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春明
程春明,男,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硕士生导师。2008年10月28日晚18点40分左右,在政法大学昌平校区端升楼201教室准备晚上6点45分开始的《比较法总论》课程 ,被该校一男生闯入教室后手持菜刀直接砍向右颈部后,送往昌平中医院,经抢救无效身亡。2009年7月6日备受社会关注的法大弑师案,在北京市一中院开庭,凶手承认杀人但是否认犯罪。
提问 编辑摘要| 人物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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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名: | 程春明 |
| 家乡: | 中国湖北省 |
| 性别: | 男 |
| 国籍: | 中国 |
| 出生年月: | 1965年 |
| 去世年月: | 2008年 |
| 所处时代: | 现代 |
| 职业: | 教育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硕士生导师 |
| 毕业院校: | 普罗旺斯大学法国语言及文学学位,蒙彼利埃第一大学经济学院发展经济学DEA硕士学位,蒙彼利埃第一大学法学院公法与政治学博士学位,朗格多克科技大学高等企业管理学院DESS-CAAE(即MBA,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保罗·瓦雷里大学文学大学文凭 |
| 重要事件: | 2008年10月28日被学生杀害 |
| 代表作品: | 《司法权研究》 |
| 还有未完善内容, | |
人物关系
编辑程春明,男,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硕士生导师,1965年出生于湖北省,汉族,中国致公党党员,研究领域:法学理论、法国法、比较法。曾与法国留学12年,发表论文及著作近50篇。
回国后任教于中国政法大学,以其独特的浪漫性情成为政法大学学生缘最好的教师之一。
2008年10月28日晚18点40分左右,在政法大学昌平校区端升楼201教室准备晚上6点45分开始的《比较法总论》课程 ,被该校一男生闯入教室后手持菜刀直接砍向右颈部后,送往昌平中医院,经抢救无效身亡。
1988年—2000年:留学法国。先后获普罗旺斯大学法国语言及文学学位、蒙彼利埃第一大学经济学院发展经济学DEA硕士学位、蒙彼利埃第一大学法学院公法与政治学博士学位、朗格多克科技大学高等企业管理学院DESS-CAAE(即MBA,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保罗·瓦雷里大学文学大学文凭。
博士论文:在地方团体与地方发展公共政策之关系中探索行政法的评价体系:以朗格多克大区为例(法国大学图书馆网收藏)
1982年—1988年:武汉华中农业大学获农业经济管理学士学位并被保送硕士研究生;北京语言学院教育部出国进修部进修法文。
1992—1998年法国蒙彼利埃第一大学法学院国家学说研究中心任ATER(研究员),并担任“宪法与政治制度”大学本科必修课练习与案例课程助教二年。
2000—2002年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讲西方法律思想史、法理学、比较法、法语、法国行政法。
2002—2005年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处副处长;研究员;中国政法大学法国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研究员。
1993年获法国LANGUEDOC大区科协三等奖章;2003年获中国政法大学优秀教学奖。
2005年2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
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致公党中央法制建设委员会委员;致公党北京市委思想理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中国法理学会理事、北京法理学会理事;
中国行政管理学会理事
2002年司法部社科基金项目“司法权研究”(在研);
2003年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项目“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实践策略与发展模式研究”(在研);
2002年校级项目“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已完成);
2003年校级重大攻关项目“宪政研究与修宪建议”(已完成);
2003年校级重大项目“中国政法大学科研管理典”(已完成);
2003年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中国公民人文素质现状调查及对策研究”(在研);
2004年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北京市失地农村人员社会保障法律研究”(在研);
200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课题“现代立法理念”(完成)。
2002年10月 出访法国宪法委员会、最高行政法院、审计法院、巴黎大学;
