始陆续介绍迪金森则在20世纪80年代【9】。她的诗歌天才在美国真正被发现和普遍重视也不过始于20世纪50年代中期。随着中国学者和译着对迪金森诗歌的深入研究和翻译,我们有理由相信,她必将对新世纪的中国文学界和学术界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
19世纪60年代到世纪末,对迪金森的诗歌的接受基本上处于报刊的贬褒不一的评价性评论的初级阶段。个别的读者和女性评论员对她的诗歌和书信持热情的肯定的态度【10】,文论界占主导地位的少数男性文学记者、编辑和作家,由于坚持传统的诗美学,对迪金森诗歌形式的“不规范”进行挑剔,批评,说她的韵脚、节奏、句法都错。1890年以后,贬低迪金森的批评基本上占了上风。
然而,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显赫的银行家、早期超验主义者、作家、艾默生和梭罗的亲密朋友塞缪·沃德(Samuel G. Ward)别具慧眼,在1891年10月11日给托马斯·温特沃斯·希金森(Thomas Wentworth Higginson, 1823-1911)写的一封著名的信中说:“我同世界一道,对艾米莉·迪金森怀有浓厚的兴趣。难怪她的六版诗选都销售完了,我想,每一本都卖给新英格兰人了。她也许会世界闻名,也许决不会走出新英格兰。”他在信的结尾,称迪金森为“表达力强的缄默者”,并认为“这就是为什么她吸引许多新英格兰的魅力之所在”。当时评论界对迪金森诗歌的尖锐批评使本来就奉行传统诗美学的希金森很受影响,以至他不愿意再继续编辑她的诗选。但沃德的信给他鼓起了勇气,建立了信心。
希金森和梅布尔·卢米斯·托德(Mabel Loomis Todd)主编的迪金森的第一版《诗选》(Poems by Emily Dickinson, 1890)和第二版《诗选》(Poems, Second Series,1891)面世时,虽然报刊的专业评论者对迪金森诗歌非同寻常的艺术形式和主题,在“理解、美学评价、比较、分类和传记推测方面感到有困难”,但希金森对迪金森不规范的形式和独创性的内容的一分为二的评论在评论界和读者中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当时著名的评论家托马斯·贝利·奥尔德里奇(Thomas Bailey Aldrich, 1836-1907)在他的著名论文《关于艾米莉·迪金森》(In Re Emily Dickinson, 1892)中对迪金森诗歌也提出了一分为二的看法,他说,他从迪金森“诗歌的混乱”中,找到了“一首小诗”,“为了使它值得加入海涅抒情诗怪燕的飞翔中,需要对开头的一个诗节加以小小的修改。”但当时最具权威性的作家、评论家威廉·迪安· 豪威尔斯(William Dean Howells, 1837-1920)则对迪金森作了少有的高度评价:“在艾米莉·迪金森的作品里,美国,或者更多的是新英格兰,对世界文学作出了显著的增添,不可能被世界文学的任何记载所能漏掉。”这一具有民族自豪感的评价却引起了英国评论家们敌对的反响。1891年,一个叫做安德鲁·兰(Andrew Lang)的英国评论家认定迪金森的语法不通,把它视为美国不文明状态的表征,并挖苦说:
我们也许被告知:民主(指美国—笔者)不象欧洲那样注重语法。但即使民主跳过了头,又落在原始状态,我相信我们的野蛮继承者将会使他们的诗歌在语法上狗屁不通,虽然他们这样做是无意识的。
次年,一个叫做艾丽斯·詹姆斯(Alice James)的美国女学人针锋相对,反唇相讥:
听到英国宣布艾米莉·迪金森为五流诗人,我疑虑顿消,释然于怀:他们有着如此失察优秀品格的能力。
诸如此类的笔战见诸于当时的报刊,不管贬褒如何,至少说明当时迪金森备受关注。当然我们不能忽视对推出艾米莉·迪金森诗歌不可或缺的人物梅布尔·卢米斯·托德【11】,她后来独自编辑出版了迪金森第三版《诗选》(Poems, Third Series, 1896)。但可惜的是,后来她和艾米莉胞妹拉维尼娅【12】因土地诉讼纠纷产生不和而在1897年突然终止了迪金森诗歌的编辑工作,由此影响了评论界对迪金森诗歌关注的热度。直至艾米莉的侄女玛莎· 迪金森·比安奇(Martha Dickinson Bianch)编辑艾米莉·迪金森的新诗选《独一的猎狗》(The Single Hound)在1914年的出版,评论界才又开始对她的诗歌产生兴趣。当年,《诗刊》主编哈丽特·门罗(Harriet Monroe)在评论《独一的猎狗》时视迪金森为“一位无意识的未列入意象派队伍的意象派诗人”。她的这一看法正好与伊丽莎白·谢普利·萨金特(Elizabeth Shepley Sergeant)称迪金森为“早期意象派诗人”的看法不谋而合【13】。她俩的评论对研究迪金森诗歌无疑地起了促进作用,开辟了研究迪金森诗歌的新潮流。紧接而来的是,评论家纷纷从新英格兰超验主义、清教主义等不同的视角对迪金森诗歌进行研究。更令人注目的是,越来越的评论者把她的诗歌归于欧洲文化传统,尤其是归到T.S.艾略特所推崇的玄学派诗歌传统。美国著名诗人康拉德·艾肯(Conrad Aiken,1889-1973)称赞迪金森诗歌为“也许是女诗人中所写的最好的英文诗”。马丁·阿姆斯特朗(Martin Armstrong)同意他对她的诗歌的评价,但建议把“也许”去掉。艾肯为他编选的《艾米莉·迪金森诗选》评价性的批评转入到阐释性批评。换言之,到了这个时候,评论界不再在她的诗歌品格的好坏上打圈子,而是在承认她的诗歌是优秀的前提下进行阐释,解读。
