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肤病
皮肤病是严重影响人民健康的常见病、多发病之一,如麻风、疥疮、真菌病、皮肤细菌感染等。皮肤病是皮肤(包括毛发和甲)受到内外因素的影响后,其形态、结构和功能均发生变化,产生病理过程,并相应的产生各种临床先后表现。皮肤病的发病率很高,多比较轻,常不影响健康,但少数较重甚至可以危及生命。诊断皮肤病时,辨认皮疹很重要,并配合皮肤科的特殊检查,如斑贴试验、真菌检查、组织病理学检查和其他化验检查。治疗皮肤病主要针对病因,病因不明者对症治疗。皮肤科的外用治疗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应根据病情,遵从医生的处方用药 。
病毒感染性:疣 水痘 带状疱疹
细菌感染性:脓包疮 单纯性毛囊炎 疖和疖病 化脓性甲沟炎
真菌感染性:头癣 手足癣 体癣
昆虫性皮肤病:桑毛虫皮炎 隐翅虫皮炎 蜈蚣咬伤 海蛰皮炎
接触性皮炎:接触性皮炎 湿疹
性传播疾病:梅毒 淋病 非淋球菌性尿道
物理性皮肤病:日晒伤 多发性日光诊 痱子 鸡眼
皮肤附属器疾病:酒渣鼻 斑秃 痤疮
其他皮肤病:红斑狼疮 荨麻疹 银屑病(牛皮癣) 脂肪瘤 皮肤囊肿 黑素细胞瘤
皮肤病的症状是皮肤病在发生、发展过程中所产生的临床表现,其又可分为自觉症状和他觉症状。
一、自觉症状及其辨证
自觉症状系指患者自己主观感觉到的症状。其主要有瘙痒、疼痛、麻木、灼热等。自觉症状常因致病因素或诱发原因、病情、个体敏感性不同而有差异。某些皮肤病仅有瘙痒症状,而另一些则以疼痛为主,如带状疱疹。
(一)瘙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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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荨麻疹 |
⒈ 风痒 表现为痒无定处,流窜不定,遍身作痒。因风性上行,故尤以头面为多,皮损呈干性,舌红或淡红、苔薄,脉浮。如瘙痒症、荨麻疹等。
⒉ 热痒 临床特点为皮疹色红、肿胀、焮热作痒,遇热加重,痒痛相间,舌红、苔黄,脉数。如毛囊炎、脓疱疮、疖及丹毒等化脓性皮肤病。
⒊ 湿痒 特点为丘疹、水疱、糜烂、渗液、浸淫成片,缠绵难愈;其因为湿性趋下,故以会阴、下肢多见;舌淡红或红、苔腻或黄腻、脉濡,如坠积性皮炎、湿疹及接触性皮炎。
⒋ 虫痒 表现为痒若虫行,部位不定,奇痒难忍,夜间尤甚,如疥疮。
⒌ 血虚痒 表现为皮肤干燥、脱屑、瘙痒,日轻夜重。其因气血不足,肝失所养,肌肤失润、血虚生风所致,舌淡或有齿痕、苔净,脉沉细,如老年性皮肤瘙痒症。
(二)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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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带状疱疹 |
中医认为,疼痛多由气血壅滞、阻塞不通所致。疼痛固定多属血瘀;痛无定处,当情绪变化时加重或减轻多属气滞。对疼痛的辨证如下。
⒈ 寒痛 痛而畏冷,皮温不高,得热则减,温药热敷则痛缓,如冻疮。
⒉ 热痛 痛而灼热,皮色鲜红,得冷则减,凉药冷敷则痛缓,如丹毒等化脓性皮肤病。
⒊ 风痛 临床特点为痛处不定,发生急快,游走迅速。
⒋ 虚痛 特点为痛势和缓,无胀闷感,喜温喜按。
⒌ 实痛 其以痛势急剧,胀闷疼痛,拒按喜冷为特点。
(三)烧灼感
烧灼感(sensation of burning, burning)系皮肤表现出一种烫热的主观感觉,又称灼热,可单独出现也可与瘙痒与疼痛同时出现,如灼痒或灼痛。中医认为灼热多属热毒或火邪所致。
(四)麻木
麻木(numbness)是指机体失去痛、触、冷、热等种种知觉的无感觉表现。症状轻者仅有痛、触、温度觉的减弱,即感觉减退。中医认为麻木系因气血不通、经络阻隔所致的肌肤麻木不仁;谓之气虚则麻,血虚则木;麻为木之轻,木为麻之甚,如麻风病。
此外,自觉症状尚有蚁走感(formation)、麻刺感(tingling)等神经障碍性、感染性皮肤病的表现。皮肤病尚可表现为发热、畏寒、乏力、食欲减退及全身不适等症状,均与内科疾病相似。
二、他觉症状及辨证
他觉症状是指可看到或扪到的皮肤粘膜损害,故又称皮肤损害,简称皮损或皮疹。它是诊断和鉴别皮肤病的主要依据。为了学习的方便,将其分为原发损害和继发损害进行描述。
