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朝廷中的礼仪、祭祀、宴餐、学校、科举和外事活动的大臣,清代为从一品。相当于现在的中央宣传部部长兼外交、教育、文化部长。
礼部一般设有:尚书一人,正二品;侍郎一人,从二品。郎中四人,员外郎四人,主事数人。掌礼仪、祭享、贡举之政。其属有四:一曰礼部,二曰祠部,三曰膳部,四曰主客。
礼部是中国古代官署。南北朝北周始设。隋唐为六部之一。历代相沿。长官为礼部尚书。考吉、嘉、军、宾、凶五礼之用;管理全国学校事务及科举考试及藩属和外国之往来事。
礼部下设四司,明清皆为:仪制清吏司,掌嘉礼、军礼及管理学务、科举考试事;祠祭清吏司,掌吉礼、凶礼事务;主客清吏司,掌宾礼及接待外宾事务;精膳清吏司,掌筵飨廪饩牲牢事务。四司之外,清设有铸印局,掌铸造皇帝宝印及内外官员印信。会同四译馆,掌接待各藩属、外国贡使及翻译等事。
光绪三十二年(1906),清政府宣布“仿行宪政”,将原设之太常寺、光禄寺、鸿胪寺并入礼部。礼部内部机构中添设承政、参议二厅,仪制、太常、光禄三司及礼器库、礼学馆。宣统三年(1911),将礼部改为典礼院,成为清政府专管朝廷坛庙、陵寝之礼乐及制造典守事宜,并掌修明礼乐、更定章制的机关。[1]
礼部一般设有:尚书一人,正三品;侍郎一人,正四品下。掌礼仪、祭享、贡举之政。其属有四:一曰礼部,二曰祠部,三曰膳部,四曰主客。
唐朝礼部:礼部尚书一员,正三品。侍郎一员,正四品下。尚书、侍郎之职,掌天下礼仪、祭享、贡举之政令。其属有四:一曰礼部,二曰祠部,三曰膳部,四曰主客。总其职务,而行其制命。其科有六:一曰秀才,试方略策五条。此科取人稍峻,贞观已后遂绝。二曰明经,三曰进士,四曰明法,五曰书,六曰算。
宋朝礼部:元丰改制后礼部有3个下属部门祠部、主客、膳部。尚书、侍郎各一人,郎中、员外郎四司各一人。元佑初,省祠部郎官一员,以主客兼膳部。绍圣改元,主客、膳部互置郎官兼领。建炎以后并同。
明朝礼部:尚书一人,正二品;左、右侍郎各一人,正三品。其属,司务厅,司务二人,从九品;仪制、祠祭、主客、精膳四清吏司,各郎中一人,正五品;员外郎一人,从五品;主事一人,正六品。正统六年增设仪制、祠祭二司主事各一人。又增设仪制司主事一人,教习驸马。弘治五年增设主客司主事一人,提督会同馆。所辖,铸印局,大使一人,副使二人。万历九年革一人。
清朝礼部:礼部尚书,左、右侍郎,俱满、汉一人。其属:堂主事,清档房满洲二人,汉本房满洲、汉军各一人。司务,满、汉各一人。笔帖式,宗室一人,满洲三十有四人,蒙古二人,汉军四人。典制、祠祭、主客、精膳四清吏司:郎中,满洲六人,典制、祠祭,各二人,馀俱一人。蒙古一人,主客司置。汉四人。司各一人。员外郎,宗室一人,主客司置。满洲八人,典制、祠祭司各三人。馀俱一人。蒙古一人,祠祭司置。汉二人。典制、祠祭司各一人。主事,宗室、蒙古各一人,精膳司置。满洲三人,典制、祠祭、精膳司各一人。汉四人。司各一人。印铸局,汉员外郎、满洲署主事、汉大使,未入流。各一人。堂子尉,满洲八人。七品二人,八品六人。
中国古代官职名。战国、秦朝开始设置,又称掌书,尚为执掌之意,为少府属官,掌章奏文书,职位很低。秦及汉初与尚冠、尚衣、尚食、尚浴、尚席,称"六尚"。
汉武帝时,将其改组为皇帝的私人秘书班子,改尚书令为中书谒者令,逐渐以尚书代替外朝来决策大政。因系近臣,地位渐高。和御史、史书令史等都是由太史选拔。
在汉宣帝时期权势就已经很高,《汉书》盖宽饶传记载,担任卫司马的盖宽饶向尚书投诉卫尉不合理差遣,尚书责成卫尉废除弊端。卫尉是中二千石,仅次于三公的品秩,尚书在当时已经是有实权的职务了。
《后汉书》光武帝本纪注解:《汉官仪》曰:“尚书四员,武帝置,成帝加一为五。有常侍曹尚书,主丞相御史事。二千石尚书,主刺史、二千石事。户曹尚书,主人庶上书事。主客尚书,主外国四夷事。成帝加三公尚书,主断狱事。”
成帝置尚书五人,秩六百石,分掌三公曹、常侍曹、二千石曹、户曹、主客曹,职权始重。
东汉政悉归尚书台,各曹尚书地位更见重要,其主客尚书令至成为总揽事权的贵官。时尚书分掌各曹,官名只称尚书,不冠以某曹名义。
汉灵帝任梁鹄为选部尚书,始用曹名。
魏有五曹,晋增为六曹。后尚书台改名尚书省,曹改称部,列曹(各部)尚书遂为贵官。
隋朝设立尚书省,成为集中执行政令的机构,辖六部,已经不再是决策机关。隋、唐正三品。
五代、宋朝沿袭该制度。
元朝尚书省时置时废,成为专门敛财的机关,与前代不同。
明朝、清朝不设三省,尚书省遂废。
清朝六部主官亦称尚书。清未增设外务、邮传等部,主官亦称尚书。宣统三年,始改尚书为大臣。
吏部 负责考核、任免四品以下官员
户部 负责财政、国库
礼部 负责贡举、祭祀、典礼
兵部 负责军事
刑部 负责司法、审计事务。具体审判另有大理寺负责。重大案件组织刑部、御史台、大理寺会审。谓三司审。
工部 负责工程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