从1930年到1955年,对迪金森诗歌的研究进一步从报刊的评价性评论转入学术的阐释。这一发展趋势是由玛莎和艾尔弗雷德·利特·汉普森(Alfred Leete Hampson)主编的《艾米莉·迪金森诗续编》(Further Poems of Emily Dickinson, 1929)和《艾米莉·迪金森未发表的诗》(Unpublished Poems of Emily Dickinson, 1935)推动和巩固的。这时恰好与新批评派的兴起巧合。新批评派评论家主要对迪金森单篇的诗作细致的阐释,而不是对迪金森这位诗人作整个的评价。这就牢牢地巩固了她作为具有机智的玄学诗人和神秘主义诗人的地位。这是对一个诗人的高度评价。只是在中国,玄学不太受重视,因为它带有我们不少人一向蔑视的唯心主义色彩,而且它似乎偏离我们许多人一向重视的现实主义。须知大诗人T.S.艾略特得益于英国17世纪玄学派诗人约翰·多恩(John Donne, 1572-1963),而且经过他的大力提倡,才使得曾在18世纪受到冷落的多恩和其他玄学派诗人在20世纪流行了起来。【14】 至于神秘主义,在中国, 也不是一个什么讨喜的好字眼。可是,在西方,神秘主义(mysticism)是一种信仰,即相信直接领悟真理或与上帝沟通是用种种难接近于理性的方法,通过沉思冥想或顿悟获得的。迪金森的诗总是通过她对在常人不起眼的小事小景小情的顿悟获得的。当然她生动地描绘死神来临和死后体验的精彩诗篇,也使她的诗歌有着神秘的色彩。我们写诗时也常常有这样一种神秘的体验:当你处于沉思冥想的状态时,你往往会把思想和感觉、现实和幻想混淆起来。迪金森正是在这样的状态下创作的。最早看出迪金森这一艺术特色的是著名新批评派评论家和诗人艾伦·塔特(Allen Tate, 1899-1997)。他在他的论文《新英格兰文化和艾米莉·迪金森》里指出她“把思想和感觉混淆了起来”,使迪金森成了新批评派的诗歌批评中的范例。其深远意义在于塔特抛弃了紧密联系作者生平的传统批评方法,把迪金森诗歌置于美国新教文化的语境里。不过,这一个时期同时存在着对迪金森作传记式批评。它的主要兴趣在于收集迪金森的生平事迹和她隐隐约约的情人。一时间,她似乎成了一个双性恋者。有的说,她的男情人是查尔斯·沃兹沃思或塞缪尔·鲍尔斯;有的说,她的男情人是乔治·古尔德或梅杰·亨特;有的说,她是女同性恋者,对象是苏珊·吉尔伯特和凯特·斯各特·特纳·安东。这是好奇者们从她的诗歌和玛莎的《艾米莉·迪金森的生活与书信》(The Life and Letters of Emily Dickinson, 1924)的字里行间为这个未婚女诗人找出来的,并没有确凿的证据。迪金森无论在诗里或信里从来就是若明若暗,若言辄止,扑朔迷离。一个女子有没有情人本来是一件平常事,但费力猜测迪金森的情人本身至少可以说明她受到大家关注和喜爱的程度。
从1955年到20世纪末,对迪金森诗歌的研究进入了前所未有的全面而深入的崭新阶段。托马斯·约翰逊(Thomas H. Johnson)主编的《艾米莉·迪金森诗歌全集》(The Poems of Emily Dickinson: Including variant readings critically compared with all known manuscripts, 1955)和约翰逊与西奥多拉·沃德(Theodora Ward)主编的《艾米莉·迪金森书信集》( The Letters of Emily Dickinson,1958)为学者和批评家全面认识迪金森及其作品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这部诗歌全集之所以宝贵在于约翰逊对诗人所有已知手稿进行过核对,保留了诗人手稿中违反常规的拼写形式和标点符号,而且按照诗人创作的时间顺序进行编辑。迪金森生前从不敢奢望出版的这两部巨著立即使20世纪60年代出现了迪金森及其诗歌研究热。这个时期的学术界评论界除了继续对诗人的个人经历和对作品的解读感到兴趣外,开始对迪金森诗歌的主题思想和语言特点作深入的探讨。