(一)原发损害
原发损害(primary lesions)是指皮肤特有病理过程所产生的初期损害;或者说,是由皮肤病理变化直接产生的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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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癜风 |
1. 斑疹(macule)是局限性皮肤颜色改变,既不高起,也不凹下,可见而不可触知的皮损。其常为圆形、椭圆形或不规则形,边缘清楚或模糊。斑片(patch):是指较大(直径超过3cm)的斑疹,其直径可达15~20cm,如鲜红斑痣、白癜风。按炎症的有无,斑疹可分为炎症性斑和非炎症性斑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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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触性皮炎 |
⑵ 非炎症性斑 即非炎症性因素所致的斑疹。可分为:①红斑:即非炎症性红斑,因皮肤血管增生(扩张)引起的红斑,如鲜红斑痣,多属血瘀;也可于生理情况下,当愤怒或羞愧时,可出现面颈部红斑(毛细血管扩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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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敏性紫癜 |
⒉ 丘疹(papule) 是指高起于皮面的局限性实质性损害,其直径一般小于1cm,病变常位于表皮或真皮浅层。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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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丘疱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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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斑狼疮 |
⒋ 风团(wheal) 为真皮浅层水肿引起的暂时性限局性隆起性损害。其特点是发生突然,伴有瘙痒。皮疹消退快(一般不超过24h)消退后不留痕迹。中医认为风团多为风邪或血虚所致;抓后起红色风团或条状隆起者多属血热。
⒌ 水疱(vesick)和大疱(bulla) 为高出皮面的内含液体的局限性腔隙性损害。直径小于0.5者称为小疱,大于0.5cm 者称为大疱。疱内的液体多为浆液,呈淡黄色;疱液含有血液时呈红色,称血疱。按病变位置可分为表皮内和表皮下水疱。表皮内水疱壁薄易破裂,多为松弛性;表皮下水疱壁厚多为张力性水泡。中医认为,水疱和大疱多属湿,疱周有红晕者多为湿热,大疱伴有局部红肿者多属毒热,皮色不变的深在性水疱多属脾虚湿蕴或寒湿不化。
⒍ 结节(nodule) 为可触及的圆形或类圆形局限性实质性损害,病变可深达真皮或皮下组织。结节多由真皮或皮下组织炎性浸润(如瘤型麻风、结节性红斑),代谢产物沉积(如结节性黄瘤)及肿瘤(皮肤转移)引起。肿块(tumor或mass)为较大的结节,其直径大于2cm者。中医认为:色红伴疼痛者多为气滞血瘀;皮肤结节多为痰湿凝滞或痰瘀交结;结节伴有瘙痒者多为风湿结聚。
⒎ 脓疱(pustule) 为含有脓液的疱。多由化脓细菌感染所致,疱周有红晕,如脓疱;少数为非细菌性脓疱,如脓疱性银屑病。中医认为其多由湿热或毒热炽盛所致,谓之热盛成毒。
⒏ 囊肿(Cyst):为含 有液体或粘稠物质和细胞成分的囊样结构。一般位于真皮或皮下组织中,有由上皮细胞组成的囊壁,多呈圆形或卵圆形,扪之有囊性感,如表皮囊肿、皮脂腺囊肿,痤疮的囊肿性损害及包囊虫病等。中医辨证多属痰湿。

(二)继发损害
继发损害(secondary lesion):系由原发损害演变或因搔抓、烫洗及治疗不当所致的皮肤损害。
