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文化价值论
“统一文化价值论”的基本思想:文化的价值本质:以理论依据为导向,通过调整和控制各种生产要素配置规则在理论上的系统性、观念上的认同性、意念上的连续性、情感上的可原性、数理逻辑上的相容性、自然法则上的和谐性和语义逻辑上的一致性,以规划社会目标、统一社会意志、协调社会行为、集中社会智慧,团结社会力量,以达到财富的价值增值的目的。文化的作用实际上就是调整和控制所有经济规则与政治规则之规则,它包括各种规则的书面或口头表达规则——语言;各种规则的媒体符号(如绘画、诗歌、音乐、舞蹈、戏剧、小说等)表达规则——艺术;各种社会行为规则的约束规则——社会科学;各种自然行为规则的约束规则——自然科学;社会利益关系调整规则的约束法则——伦理道德和宗教信仰;等等。同样,所有规则之规则的改变将会在更深的层次上影响不同社会阶层、不同行业、不同性别、不同民族、不同年龄、不同文化层次、不同地域的人们之间的利益分配比例,在更深的层次上决定和制约着社会各种矛盾的现实状态和发展方向,也会在更深的层次上影响整个社会的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低层次物质利益和高层次精神利益等方面的关系,它能够更深远地间接地改变社会财富的增长速度,因而也是一种广义的社会生产领域。文化领域对于财富的间接作用所产生的增值量,通常是按照各种理论依据所要求的内容来进行分配的(如宗教信仰普遍提倡的富人和强者对于穷人和弱者所实施的救助,以及对于他人错误所实施的宽容等),它实际上实现了社会财富的第三次分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