20世纪70年代,在对迪金森个人经历和诗歌语言特点以及她同清教主义、超验主义、浪漫主义的关系进行探讨的同时,最重要的是,用心理学和女权主义的理论对迪金森诗歌作了全新的阐释。女权主义批评家通过文本的解读揭示:迪金森不仅仅是对男性占主导地位的文学传统的贡献或颠覆,而且在被批评界忽视的女性文学和文化连续性上占中心地位,说她是一位伟大的女诗人,传统里蛰居的女祖宗。由此可见,女权主义批评家把迪金森奉为到至尊至圣的地步。倘若迪金森地下有灵,她准会大吃一惊。女权主义批评家除了强调迪金森作为女性诗人在创作上所起的决定性作用和重构文学史外,还对她遁世绝俗说进行了修正,建立迪金森诗歌人格中心说(centrality of her poetic personae)。
80年代,有关迪金森及其诗歌的学术研究成果更为丰硕。学术研究的兴趣逐渐从主题范畴转入语言和心理范畴,从女权主义观点重新阐释迪金森诗歌与美国清教主义和浪漫主义的关系,重新评价美国19世纪的大众文学和文化。这个时期的批评家企图把迪金森解读为“初始现代主义者”(protomodernist)。1989年成立了“艾米莉·迪金森国际协会”,发行双年刊《艾米莉·迪金森杂志》和《艾米莉·迪金森简报》。看了由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出版社出版的《艾米莉·迪金森杂志》上浩繁的论文,你不得不惊叹学者们对迪金森诗歌全方位研究之深之细。迪金森诗歌研究成果如今是集体的,国际的,不是某一个天才的大学者单独能完成的。可以这么说,迪金森诗歌研究成了一门学问:迪金森学。
80年代艾尔弗雷德·卡津(Alfred Kazin, 1915-)的《美国行进》(An American Procession, 1984)和90年代哈罗德·布卢姆的(Harold Bloom, 1930-)的《西方正典》(The Western Canon, 1994)这两部学术巨著把迪金森诗歌经典化,把它纳入正宗的西方文学的规范。卡津说:“她是走出新英格兰的第一个现代作家。”布卢姆说:“除了莎士比亚之外,迪金森比自从但丁以来的其他任何西方诗人更具认识上的原创性。”为此,评论家理查德·休厄尔(Richard Sewall)说,这两部书论述迪金森的有关章节“对她的继续存在给予了正式的承认”。【15】
目前对迪金森诗歌学术研究主要建立在诗歌文本和包括某些不同文本在内的手稿以及编辑迪金森诗歌的性别政治和文本编辑策略之上【16】。当下对她的学术研究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体裁界限研究的最新成果对把迪金森作品分成诗歌与散文的传统划分提出了挑战;女权主义评论家早期对迪金森诗歌作心理和语言的分析已经暴露出女权主义理论的性偏见;对迪金森诗歌文本与当代艺术运动相似性的讨论补充了在当代文学和文化范围之内对其来龙去脉的背景探索;对她个人经历的研究主要强调女性友谊对迪金森艺术发展的重要性,因而使男性诸如上帝、男导师【17】、男情人在她的生活里处于中心地位具有合理性。
迪金森从生前只发表了9首诗【18】 到她逝世后发表1775首诗,她的诗歌被发现、认识和欣赏经历了差不多一个半世纪的漫长过程。由于1955年出版保留她诗歌原貌的全集,美国这时才仿佛发现了新的诗歌宝藏。现在大家都认为迪金森是一个伟大的诗人,加在她头上的光环越来越多,越来越大,殊不知她生前只不过是一个常人,一个相貌平常的单身女子。不过,她出身的家庭倒是书香门第,官宦人家。父亲爱德华·迪金森(Edward Dickinson,1803-74)是成功的律师和阿默斯特学院财务主管。长兄威廉·奥斯丁·迪金森(William Austin Dickinson, 1829-95),曾在哈佛大学法律学院进修【19】,也是一位成功的律师,接替父亲当阿默斯特学院财务主管,在阿默斯特社交界是一位举足轻重的人物。妹妹拉维尼娅·迪金森(Lavinia Norcross Dickinson, 1833-99)生性活泼,言辞泼辣,也终身未嫁,一直与艾米莉生活在一起。艾米莉兄妹三人关系亲密。艾米莉的祖父塞缪尔·福勒·迪金森(Samuel Fowler Dickinson, 1775-1838)早是成功的律师,社会名流,阿默斯特学校【20】 和阿默斯特学院【21】 的创立者。1940年,艾米莉和拉维尼娅同时进阿默斯特学校学习,1847年8月毕业。同年9月,艾米莉进美国第一所女子高等学校——霍利奥克山女子学院【22】 学习,次年8月结束一年学业,没有继续学习而回家。艾米莉中断学业的原因说法不一,一说她身体欠佳,父亲让她回家,一说她想家而辍学,一说她不满学校清规戒律和太浓的宗教气息而离开学校。尽管艾米莉·迪金森没有在哈佛大学这类名牌高等院校受到完美的教育,但她通过阅读大量经典名著提高了自己的文学素养。她熟读《圣经》和莎士比亚作品。她在给希金森的信中告诉他说,她的父亲给她买了许多书,但又不要她去读,怕这些书把她的思想搞糊涂。她当然不会听取父亲的“忠告”,她在告诉希金森她所读的作品时,说:“关于诗人—我读过济慈和布朗宁夫妇作品。关于散文---我读过约翰·拉斯金、托马斯·布朗作品和《启示录》。”【23】 实际上,根据迪金森传记作家理查德·休厄尔的详尽调查, 我们发觉迪金森“如饥似渴地、毫不挑剔地、全身心投入地阅读”的经典作品远远不止这些,她阅读过的古典和同时代优秀的欧美作家的名单可以开列一长串【24】,而且她还饶有兴趣地阅读哈丽特·斯波福特(Harriet Spofford)、唐纳德·米歇尔(Donald G.Michell)等通俗作家的畅销小说。总之,迪金森在广泛地阅读经典著作上表现了她深厚的文化底蕴。越来越多的评论家们已对此做了深入细致的论证。