⒈ 鳞屑(scale) 系指脱落或即将脱落的角质层,表现为大小、厚薄及形态不一的干燥碎片。在正常情况下,由于新陈代谢的关系,表皮角质层也在不知不觉的脱落。当皮肤炎症或角化过度、角化不全时,即产生可见的鳞屑。如玫瑰糠疹、银屑病、鱼鳞病、毛发红糠疹及红皮病等多种皮肤病均可产生鳞屑损害。中医认为,鳞屑发生于急性病之后,多属余热未清。当慢性病时,皮损基底潮红而起干燥鳞屑者为血热风燥;基底色淡而皮屑多者,为血虚风燥;鳞屑油腻多属湿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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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浸渍糜烂型足癣 |
⒊ 糜烂(eroslon) 系指皮肤表皮或粘膜上皮的缺损,露出红色湿润面。糜烂多由水疱,脓疱破裂或浸渍处表皮脱落形成,愈后不留疤痕。若糜烂面覆有脓液多属湿毒;糜烂呈鲜红色伴有大量渗液者多属湿热;糜烂呈白色淡而湿润者多为脾虚湿盛所致。
⒋ 溃疡(ulcer) 是指皮肤或粘膜的深达真皮以下的缺损。溃疡形态、大小、深浅随病因而异,愈后有疤痕形成。溃疡面可有浆液、脓液、坏死组织或痂皮覆盖。多因感染、外伤或肿块破溃等所致。溃疡若红肿疼痛为热毒;表面肉芽水肿、色淡为脾虚湿盛;表面灰暗无泽、平塌不起为血虚。
⒌ 裂隙(fissure, rhagadia)也称皲裂,系指皮肤的线条状裂口。多因皮肤慢性炎症、角化过度,皮肤失去弹性,加之外力牵拉等作用致使皮肤开裂;常发生于手掌、足跟、肛周及口角等处。中医认为:皲裂多属寒盛所致,也可由血虚风燥引起,谓之“燥盛则干,寒盛则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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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抓痕 |
⒍ 抓痕(scratch marks) 也称表皮剥脱(excoriation),为搔抓或摩擦所致的表皮或真皮浅层点线状缺损。常见于瘙痒性皮肤病,搔抓后皮肤表面可有血痂,愈后一般不留疤痕。抓痕多由风盛、血燥、血热及血虚生风所致。
⒎ 痂(crust) 也称结痂,系指皮损表面的浆液、脓液、血液及脱落组织等干涸而成的附着物。由浆液形成的痂,呈淡黄色,较薄,多见于皮炎湿疹的糜烂面;由脓液形成的痂,呈黄绿色或蜜黄色,较厚,多见于脓疱疮;由血液形成痂,呈棕黑色,见于出血性皮损。浆痂属湿热;血痂多为血热;脓痂常为毒热结聚。
⒏ 瘢痕(scar) 系指真皮或更深层的组织缺损或破坏后由新生结缔组织修复而形成的损害。损害高于皮面者为增生性瘢痕;低凹于皮面者为萎缩性瘢痕;其与皮面平,不凹下,亦无凸起为平滑瘢痕。中医认为瘢痕多由瘀血凝结不化或气血不和所致。
⒐ 萎缩(atrophy) 系指皮肤组织的一种退行性变所致的皮肤变薄。萎缩可发生于表皮、真皮或皮下组织。表皮萎缩为局部皮肤变薄呈半透明,可有细皱纹,正常皮沟变浅或消失。真皮萎缩为局部皮肤凹陷,表面纹理及颜色均正常,常伴有皮肤附属器的萎缩,毛发变细或消失,皮下组织萎缩为皮下脂肪组织减少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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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慢性湿疹 |
遗传性皮肤病占皮肤病相当大的一部分,是指致病突变基因引起的皮肤病,致病突变基因服从于一般的遗传规律,即患者在亲祖代及子孙中以一定数量比例出现,仅在家族上下代之间垂直传递,不涉及家族无亲缘关系的个体。遗传性皮肤病有以下四种遗传方式:
(1)常染色体显性遗传 此类皮肤病具有双亲中至少有一个是患者,子女至少有一半患病,与性别无关,病情多不严重,不影响生命和工作能力等特点。常染色体显性遗传性皮肤病占遗传性皮肤病的70%左右,常见的有:寻常型鱼鳞病、胼胝形成、毛囊角化症、多汗性外胚叶发育不良、甲膑综合征、血管扩张症、家族性慢性良性天疱疮、类白化病、毛发红糠疹、单纯型大疱性表皮松解症、色素失禁症、汗管角化症、皮脂腺腺瘤、雀斑、毛发上皮瘤、神经纤维瘤病、白额发、先天性厚甲症等。
