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公堂
又称义兴公司、洪门。清末海外华侨会党组织。
清咸丰、同治年间成立,总部设于旧金山,纽约、芝加哥等地设有分堂。以反清复明为帜志。戊戌后康有为令保皇会人梁启超、徐勤等加入,使致公堂带上保皇色彩。1904年(光绪三十年)孙中山为联络华侨而在檀香山加入致公堂,接受“洪棍”之职。旋赴北美,在总堂大佬(会长)黄三德支持下重订章程为“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实行会员总注册,试图使其成为资产阶级性质的团体。1905年由爱国华侨司徒美堂任总监督。1911年(宣统三年)曾与同盟会联合组成洪门筹饷局(对外称国民救济局),筹款支援辛亥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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