迪金森不仅有优越的读书条件,而且有接触时政和社会名流的优越环境。她的父亲是地方政要,不难想象他在当地的政治影响。对迪金森家庭状况深有研究的黛安娜·富斯(Diana Fuss)说:“作为地方城镇会议主持人、两次当选的马萨诸塞州议会议员和美国第三十三届国会议员,爱德华·迪金森把访客源源不断地吸引到家中来,他们之中有新闻编辑、主教、传导士、法官、律师、政治家、大学教师、作家、将军和议员。”【25】 有几个来客对迪金森的影响特别深,他们是地方报纸《斯普林菲尔德共和日报》主编塞缪尔·鲍尔斯(Samuel Bowles)和编辑乔赛亚·霍兰(Josiah Holland ),迪金森家的两位朋友和座上客,他们常来这里谈论时事政治。可见,迪金森生活在这样的家庭,不可能孤陋寡闻。她曾对此说:“我们的家里天天挤满了来客,地位有高有低,有贫有富……”(迪金森书信集第128封)。正因为家庭富有,迪金森才有在家创作诗歌而不需外出工作维持生计的悠闲。两层多间的洋房座落在绿树之中,绿色的草坪很大,视野开阔【26】。她可以自由自在地在在花园里培植花卉,在家里弹钢琴,牵着她的小狗散步。她认真写诗始于1850年,创作时间长达36年!在她的创作高峰期60年代早期,她平均每天写一首,把写好的诗随时放在她的白色连衣裙的口袋里。这件白连衣裙至今仍然挂在她当年的卧室里,供游人瞻仰。
同一般的成名前的青年诗人一样,她寻找发表作品的机会。她首先寻求她的哥哥奥斯丁的朋友塞缪尔·鲍尔斯的帮助。她既把他视为她的导师,暗地里又非常爱他这位有妇之夫,给了他40首诗,写了30封信,希望他把她有情的女子和诗人接受她,而这两样鲍尔斯都没有接受。鲍尔斯是新闻界有影响的人物,不可能因为嫉妒而排挤在他眼里是小人物的迪金森,也不可能怕麻烦不帮助她或不屑帮助她,但他不可能真正欣赏迪金森的诗是因为他的美学趣味很传统,他能做到的是帮她在他的日报上发表了五首诗,而且经过了“加工”。她在该报发表的第一首诗《情人节贺词》(A Valentine,)表达了对一般男子的爱慕之情,在艺术形式上是第二与第四行押韵的四行形式的十七节传统长诗。1852年,她发表在该日报上的短诗《无人认识这枝小玫瑰》(Nobody knows this little Rose-)开始显露她大量运用破折号的艺术特色。她只有一首短诗《成功被认为最甜美》(Success is counted the sweetest)在全国性的大报《纽约时报》上受到了好评。它先发表于1864年4月27日《布鲁克林联邦日报》,后来由于她的少女时的朋友、当时已经成名的诗人、作家海伦·亨特·杰克逊(Helen Hunt Jackson, 1830-85)【27】 的力劝,迪金森才同意海伦把她的诗收录在波士顿罗伯茨兄弟出版社出版的“无名作者丛书”《诗人们的假面舞会》(The Masque of Poets, 1878)里,但诗排列的形式和三处被主编托马斯·奈尔斯(Thomas Niles)作了修改,而且所收录的诗人均不署名。
迪金森接着寻求帮助她发表作品的导师级人物是当时赫赫有名的作家希金森。她看到他发表在1862年4月号《大西洋月刊》上鼓励青年写作者的公开信“致一个青年投稿者”后,便在同月15日寄给他第一信,并附寄她的四首诗,得到了希金森的及时回复。她于是在同月25日给希金森寄去答函,它成了后来批评家们了解迪金森对自己、家庭、所读的书、作家和帮助她求知识的人等等发表看法的重要依据。尽管她给了希金森一百首诗,保持了二十四年的通信关系,始终不渝地把他视为她的文学导师、精神救星【28】,倾听他行家的指导,尽管希金森一开始就发觉她有诗歌天赋,但希金森的美学趣味太过传统,认为迪金森的诗歌形式太粗糙,以至他只能耐心地鼓励她,劝她还是别匆忙发表。她只好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把她的手稿订成44册,直到她去世后才被她的妹妹拉维尼娅发现;直到她去世四年后,迪金森一家的至交梅布尔·卢米斯·托德带了迪金森的诗篇,赶到坎布里奇,挑选了十几首她喜爱的诗,朗诵给他听,最终才打动了他,同意和梅布尔一道编辑迪金森的遗诗。希金森把他和梅布尔编的第一本迪金森诗选送给一家出版社审稿人霍顿·米夫林(Houghton Mifflin),但遭到退稿,米夫林说迪金森的诗“古怪—韵脚全错”。希金森不愿意马上把诗稿送到波士顿的第二家出版社罗伯茨兄弟出版社,而是同意梅布尔送去。虽然稿子被接受了,但审稿人阿尔洛·贝茨(Arlo Bates)(本人是诗人)认为迪金森的诗缺陷很大,少量的还可以,建议把诗选里的诗再筛选一部分,出版500册。由此可见,不走运的作家的作品的面世要经过多少曲折的道路,而象迪金森这种坚持与传统美学相左的作家不知有多少被尘封了,被淹没了。
