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
战国时期的服饰有较明显的变化,比较重要的是胡服的流行。所谓胡服,实际上是西北地区少数民族的服装,它与中原地区宽衣博带式汉族服装有较大差异,一般为短衣、长裤和革靴,衣身瘦窄,便于活动。首先采用这种服装的赵武灵王,是中国服饰史上最早一位改革者。短衣齐膝是胡服的一大特征,这种服装最初用于军中,后来传入民间,成为一种普遍的装束。
汉魏
胡服的第二次普及是在东汉灵帝时,汉灵帝效仿胡俗,不仅穿著胡服,而且全盘采用胡人的一切生活方式。上之所好,下必甚焉,他的这一举动,也为其他贵族所效仿,以至引起整个京都胡俗盛行。《后汉书·五行志》中即记有这方面的情况:“灵帝好胡服、胡帐、胡床、胡坐、胡饭、胡箜侯、胡笛、胡舞。京都贵戚皆竟为之。”由于灵帝沉溺于胡俗,不亲朝政,国家大权旁落于宦官之手,致使党锢之祸复起,阶级矛盾激化,最后引起黄巾起义的爆发。魏晋南北朝300多年,是中国历史上最为曲折的一段时期,由于长期不断的战争,加上饥荒、天灾和瘟疫,迫使大批北方人民向南方迁移,通过这次大迁徙,许多游牧民族入居中原,与汉族人民互相错居,互相学习,衣冠服饰渐趋融合。在南北朝时,各少数民族初建政权时,基本上按照本族习俗制定服制,后来受汉文化影响,逐渐羡慕起汉族传统的典章制度,也以汉服为礼服。
北魏孝文帝就是这方面的代表人物。这位皇帝五岁时登上帝位,国家政事长期由他的祖母太皇太后冯氏执掌,冯氏出身汉族,她的生活习俗对小皇帝带来很大影响。太和十四年(公元490年),冯氏死后,孝文帝开始亲理朝政,首先将首都从北方平城迁至中原洛阳,随即开始了以汉化政策为中心的改革。他奖励鲜卑族与汉族通婚,共同改革鲜卑旧俗,禁止30岁以下的官员说鲜卑话,将鲜卑复音姓氏改为音近的单音汉姓,孝文帝本人也改姓为元,对服饰的改革更不遗余力,明文规定鲜卑人穿著汉族服装。一次在街上看到还有妇女穿著鲜卑族的小袄,回到朝廷便对负责督察的官员大加训斥,可见其认真。历史上将这次大规模的改革,称之为孝文改制。有趣的是在孝文帝推行汉化政策的同时,中原人民的服饰则从北方民族服饰中吸取了不少精华,如将衣服裁制得更加紧身,更加适体。到北齐时,胡服则成为社会上的普遍装束,绝大多数汉人都喜欢穿着胡服,不仅用于家居闲处,而且还用于礼见朝会,连谒见皇帝也不例外。正如《旧唐书·舆服志》所记:北朝则杂以戒夷之制?止北齐有长帽短靴,合胯袄子,朱紫玄黄,各任所好,虽谒见君上,出入省寺,若非元正大会,一切通用。沈括在《梦溪笔谈》一书中也说:“中国衣冠,自北齐以来,乃全用胡服,窄袖绯绿,长靿靴,有碟?带,胡服也。窄袖利于驰射,短衣长靿皆便于涉草。所垂碟?盖欲佩带弓剑,帉帨、算囊、刀砺之类。”
短衣长裤是这个时期北方民族的主要服式,衣式一般多用窄袖,长至胯部,很少有过膝的,下摆部分通常做得比较紧窄,也不开衩,故名合胯袄子,也有称其为褶的。长裤的形制则比较宽松,尤其是两只裤管,大多做得十分肥大,骑马或疾行时,常截取一段丝带,在裤管的膝盖之处紧紧系扎,以便活动,时谓"缚裤"。这种短衣和长裤配合的服装,在当时也称"裤褶"。不仅用于男子,也用于妇女。蹀带是北方游牧民族特有的腰带,以皮革制成,它与一般皮带的不同之处是在皮带上装有几个金属制成的饰牌,每个饰牌下连着一个小型铰链,铰链下套一个金属小环。这种小环是专为系佩杂物而预备的。因为游牧民族居无常所,平时生活所需物品,都要随身携带,帐具、炊具等大型器物多拴在马上,而一些小型器物如刀、剑、针筒、手巾、磨刀石等,则只能佩在各人身边,这种缀以小环,挂于杂物的皮带,就被称之为蹀带。从史书记载来看,这个时期汉族人民从北方民族那里接受的服饰还有突骑帽、郭络带和吉莫靴等。隋唐以后,胡服对汉族服饰的影响仍未减弱,隋炀帝巡游,令百官从驾,这些官吏所穿的服装就以裤褶为主。百官常服用-,也取北朝遗制。唐代因袭此制,唯将靴子的长统改为短统,文武百官均可穿著,不仅可著之杂处,而且可著之上朝。贞观年间,还一度将裤褶用作朝服,直到贞元十五年(公元799年〉止,通行了150余年。民间男女穿著胡服也十分普遍,尤其在唐玄宗时代,更是广为流行。