2002年3月 出席在澳门举行的“两岸三地法学学术交流研讨会”;
2000—2003年 先后三次接待来自欧盟和法国的学者,就比较法领域中的重大问题举办学术讲座;两次参加“中法经济法日”;
2004年1-9月 参与《第九届国际法律与语言大会》;
2003-2004年 策划并筹备《中法行政改革与法治国家》国际学术研讨会;
2005年6月 出访法、比、荷、德、奥地利五国考察高等法学教育;
2005年11月 策划并筹备《世界青年公证人大会》,并担任大会发言人;
2006年4月 出席河内国际司法判决执行研讨会,并受越南司法部委托为该国统一司法判决执行法典草案作专家评;
2006年7月,组织中国政法大学中法公证及民事证据学术研讨会;
2006年10月,组织司法执达与执行中法学术研讨会(政法大学及司法部);
2006年10月,组织法国巴黎大审法院共和国检察长学术研讨会(诉讼法研究院);
I
SO环保法律论证:以一个核电站为例(调研报告:为Languedoc科技大学收藏);Carbonnier的法律社会学思想,《法哲学与法社会学论丛》第三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RenéDavid的《比较法:昨天的法—明天的法》介评,载《法大评论》第一卷第一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西方法治的文化社会学解释框架,《政法论坛》2001年第4期;
人权的不同类型(VASAK,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司长)(译文),《法哲学与法社会学论丛》第四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
加入WTO后中国法学教育发展的趋势,发表在供党和国家高级领导层参考的《国情内参》总第五期;《政法论坛》2002年第4期;2002年10月17日《法制日报》理论版摘录发表;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本体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3年2月《北京致公》双月刊;
佛学与法学的对话,《中华儿女》海外版2003年8月总第206-207期;
现代立法理念,全国人大常委会研究室《研究资料》2003年3月第1-10辑;
基本权利体系的理论与立法实践,全国人大常委会研究室《研究资料》2003年3月第1-10辑;
文科学术成果的评价标准问题,《科学中国人》2004年第8期;
高校学术规范与学术自由刍议,《中国政法大学人文论坛》2004年第二辑;
法国公证法律制度的理论与实践,《中国司法》2005年第6期;
行政司法与国家改革(译文),《中国行政管理》2005年第10期;
现代社会的司法权(上),《中国司法》2005年第9期;
现代社会的司法权(下),《中国司法》2005年第10期;
认真对待福柯,《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06年第3期;
《司法权研究》(司法部项目),即出;参编:《中外公证法律制度基础理论研究与实践》,中国法制出版社2006年版;
译著:(法国)保罗·里科尔《论公正》,法律出版社2007年。
审定《法汉法律词典》,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在学生们有限的描述中,程春明是一位颇具学生缘,有鲜明个性,且富有浪漫气质的教授。
法大执教衣着出位
在法大的众多教师中,程比较“出位”的是不羁的穿衣风格,不止一位学生提到他的那条红色花格裤。
程春明从没把传统式样的行为看得很重,而是将自由、宽容的气氛带进了法大的课堂,不过更多的是严格要求自己。
曾为大四女生作诗
程春明曾管大四女生们都叫“丫头”,还写了一首诗送给即将告别“白衣飘飘的年代”的她们:
“六月里的梧桐枝中/有一只孤独的布谷鸟/头顶着烈阳/期待着秋日的辉煌/六月的校园中/有一群待估的骄女/头戴着学士帽/盼生活一份轻松/六月的思念中/有一位旷世的天使/匆忙中莞尔一笑/留给我两份憬憧/六月的一切中/有一个硕大的问号/永恒的追寻/不正是一场春梦”。
备受社会关注的法大弑师案,2009年7月6日在北京市一中院开庭。法院以涉及个人隐私为由,没有公开审理此案。从参加庭审的人士处了解,付成励在昨天的法庭上态度非常强硬。其承认杀人但是否认犯罪,其坚持此前在接受警方调查时的观点,认为死者程春明的行为不配为人师,该杀,并表示如果他能出来碰到此类事情他还会这样做。
付成励为之杀人的其前女友陈某,在司法机关所作的证言,却对付成励极为不利。比付成励大三岁,也曾是法大学生的陈某在证言中称,2003年时,她与该校教授程春明保持了一年多的男女朋友关系,与程春明发生性关系是出于“自愿”,并非有媒体报道的“潜规则”,后来其考上了法大的研究生,也是靠自己的实力,与程春明无关。
2008年10月28日晚,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大四学生付成励,携刀进入学院教室内,将正在准备上课的老师程春明砍成重伤,程春明不治身亡。在案件侦办过程中,警方对付成励进行了精神鉴定,结论为精神正常。
付成励被控制后,称杀死程春明的原因,是程“潜规则”了自己读研究生的女友,并导致女友与他分手。付成励表示,程春明不配做老师,他要“杀一儆百”。而付成励的女友在接受司法机关调查时表示,她与程春明曾多次发生性关系,这种性关系保持了一年,但属于自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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