迪金森生前努力发表作品而遭冷遇是痛苦的,但她表现了不卑不亢的骨气,这充分体现在她1862年6月7日给希金森的一封长信里。在谈到她要追求的诗人名声时,她在这封里说:“当你建议我推迟发表时,我笑了——那与我的想法有异,如同陆地对于鱼儿一样——如果名声属于我,我难以回避她——如果她不属于我,在追赶过程中,我将会度过最长的时日——我那感到满意的浮华将会抛弃我,那么——我赤脚的等级便是很好的了。”尽管迪金森渴求希金森这位导师的大力帮助,她在同年8月给希金森的一封信里却说:“在我的生活中没有君主,不能统治我自己,当我试图有条理时,我小小的内力便爆炸了,使得我赤身裸体,被烧焦了……”并在这封信附寄了两首诗,其中一首《我不能踮着脚尖跳舞》(《迪金森诗歌全集》第326首)表明她不能按传统艺术形式创作而她掌握的艺术形式却不被任何人(当然包括希金森在内)所了解的复杂心态。她并不因为追求出版诗歌而丢掉她坚持的审美原则,这在她的另一首诗《出版——是拍卖》(《迪金森诗歌全集》第709首——以下简称诗全集第xxx首)中有明确的表态:
出版——是拍卖
人的心灵——
贫穷——证明是
极为污秽的东西
这是可能的——但我们——宁愿
走出我们的阁楼
直达清白——清白的创造者——
而不投资——我们的白雪——
思想属于思想给予者——
再——给接受者
它是有形的例证——出售
包裹里
高贵的神态——当超凡的
仁慈的商人——
而不把人的精神降低到
可耻的价格。
迪金森没有把这首诗送给希金森,因为她不想按照希金森的要求创作。希金森要她写诗时注意节奏流畅,思路保持连续性,押韵规正,少用口头语(例如,别把规范的“weight”说成口语中的“heft”)。在常人看来,即使在21世纪的我们看来,希金森这一教导对诗歌创作者,尤其是对初学者,不啻是金玉良言。迪金森怪就怪在不循规蹈矩。迪金森少女时代广交朋友、情人节给心目中的情人写情诗的热情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减退,直至最后深居简出,不愿接见来访客人的地步。她的一生除了离开家在霍利奥克山女子学院学习一年外,仅去华盛顿、费城各一次,波士顿两次。她的苦恼颇多:自己的眼疾,母亲常年生病,心爱朋友的远离,最了解她的年轻导师的早逝,尤其她的诗歌创作不被大家、家人尤其父母所理解。她只好以词典为伴,全身心投入到诗歌创作中去,同时通过写信,抒发自己的情怀。她所写出的信数量之多惊人,现出版的书信集保存了她的1045封信,但只收了她所写的信的十分之一!其余的十分之九被遗失了。
综上所述,我们清楚地看到,迪金森为了获得心理上和艺术上的自治,她在一生中经历了种种常人难以想象的内心冲突。温迪·马丁(Wendy Martin)对此,在他的论文《艾米莉·迪金森》里总结了四大冲突【29】:
1. 从小就与上帝万能的传统宗教思想格格不入,抛弃以拯救灵魂和罚入地狱说为基本点的神学,质疑神学的和世俗的价值观念。在宗教氛围仍然浓厚的19世纪的新英格兰,她为此所需要的勇气和花的代价可想而知。她熟读《圣经》是为了应用大家耳熟能详的典故,而不是象神甫们那样地讲道。
2. 为了获得知识上的独立,她与父亲在思想上一直持对立面,不依从父亲认为学术活动有损女子健康的错误的传统思想。对在经济上依靠父亲而在思想上抵制父亲的一个女子来说,内心的矛盾之大也可想而知。
3. 渴求爱情而不被心爱的人理解所造成的心理创伤。从她的信中,我们比较清楚地看到萦绕于她心怀的有三个男子:查尔斯·沃兹沃思(Charles Wadsworth)、塞缪尔·鲍尔斯和本杰明·富兰克林·牛顿(Benjamin Franklin Newton, 1821-53)。在她心目中,她既把他们当着她的导师,又对他们产生爱意。牛顿的早死尤其使她伤心。【30】 当时人的死亡率很高,在迪金森的亲朋好友中常常先她而去。死亡这一自然现象对她的冲击力很大,因此,死亡主题在她的诗歌里占了显著的位置。
4. 努力寻找名人的指点和帮助,但在诗作的发表上收效甚微。这给一个在创作上勤奋的作者所造成的精神压抑,不言而喻。
迪金森诗歌的艺术特色
温迪·马丁基本上总结了迪金森一生的心路历程【31】。 迪金森作为一个饱读诗书、聪慧异常的名门闺秀,以她顽强的毅力和超群的目光克服了这些内心冲突或障碍,最终取得了创作自由,创造了她的独一无二的诗歌艺术形式和审美标准。迪金森的诗歌究竟有哪些艺术特色呢? 我们不妨先看看她的两首诗:
1.
暴风雨夜——暴风雨夜!
我若和你在一起
暴风雨夜该是
我们的欢娱!
徒劳——这狂风——
对着一颗泊港的心——
不用罗盘——
不用海图!
荡浆伊甸园——
啊, 大海!
今夜——但愿我泊在
你的胸怀里!
——诗全集第249首
2.
