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材胶(又名“石材粘贴胶”),顾名思义就是一种用来粘贴各种石材的胶泥。现代建筑对石材的装饰需求越来越大,对石材装饰的美观度,牢固度不断的提高,所以一般的水泥已经不能满足建筑设计的需求。石材胶的诞生,就是用来针对满足石材粘贴的要求。石材胶能够很好地与石材粘结,施工容易,使用年限长,适合大规模的石材施工。
石材胶粘剂:常用的有大理石胶,主要适用于各种大理石的对接、修补和成品板材的安装。大理石胶凝固快,操作后30分钟凝固;粘结强度高、寿命长;无膨胀和收缩,受撞击易碎;阻燃。
胶粘是石材安装方法中的一种,其残留在石材表面的粘胶因老化作用使粘接石材的胶结矿物产生松弛作用,使石材内部松弛,表面易剥落,从而加速石材的老化。因此石材胶粘剂的使用方法一定要正确,以确保石材粘胶剂不能危害石材。
1、表面处理:粘接面应平整、清洁、干燥、去掉灰尘、油污等杂质。
2、调胶:将胶按A:B=2:1重量比例混合均匀,用调胶刀将胶均匀涂于石材表面部位。
3、固化:常温固化24小时后可投入下道工序,冬季气温低时,可将涂胶后的板材放置于50—60度条件中,固化1.5—2小时后即可进入下道工序,可提高胶的耐老化性能及粘接强度:并能提高面板的亮度。
4、也可根据石材颜色不同在A胶中加入色浆或颜料使其与石材的颜色相同。色浆加量约为胶的1—2%。
1、石材胶是一种针对较大的文化石,人造石,吸水率较高的石材,内外墙面粘贴而开发的一种改性瓷砖粘结剂。
2、具有一定的抗下垂性能。
3、具有较高的粘结强度及一定的柔韧性,并且可以避免胶粘剂人中的碱性成分向石材内渗透导致石材表面出现病变。
4、具有良好的耐水与抗老化性能。
5、环保无毒,对环境友好。
6、具有一定的防水抗惨功能。
主要用于内外墙粘贴较大的文化石,人造石,吸水率较高的石材等。
1、施工温度不能低于5℃,冬天可适当加热以提高板面温度。
2、石材表面有化学物质或油污时应进行清洗处理,并保持其的干燥性。
3、胶现配现用,调胶量不宜过多;若温度低,调胶量少,使用时间和固化时间长;反之,固化时间短。
4、取胶工具切勿混用,不要将混合后剩余胶水放回原包装内,在胶没有完全固化时不可移动板材。
5、冬天如胶液粘度较大,也可将胶液(A)放置于40—80℃水浴中加热降低粘度,但加热后一定要冷却至40度以下再能加入固化剂(B)。
6、表面涂括后挤出多余的胶,未固化前可继续在别的石材上使用。
7、因石材的物理、化学性质不同,请预先试用,以免差错。切勿将盖子混盖,用后盖严,切勿入口!
8、调胶时提倡用多少配多少的原则。现配现用,并必需在可使用时间内用完。配料量越多或施工温度越高,可使用时间越短。
1、密封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过有效期经检验合格后可继续使用。
2、石材胶粘剂按非危险品储运。
本标准与EN12004:2001《瓷砖胶粘剂》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轻质与装饰装修建筑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95)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材人工晶体研究院、北京中材人工晶体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湖南神力实业有限公司、环球石材(东莞)有限公司、上海古猿人石材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俊兴、李永强、钟文波、袁素珍、熊仕威、陈国迈。
本标准为首次制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饰面石材用胶粘剂(以下简称胶粘剂)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代号与标记、一般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饰面石材产品生产和安装时使用的各类胶粘剂。
本标准不适用于接缝用的密封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2567树脂浇铸体性能试验方法
GB/T8170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12954.l-2008建筑胶粘剂试验方法第l部分:陶瓷砖胶粘剂试验方法
JC/T68l行星式水泥胶砂搅拌机
JC830.2干挂饰面石材及其金属挂件第2部分:金属挂件
JC887干挂石材幕墙用环氧胶粘剂
JC/T989非结构承载用石材胶粘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