唐宋
《新唐书·五行志》中即记有天宝初,贵族及士民好为胡服胡帽的史实。唐代所谓的胡服,不单指少数民族的服装,还包括大量异国之服。唐代是中国封建社会发展史上的巅峰时期,当时的首都长安,不仅是中国-、经济、文化中心,也是世界著名的都会和东西文化交流中心。据史书记载,和唐朝政府有来往的国家,先后有300多个,在当时的长安城内不仅居住着汉族人、回纥人、龟兹人、南诏人,还有大量的外国人,如日本人、新罗(朝鲜)人、波斯(伊朗)人、阿拉伯人、越南人及印度人等。这些兄弟民族和外国使者云集长安,从中国文化中取吸了大量精华,直到今日,在中国东邻地区的一些国家,如日本、朝鲜等地,仍保留着中国传统的服制。中国人民也从异族文化中获取了不少有益的东西,胡服在中原地区的流行,就是一个具体的反映。和以往相比,唐代崇尚胡服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妇女著胡服者甚多。这种现象与当时的文化生活有密切关系,尤其是胡舞的流行,对妇女服装的变化带来了很大的影响。
唐人喜欢舞蹈,尤其喜欢跳胡舞。据说唐玄宗、杨贵妃都是善胡舞的能手,由于统治者的提倡,胡舞在民间也非常盛行,用白居易的话来说,一时间臣妾人人学团转,简直到了入魔的程度。因为对胡舞的崇尚,发展到对胡服的模仿,进而出现了胡妆盛行的情况。正如元稹《法曲》一诗所称:女为胡妇学胡妆,伎进胡音务胡乐,胡音胡骑与胡妆,五十年来竟纷泊。从文献记载来看,胡舞的动作姿态,与舞蹈者的衣帽装饰有密切关系。譬如从西域康国传入的胡旋舞,表演者的服饰就很有特点,据当时杜佑所编的《通典》一书记载,舞蹈者通常为两人,都穿绯袄,锦绣绿缓浑裆裤,赤皮靴,白袴、双舞急转如风,俗谓之胡旋。又如石国传入的胡腾舞,舞人都要戴一种虚顶的织成蕃帽,身穿窄袖的细毡胡衫。唐人刘言史《王中丞宅夜观舞胡腾》诗中就有:石国胡儿人少见,蹲舞樽前急如鸟。织成蕃帽虚顶尖,细毡胡衫双袖小“的描写。另外,在舞者的腰带上还往往装有金属小铃,随着舞蹈者的运动节奏而发出和谐的声响。这种服装既是舞服,也是西域居民的日常便服,唐代妇女在模仿这种舞蹈时,也采用了这些服饰。从大量传世和出土的唐人画塑来看,唐代妇女所穿的“胡服,通常由锦绣帽、窄袖袍、条纹裤、软锦靴等组成。衣式为对襟,翻领,窄袖;领子、袖口和衣襟等部位多缘以一道宽阔的锦边。陕西乾县章怀太子墓、永泰公主墓出土壁画及新疆吐鲁番阿斯塔那张礼臣墓出土的绢画中,都绘有穿这种服装的妇女形象。在这些妇女的腰间,还系有一条革带,革带上还附缀以若干条小带,这种革带就是南北朝蹀带的遗形。
除这种胡服以外,其他少数民族的服装对汉族妇女也带来一定的影响,最为典型的就是回鹘装的流行。回鹘为现在维吾尔族的前身,在唐朝开元年间,回鹘一度是北方最强盛的民族之一。天宝三年(公元744年)回鹘族在蒙古高原建回纥汗国,接受唐朝册封,从此与汉族关系密切。这个民族的服装,曾经令许多汉族妇女着迷,尤其在宫廷妇女中广为流行。花蕊夫人在她的《宫词》中就曾写道:“明朝腊日官家出,随驾先须点内人。回鹘衣装回鹘马,就中偏称小腰身。这种“回鹘衣装“在甘肃安西榆林窟壁画上还可看到:其制和长袍相似,也用翻领,袖子做得非常窄小,袍身则比较宽大,下长曳地;领、袖等处也镶有宽阔的锦边。脚上则窄著软底翘头锦鞋。