一位瘦长的君子在草地
偶然疾驶而过——
你也许遇见过他——你没注意
他突然而至——
草地象被梳子分开——
好似一道飞箭而来——
然后靠近你的脚边
又向远处而去——
他喜欢一片沼泽
一处冷得不宜种玉米之地——
当我还是赤脚的孩子——
我在正午不止一次
和他相遇,我以为,一条鞭子
在散落在阳光里
当我弯腰去拾时
它一扭曲,走了——
一位瘦长的君子在草地
偶然疾驶而过——
你也许遇见过他——你没注意
他突然而至——
草地象被梳子分开——
好似一道飞箭而来——
然后靠近你的脚边
又向远处而去——
他喜欢一片沼泽
一处冷得不宜种玉米之地——
当我还是赤脚的孩子——
我在正午不止一次
和他相遇,我以为,一条鞭子
在散落在阳光里
当我弯腰去拾时
它一扭曲,走了——
大自然中的一些人
我认识,他们也认识我——
由于他们,我感到
一种热诚的传递——
但无论结伴或独自一人
我遇见这位君子时
无不倒吸一口凉气
顿觉彻骨之冷——
——诗全集第986首
第一首诗显然表现炽热的爱。第二首诗生动细致地描写蛇的出现和偶遇它时的恐怖感感,诗人把设定的悬念和对外界的敏锐感觉有机地结合起来,使它成了迪金森的脍炙人口的名诗之一。有的评论家例如利萨·哈珀(Lisa Harper)认为,迪金森诗篇中有许多篇可以被看成是对仔细观察物的反应【32】,《一位瘦长的君子在草地》和同样生动地描写偶遇小鸟时的情景的《一只鸟儿沿着小道而来》(A Bird Came down the Walk)正是典型的两个例子。其它的一些用四行构篇的短诗如《从一条跳板向另一条跳板跨去》(I Stepped from Plank to Plank)、《有人说能平息》(They Say that “Time Assuages”)、《头脑比天空辽阔》(The Brain Is Wider Than the Sky)、《害怕!我害怕谁?》(Afraid! Of Whom Am I Afraid)、《我们停留在一幢屋子前》(We Paused before a House that Seemed)等等也可被看成是诗人“对仔细观察物的反应”。换言之,迪金森的艺术气质异乎寻常的敏感,而她又善于把她这种特有的敏感转化为诗意的表述。在形式上,大凡她用四行诗节即著名诗评家马乔里·珀洛夫(Marjorie Perloff )所称为的“赞美诗四行诗节”【33】构篇的短诗,主要借用了她所喜爱的赞美诗和民谣的艺术形式,而这艺术形式是美国大众喜闻乐见的。【34】 从这个意义上讲,迪金森继承了英诗的传统。因此她的革新不是无源之水,无土之花。对一般读者来说,根据上下文,领略迪金森的这类诗的含义并不太难。而她的另一类诗却埋伏太多,异常难解,例如下面她的一首短诗:
我的——凭白色选择的权利!
我的——凭王室的玉玺!
我的——凭猩红监牢的印记——
铁栏——也难隐蔽!
我的——在此——出现了——又消失了!
我的——直至坟墓召回!
得了名分——得到确定——
令人发狂的凭证!
我的——天久地长,任岁月流逝!
——诗全集第528首
这首诗虽短,如果不经过考证或者反复琢磨,着实令人犯难。它讲诗中人对情人执着的爱,诗中接连几个“我的”,初看时似觉不知所云,但如果在“我的”前面加上“你是”或“他是”,变成“你是我的”或“他是我的”,便变得比较明朗,发觉诗中表达的炽烈的爱与“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35】中表达的爱的坚定性不相上下。至于“白色的选择”,典出《新约·启示录》,白衣象征纯洁,穿白衣者未受过污秽,可挑选来与上帝同行。【36】 而迪金森本人平时也爱穿白色衣服,因此这是一种白色的选择。当然,这只能算是一种读解,因为不管是迪金森的哪一篇诗,谁也不敢说只有一种读解。例如,她的另一首诗《我的生命对着——一支子弹上了膛的枪》(My life had stood——a Loaded Gun——),不同的解读竟有75种之多!【37】 其原因正如美国青年学者克里斯托夫·芬克豪泽(Christopher Funkhouser)所说,“艾米莉·迪金森的诗里词意有多种选择”【38】,即一个词或一个词组的意义往往存在多种选择性。这正是迪金森诗歌的艺术魅力,是它的耐人寻味之处,同时也是翻译者的棘手之处。
从上面所引的几首诗来看,表面上,迪金森诗歌形式的基本特征是:没有流畅的节奏,一行只有两三个乃至一个重音节,却有很多不寻常的破折号,大胆的比喻,奇异的想象力,语言简练含蓄得象中国的古典诗词,拉丁词与英语俗词混用,不时出现的悖论更增加了诗意的不确定性。实际上,迪金森的诗歌非常复杂,正如戴维·波特(David Porter)说迪金森诗歌“除了每首诗都用数字做标题外,有着难懂其意的代词和其它关联的出处,不合语法的新奇句子,省略,句子的高度压缩和断裂,掩饰句子结构的不规则标点”【39】 。她的艺术形式反常规不是她的兴致所至,她的不寻常的句法,不是随意杜撰, 而源于拉丁语法。因此,她有很多的诗篇,在没有充分准备的读者看来,如堕五里雾中。在消解传统诗歌艺术形式上,迪金森惠特曼更加激进,而她的诗歌语言同后来的特鲁德·斯泰因(1874-1946)的代表作《软纽扣:物体、食物、房间》(Tender Buttons: Objects, Food, Rooms, 1914)的语言一样地悖逆传统语言的惯性。美国当代著名女诗人苏珊·豪(Susan Howe,1937-)为此把迪金森同斯泰因相提并论,说她俩“显然在现代派诗歌和散文最富革新的先驱者行列”。【40】
