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克惠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胡克惠,女,汉族,1944年3月生,贵州安顺人,1968年9月参加工作,1971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毕业,大学本科学历,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二级大检察官。曾任贵州省福泉县法院副院长、院长,贵州省福泉县副县长,贵州省委常委、省纪委副书记、省政法委书记,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998年5月任现职。 2009年6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经表决,免去胡克惠、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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