宋代理学盛行,对于外来文化,不像唐代那样采取兼收并蓄的态度。另一方面,在这个时期,北方的契丹、女真力量逐步强大,对宋朝政权造成很大威胁,宋朝的统治者非常惧怕胡风的渗透和漫延,同时也担心汉人穿著胡服之后,出入市井难以分辨,所以千方百计地加以阻拦。据《宋史·舆服志》等书记载,在两宋时期,朝廷曾多次下令禁止民间效仿胡俗,穿著胡衣。如仁宗庆历八年(公元1048年),诏禁士庶效契丹服及乘骑鞍辔。妇人衣铜绿免褐之类。徽宗大观四年(公元1110年),诏京城内近日有衣装杂以外裔形制之人,以戴毡笠子、著战袍、系番束带之类,开封府宜严行禁止。尽管多次申饬,但并没有完全奏效,民间男女仍然有穿胡服者。
所以,宋徽宗不得不在政和七年(公元1117年)再次规定:“敢为契丹者若毡笠、钓墩之类者,以违御笔论。和宋代相比,明代就显得开明一些。明朝从蒙古族手中夺得政权,对整顿和恢复传统的汉族礼仪当然十分重视,在刚建立政权时,也曾下令禁止胡服,同时还不许使用胡语、胡姓。后来政局相对稳定,有关诏令逐渐减少。在制定服制时,还吸收了一些颇有特色的元朝服饰。如元代蒙古族有一种长袄,以毡革、彩锦或苎丝制成,交领窄袖,下长过膝,它的主要特点是用彩丝捻成细线,横缀于腰数道,既可藉此束腰,又可用为装饰,因形得名,被称为“腰线袄子”,省称“腰线”。
明清
彭大雅《黑鞑事略》中对这种服装的形制有比较具体的描述:“其服,右衽而方领,旧以毡毳革,新以苎丝金线,色用红紫绀绿,纹以日月龙凤,无贵贱等差。”徐霆在这段记载下加了一段注释:“腰间密密打作细折,不计其数,若深衣止十二幅,鞑人折多耳。又用红紫帛拈成线,横在腰,谓之'腰线“盖马上腰围紧束突出,采艳好看。”叶之奇《草木子》也记:“北人华靡之服,帽则金其顶,袄则线其腰。”这是元代服制中颇具特点的一种服装,不仅用于男子,也用于妇女。郝经《怀来醉歌》中就有“胡姬蟠头脸如玉,一撒青金腰线绿”之句,可见其流行程度。然而就是这种服装,在明代服制中依然存在,《明史·舆服志》中就有“刻期,冠方顶巾,衣胸背鹰鹞花腰线袄子”的记载。清朝靠武力夺得天下,又靠武力推行了易服制度,强令汉族依照满族习俗穿著满服:“若有不遵本朝制度,杀无赦。”这种做法在中国历史上是罕见的。不过也有被排除在-以外者,如当时规定,妇女、儿童、释道等十种人的服饰,就可不受-所限,是为“十从十不从”。因此,清代的汉族妇女仍可穿著明代服装。
随着时间的推移,满族妇女渐渐对汉族女装发生了兴趣,甚至连汉族妇女的三寸金莲,也深得满族妇女的青睐,并极力加以模仿,尽管被朝廷多次禁止,但仍有不少妇女乐此不疲。与此相反的另一种现象是汉族妇女对于满族妇女的服装也大为赏识,最明显的例子就是旗袍在汉族妇女中的流行。旗袍本指旗人所穿的长袍,包括官吏的蟒袍、行袍、常服袍等,都在其例。按清代礼俗,皇帝百官参加祭祀和庆典,都穿长袍。后妃命妇在这种场合,也以长袍为礼服。平常家居,汉族命妇可穿裙裙,而八旗命妇仍穿长袍。时间一长,就将八旗妇女所穿的长袍称为"旗袍",而男子的朝袍、蟒袍则不属其类。清初妇女的旗袍实物,在内蒙古白音尔灯荣宪公主墓曾有出土,墓主为康熙皇帝之女,这些旗袍都以绸缎制成,上施彩绣,圆领、窄袖,衣襟右掩;两腋部分明显收缩,由此而下,逐渐放宽,下摆部分则异常宽大,在领子上还镶有一道狭窄的黑边。经过200多年的演变,到了清末,旗袍的样式渐变得袍身宽敞,外形平直,高领宽袖,领、袖、襟、裙镶有宽阔的花边。辛亥革命后,民族妇女穿旗袍者日益增多,并对原来的旗袍作了不少改进,如将袍袖收小,袍长缩短,衣边改窄,腰身收紧,并在腰、臀部位采用了曲线,使之更为适体,终于变成为中国近代妇女的主要服式,并逐步走向世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