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彩霞
罗彩霞是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县灵官殿镇人,因被人冒名顶替上大学,及身份证被盗用造成2009年年本该毕业的她无法毕业。成为新闻热议的话题。2004年高考后,她没有被任何高校录取,而冒名顶替她的同学王佳俊却被贵州师范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录取。命运由此发生转折,罗彩霞被迫复读一年后考取天津师范大学,2008年,王佳俊顺利毕业。而本应今年毕业的罗彩霞却不得不面临因身份证被盗用而被取消教师资格证书等一系列问题。
提问 编辑摘要| 人物基本信息 | |
| 中文名: | 罗彩霞 |
| 家乡: | 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县灵官殿镇 |
| 性别: | 女 |
| 国籍: | 中国 |
| 毕业院校: | 天津师范大学 |
| 其他信息: | 因被人冒名顶替上大学,及身份证被盗用造成2009年年本该毕业的她无法毕业,成为新闻热议的话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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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关系
编辑事件过程
2004年,18岁罗彩霞作为邵东一中应届毕业生参加高考,考了514分,没有达到湖南省当年531分的二本录取分数线。虽然当年有少数高校降分录取,而且她填报了三批专科院校志愿,但罗彩霞没有收到任何高校的录取通知书。而那一年她的同班同学王佳俊虽然高考只有335分,却顺利走进了贵州师范大学攻读本科,但她在大学里的名字改成了罗彩霞,而真的罗彩霞对此一无所知。
真的罗彩霞在落榜后选择了复读,并于2005年考入天津师范大学。2009年3月,罗彩霞发现,竟然有一个女孩有着和她相同的名字和身份证号码,在银行的电脑上,罗彩霞第一次看到了那个女孩的照片。
王佳俊的父亲王峥嵘是隆回县公安局政委,2004年王峥嵘还被评为“全省人民满意的公仆”。这真是个尖锐的讽刺,因为在这起冒名顶替事件中,王峥嵘所扮演的角色和“人民满意的公仆”的要求,实在相去甚远。
发现问题
四年的大学生活顺利而平静,2009年3月的一件事却让她卷入了漩涡。
2009年3月1日,罗彩霞和几名同学去参加招聘会,闲暇时间一起到建设银行鑫茂支行开通网上银行业务。办手续需要身份证,可工作人员却告诉她信息不对,不能办理。
罗彩霞感到很奇怪,多次输入身份证号也不对。银行电脑显示,与罗彩霞名字、身份证号码完全相同的身份证上,却是另外一个女孩子的头像,而且发证机关是贵阳市公安局白云分局。
2008年7月9日,罗彩霞申请办理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可后来,负责资格考试的老师打电话问她是不是已经在贵州申请了教师资格证。罗答复:“没有。”两件事都和贵州有关,这引起了罗彩霞的怀疑。随后,她向天津市西青区学府派出所报案,称自己的身份证信息被盗用。
警察立即找罗彩霞做了笔录。随后在公安内部网查询,发现罗彩霞的身份证号码是唯一的,而且信息也很准确。听罗彩霞说,冒用她身份证号码的那名女孩子很像自己的同学王佳俊,警察提醒她要尽快找到照片,不要放过这个线索。