在迪金森诗歌主题分类上,无论对研究者或评论家来说,同样也是一种挑战。19世纪90年代,迪金森诗选最早版本可以把她的诗篇分为生命、死亡、爱情、大自然、时间和永恒等类别【41】,后来托马斯·约翰逊又把她的诗篇分为成就、行动、蠕虫、鹪鹩、探索创伤、岁月的死亡、昨天、永恒的青春等类别,但随着迪金森面世的诗篇逐渐增多和我们对这些诗篇逐渐深入的理解,我们从中听到了许多声音:欢乐的声音,悲伤的声音,愉快的声音,痛苦的声音,信仰的声音,怀疑的声音,天真的声音,人生体验的声音,等等,于是评论家理查德·休厄尔对此问:哪一种声音是艾米莉·迪金森的声音?恐怕谁也难以作出十分肯定的回答。波特认为,寻找迪金森诗歌主题模式的令人恼火之处在于内在的诗法与外在的所指之间存在明显的分离。具体地说,在她的诗法上,极其有限的诗句里不时冒出生造或冷僻的词汇,语义和句法含混,这就要需要读者在知识、感情和迹象追踪上有机敏的反应。她的这种表现手法往往使一般读者很难很快摸清迪金森在诗里的所指:她的哪些诗篇是写她真正的情人?悼念她心爱的人的逝世?关于她的家庭?她诗歌创作的抱负?她的宗教信仰?她自己的精神崩溃?等等这些问题都不十分明确,这就需要读者作多方面的考证。是不是迪金森当时就意识到她的诗艺具有前瞻性?例如,是不是她早在一个世纪以前就比20世纪70年代开始兴起的语言诗人那样有意识地使诗歌无确定性?这问题有待讨论。但至少可以说,她是有意识地打破传统诗歌审美标准,独创自己的艺术形式。任何国家任何时期的任何诗歌都保持着相对的稳定性和持续性,而任何有作为有创新精神的诗人往往要千方百计打破它的稳定性和持续性,迪金森以她的才智,敢于打破传统诗歌稳定性和持续性。
迪金森的诗歌之所以吸引一代代评论家去研究她,一代代诗人去学习她,在于她能够而且善于把握生命意识觉醒的本真状态,在于她敢于抗拒以男性为主的主流话语权力、伦理规范、美学标准,“对‘自在’生命种种情状重新揭示,发现,命名,尤其对生命负面,黑箱状态深入探寻”【42】。古今中外的诗歌史告诉我们,平凡的诗人之所以平凡,除了他(她)先天的才力外,最主要的是抵御不了外在非诗因素的干扰。迪金森正因为抵御了外在非诗因素的干扰,不需要象功利心重的作家那样煞费苦心地迎合公众欲望和群体想象,因此才能在“词语的历险中”,倾注她生命里“最持久的思想、感情和经验;在智力快速的运动中,闪现出纯形式的欣阅和自足”【43】。所谓“纯形式的欣阅和自足”源于诗人独立独创独特的艺术个性,迪金森正是具有这种可贵的艺术个性。如今迪金森被说成是“美国最重要的诗人之一,甚至在她逝世一百多年后的今天,继续是当代诗人灵感和新理念的源泉”,并被视为“常出没于美国文学的鬼魂”【44】,可是她为此却花了终身寂寞的代价!常人在口头上说甘于寂寞,终究还是常人,而迪金森象世界上任何伟大的作家一样,真正甘于寂寞。和她同时代的惠特曼(比迪金森大十一岁)发表第一版《草叶集》时是1885年,正是迪金森诗歌创作的初期。迪金森既不模仿传统诗,当然更不模仿同时代已崭露头角的惠特曼。她在给希金森的复信(1862年4月25日)中说:“你说起惠特曼先生——我从没读过他的书——但我听说他的名声不好——”。由此可见,迪金森和惠特曼这两位诗人从来互不来往,更谈不上相互影响,在构建自己的诗美学上都是孤家寡人,独断独行。正因为如此,她和惠特曼各以自己的天才,为美国诗歌园地增添了光彩。
迪金森的缺憾
然而,当我们综观迪金森的一生和审视她的伟大艺术成就时,我们不能不为她的某种欠缺感到惋惜。她始终陷于一种不能自拔的矛盾之中。她敢与传统的理念和美学斗争,但总是冲不出也不想冲出家庭和个人的小圈子。1861-65年正是美国如火如荼的南北战争时期,惠特曼无论在实际行动上还是诗歌创作上,都全身心地投入了为彻底摧毁奴隶制的伟大斗争中去了【45】,而迪金森的注意力却放在求爱(尽管颇为委婉)和热切盼望导师希金森和鲍尔斯指导诗歌创作上【46】。正如斯坦利·威廉斯所说,“在1861-62年,她完全从外界退回至家里。”【47】 但是,迪金森家庭不是没有政治氛围,家中座上客、迪金森视为知心朋友的《斯普林菲尔德共和日报》主编鲍尔斯不可能不把全国大规模的内战消息带来,或者说,内战不可能不成为他们的热门话题,可是迪金森在写给他的信里,主要想引起他兴趣是关于她的诗篇,还对鲍尔斯表明心意说:“如果我对你的好意感到惊奇,那么我的爱便是我唯一的道歉。”【48】 我们却很难找到她对内战发表的意见。美国诗人、《伍斯特评论》主编罗杰·马丁(Rodger Martin)对此说:“我对没有人考虑美国内战大规模杀伤的大事不可能不对她的创作起某些影响(尤其在1862-65年内战高潮期间)感到迷惑不解。内战无疑地对每一个新英格兰的家庭起重要的影响,阿默斯特没有例外。”【49】 他的“迷惑不解”立刻使我们不禁想到两个问题:是内战对她的诗歌创作影响小呢,还是没有多大影响?是美国评论家们在这个问题上的疏忽呢,还是不认为这是个问题?马丁挑选了迪金森的一首诗《今天——我为死亡遗憾——》(全集529首)【50】,说明内战对迪金森有影响。迪金森诗歌的中国翻译家江枫说:“狄金森的创作盛期恰与南北朝战争同时,有800首是在这场以蓄奴制的废除告终的内战进行期间写成的,她没有正面写她不熟悉的战争,但也不回避战争;有些诗显然带有战火的烙印。”【51】 所引的这首诗可算是“战火的烙印”。该诗创作于1862年,但她对内战没有明确的表态,只是暗示,只是“为死亡遗憾”而已。
