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宪
胡宪,男,汉族,1954年6月生,江西高安人。197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3年11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哲学学士,现任南昌市委副书记。
简历:
1973.11 江西省永修县虬津公社插队锻炼,民办教师;
1978.3 江西大学哲学系学生;
1982.1 江西省政府办公厅综合处、第二秘书处秘书;
1986.12 省政府办公厅工交处副处长;
1990.6 省政府办公厅工交处处长;
1993.8 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1995.5 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
1998.2 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1999.9 省政府副秘书长(正厅级)、办公厅副主任;
(其间,2001.03--2001.07参加中央党校进修二班学习)
2001.12 江西省鹰潭市委副书记、市政府代市长;
2002.1 江西省鹰潭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2006年11月 江西省南昌市委副书记,南昌市代市长。
“重视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这已经成为今年两会的最强音。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社会事业加快发展,积极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何谓政绩,给老百姓真正地谋福利才是真正的政绩。”胡宪代表说。
自2003年起,南昌市每年都要向全市人民征求意见,搜集老百姓最希望得到解决的20件实事,并按照群众的意愿进行一一落实。在每年这样的20件实事所带动下,南昌市发生了许多看得见、摸得着的变化。如首批经济适用房(试点)销售,通过全程阳光操作,让200户中低收入家庭在公正、公平的程序中圆了住房梦;“阳光工程”等培训计划使得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进一步加强等。
今后,南昌市将继续高度关注人民生活,继续实施“就业再就业”一号工程,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力度;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有效解决住房难、上学难、看病难等现实问题;继续加大廉租房建设力度;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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