王峥嵘给罗彩霞发短信说:“我们已经向贵州师大申请注销罗彩霞(即王佳俊)的毕业证书,贵州师大已受理,并按程序在办理注销手续。但这事的办理还需要你的配合,请予帮忙。贵州师大要你也向他们写一个申请报告,连同你的身份证复印件一起传真给贵州师大招生办赵本喜老师。(越快越好)报告的标题是:关于申请注销罗彩霞(即王佳俊)毕业证书的报告。抬头是:贵州师范大学。内容是:我叫罗彩霞,女,1986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是4305211986267546,湖南省邵东县×乡×村人,现为天津师范大学×学院×专业2005级学生。要求注销罗彩霞(即王佳俊)毕业证的理由是:2004年我被贵校录取,但因没有收到录取通知书而未到贵校就读。我未到贵校就读的原因是王佳俊冒用我的名字顶替我到贵校就读,她于2008年6月在贵校毕业……由于王佳俊冒用我的名字顶替我就读贵校并先一年在贵校取得毕业证书,从而影响我顺利取得毕业证书。为了使我能顺利拿到毕业证,特申请贵校注销罗彩霞(即王佳俊)毕业证书为盼。”
王峥嵘还认为罗彩霞在网上发的帖子并不完全真实,“她是受害者,我不想再伤害她。我们会尽最大努力承担自己的责任。”罗彩霞说,贵州师大已经向她证实接到了注销王佳俊证书的申请,“哪怕有一点希望,我都不希望错过。”
在“一考定终身”的语境下,通过考大学实现人生价值,是大多数寒门子弟唯一的社会上升通道。对农家女罗彩霞而言,尤其如此。但现已毕业的 “假罗彩霞”王佳俊,却抢先堵死了罗彩霞步入社会的通道。更憋屈的是,准备诉诸法律的罗彩霞,反而要为家人安全担心。
高校招生录取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涉及每名考生甚至其家庭的前途命运。罗彩霞没填报贵州师大为何被贵州师大录取?本来应该给罗彩霞的录取通知书为何被截留?王佳俊是怎样冒用了罗彩霞身份证办理的户口迁移手续?贵州师范大学又是怎样审查王佳俊入学资格的?
当前高校招生毕竟还存在一个“壁垒森严”的制度设计。即以罗彩霞事件为例,从最初选中罗彩霞,到拦截录取通知,直至王佳俊成功入学,必须突破多道制度防线。罗彩霞潜意识里或也认识到这一点,她说我不停地问自己:王峥嵘为什么偏偏选中我?难道就因我家在偏僻的小村子,家里没有任何社会背景?“我认为,自己是被精挑细选选中的。”
这事其实也警示我们反思现有的高招制度。为何权势者能如崂山道士一样,从森严的制度壁垒中穿墙而过,如入无人之境?是否可以考虑建一个全国联网的招生核查系统,让每个有疑问的考生都可方便地用个人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等信息,免费查询,以减少录取者同名同姓且身份证号码都相同的怪事?高校是否也该进行必要的入校比对核查工作,共同提高冒名顶替的难度和风险系数,以遏止这种不法现象?当然,这一切的前提还是,所有权力都得到有效监督制约,彻底消解“权力通吃”现象,不至于在各种权力狂欢中,制造更多的社会不公和底层沦陷。
2009年10月26日,法院对湖南省邵东县学生王佳俊冒名顶替罗彩霞上大学事件案作出一审宣判,王佳俊的父亲原湖南省隆回县公安局干警王峥嵘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与原犯的受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
罗彩霞10万元索赔请求未获法院支持
值得关注的是,罗彩霞提出的赔偿经济损失35200元和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的诉讼请求并未得到法院支持。王峥嵘的辩护律师认为,王峥嵘在得知罗彩霞知道王佳俊冒用了其名义入读大学后,主动与罗彩霞联系,尽力挽回对罗彩霞的损害,消除不良影响,而且王佳俊主动申请撤销、注销文凭、资格证等,使罗彩霞能顺利毕业,取得了相关证书,防止了损害后果的扩大。此外,王佳俊不是冒名顶替罗彩霞的身份入读贵州师范大学,只是冒用罗彩霞的名义,因为罗彩霞并没有被贵州师范大学录取,王佳俊能够入读贵州师范大学,是被告人王峥嵘冒用罗彩霞的高考成绩等信息资料,通过其他方式完成的,没有损害罗彩霞受教育的权利。
对此,罗彩霞的律师则认为,“精神损害本质上是受害人对痛苦的主观感受,赔偿目的在于保护受害人的人格权益,所以我们索赔10万元,抚慰受害人所受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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