这里不可回避的一个问题是:不上战场的诗人在后方就写不好热情支持正义战争、强烈谴责非正义战争的诗歌?这至少可以说明迪金森不象惠特曼那样关心国家大事,不能不算是一种欠缺。尽管如此,鉴于她的生活圈子狭窄(尤其有严重的眼疾),我们不必苛求于她,也不因此否认她是伟大的诗人。但美国评论家们对此欠缺很少表态使我们感到不解,使我们更加不解的是,他们相反为她的封闭式生活方式辩护,说她“牢牢地掌握政治现实”、“把家庭主妇当作在我们与破坏力量交战时奔赴前线的士兵”【52】,说“从女权主义观点看,迪金森的生活既不是一种逃跑,也不是一种逃避,也不是牺牲,也不是替代,而是能使她保持自我的一种策略,一种创造”,【53】 有些女权主义作者把脱离外部世界解释为有意的自我决定,例如,艾德里安娜·里奇(Adrienne Rich)认为迪金森不与外界接触是为了创作而节省时间和精力【54】,马乔里·珀洛夫也认为迪金森“不把她与世隔绝的和独身的生活视为一种丧失,而是视为创作诗歌必需的先决条件”【55】, 等等,这些辩护在我们看来显然是一种误导,好象伟大的作家可以闭门写作,不必投身到社会生活的洪流里。诚然,投身到社会生活洪流里的诗人未必都会成为伟大的诗人,但诗人封闭在象牙塔里必定是严重的欠缺。这就是为什么迪金森不能象惠特曼那样站在更大的时空和历史语境里关注世界、关注社会的原由。为什么迪金森的1775首诗全都是短诗呢?设想如果她象惠特曼那样关注宏观世界,以她这样的才力和聪颖,也许会创作出长篇史诗来。
【1】 Stanley T. Williams, “Experiments in Poetry: Sidney Lanier and Emily Dickinson,” in Literary History of the United States eds. Robert E. Spiller, et al. (New York: The Macmillan Company, 1972), p.907.
【2】 See Sculley Bradley, et.al., eds. The American Tradition in Literature ( 4th edition, Vol. II). New York: Grosset & Dunlap, 1974. George McMichael, et al., eds. Anthology of American Literature. (Second edition, Vol. II). New York: Macmillan Publishing Co., Inc., 1980. Richard Ellmann and Robert O’Clair, eds. The Norton Anthology of Modern Poetry (Second edition, Vol. II). New York & London: W. W. Norton, 1988.
【3】 The PKU-SUNYA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Reading for the New Millennium: A Global Dialogue on American Literature and Culture in A Time of Change, Peking University, Beijing, Oct.24-27, 2001.
【4】 美国诗人,纽约州立大学奥伯尼分校英文教授,出版的诗集有《铀诗》(1968)、《不可能的大楼》(1973)、《城市责骂》(1977)和《死者如何认为》(1978)等。
【5】 Donald Barlow Stauffer, A Short History of American Poetry (New York: E.P.Dutton & Inc., 1974), p.157.
【6】 田原《我的诗歌国际观》载《文论报》,第二版, 2001年6月15日。
【7】 Marietta Messmer, “Dickinson’s Critical Reception,” in The Emily Dickinson Handbook eds Gudrun Grabher, Roland Hagenbuchle and Cristanne Miller (Amherst: University of Massachusetts, 1998).
【8】 Ibid.
【9】参见董衡巽等著《美国文学史》,北京 人民文学出版社,1986年;常耀信著《美国文学史》(上册),天津 南开大学出版社,1998年;王闻《埃米莉·迪金森》栽《外国文学家评传》(第3册)吴富恒主编 济南 山东教育出版社,1990年;王誉公著《埃米莉·迪金森:诗歌的分类和声韵研究》,济南 山东大学出版社,2000年。迪金森诗歌中译本有:《狄金森诗选》江枫 译 长沙 湖南人民出版社,1984年;《狄金森诗钞》张云 译 成都 四川文艺出版社,1986年;《艾米莉·迪金森:青春诗篇》关天曦 译 广州 花城出版社 1992年;托马斯·约翰逊选编《最后的收获:埃米莉·狄金森诗选》 木宇 译 广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