(2)常染色体隐性遗传 此类皮肤病具有双亲正常、但其兄弟姐妹可能患病,双亲家属发病率较高,看不到连续几代遗传,患者体力、智力发育明显障碍,生命预后差等特点。常染色体隐性遗传性皮肤病常见的有:白化病、先天性鱼鳞病、着色干皮病、先天性卟啉症、类脂蛋白沉着症、血色病、先天性甲缺乏、弹力纤维假黄瘤、肠病性肢端皮炎、皮肤脂肪沉积症、先天性闭汗性外胚叶发育不良等。
(3)性联遗传 此类皮肤病具有发病男多于女,隔代遗传,女患者所生儿子全部发病,女性患者其父必为有症状患者等特点。性联遗传性皮肤病常见的有:性联遗传性鱼鳞病、先天性外胚叶发育不良、先天性角化不良、弥漫性体部血管角化瘤、萎缩性毛孔角化症等。
(4)多基因遗传 此类皮肤病是指遗传特征不是决定于一对基因,而是由几对基因所决定的遗传方式,受环境因素影响较大,家族中发病率明显高于一般群体的特点。多基因遗传性皮肤病常见的有:脂溢性皮炎、寻常痤疮、红斑狼疮、银屑病、多毛症、斑秃等。
1、对于感染性皮肤病,如性传播疾病、麻风、疥疮、真菌病、皮肤细菌感染等,应特别强调预防为主的原则。要控制传染病菌的带菌者,切断传染途径。对传染源要采取有效措施,包括早期发现,早期诊断和治疗等。要动员和教育群众,讲究卫生及改正不良习惯,向患者宣传有关防治感染性及流行性皮肤病的知识,并作好消毒隔离工作。
2、对于瘙痒性皮肤病,要积极寻找病因,告诫病人不宜搔抓及外用刺激性药物,勿过度用热水烫洗,避免辛辣刺激性饮食,不要饮酒。
3、对于京戏态反应性皮肤病,要调查过敏原、避免接触致敏物质,如在日常生活及工作中避免可致过敏的化学物质;避免食用易引起变态反应的异性蛋白质,如鱼、是、蟹等;避免外用致敏性强的化妆品。对于有药物过敏的患者,尽量找出致敏的药物,向本人及其家属交待清楚,不要再用有关的致敏药物(包括成药)。对于荨麻疹等病因比较复要的疾病,应深入细致地进行病因调查,发现病因并设法除去之。
4、对于职业环境因素引起的皮肤病(统称职业性皮肤病),要调查工作中接触何种致病的化学、物理或生物因素,发病与接触这些因素及生产过程的关系等,以找出病因。发现职业性皮肤病后应作好现场调查,改时生产过程、劳动条件。尽可能关现生产的机械化和自动化,是预防职业性皮肤病的的重要步骤。要调查了解患者的个体素质,包括皮肤情况,指导工人注意个人卫生,做好个人防护。
5、对于皮肤肿瘤要有预防知识,避免过度日光曝晒,不要吸烟,避免使用致癌的化学物质。定期检查身体,早期发现,早期治疗。
其治疗使用最多的是外用药。如果外用药选择或使用不当,往往无效,甚至使病情加重。皮肤病具体来说,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相同的药物有不同的剂型,如溶液、糊剂、粉剂、霜剂、洗剂、软膏、酊剂和乳剂等。不同的剂型,有不同的作用和适应症,故应根据不同病期的临床症状和皮损特点,正确选用不同剂型的外用药。一般急性期局部红肿、水疱、糜烂时,多选用溶液湿敷,可起到消炎、散热作用;有渗液者,先用溶液湿敷,后用油剂。皮损处于亚急性期时,红肿减轻,渗液减少,可酌情选用糊剂、粉剂和洗剂,可发挥消炎、止痒、收敛、保护作用。慢性期皮损增厚,呈苔藓样变时,多用软膏和乳剂,它们穿透力强,作用持久,且有润滑及护肤作用。
相同的药物有不同的剂型,如溶液、糊剂、粉剂、霜剂、洗剂、软膏、酊剂和乳剂等。不同的剂型,有不同的作用和适应症,故应根据不同病期的临床症状和皮损特点,正确选用不同剂型的外用药。一般急性期局部红肿、水疱、糜烂时,多选用溶液湿敷,可起到消炎、散热作用;有渗液者,先用溶液湿敷,后用油剂。皮损处于亚急性期时,红肿减轻,渗液减少,可酌情选用糊剂、粉剂和洗剂,可发挥消炎、止痒、收敛、保护作用。慢性期皮损增厚,呈苔藓样变时,多用软膏和乳剂,它们穿透力强,作用持久,且有润滑及护肤作用。
还应注意的是,同一药物、同一剂型,也可因浓度不同而作用各异。如3%水杨酸具有消毒和杀菌作用,而10%水杨酸具有软化和溶解角质作用,20%以上的水杨酸则是一种腐蚀剂。浓度不同,作用大相径庭,故选用药物时应认准浓度。
皮肤病大多数有皮疹。皮疹是“发”出来的,而有些食物又是 “发物”—含有异种蛋白质。当这种特殊的蛋白质被人体吸收后, 便会引起过敏反应,损害皮肤。所以,患皮肤病的人在服药期间或在 治疗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均应禁食带有剌激性的食物。否则,即使处 于稳定期的皮肤病,也会重新发作。
有些皮肤病,如荨麻疹、神经性皮炎、瘙痒症、湿疹、脂溢性皮炎、过敏性皮炎、酒糟鼻等,其发病与某些食物有密切的关系。在发 病期间或疾病治愈后的一段时间内,应限制或禁食鱼、虾、蟹等海腥 “发物”,以及禽类食品和葱、蒜、辣椒等刺激性食物。有些皮肤病 如疥疮、体癣、白癜风等,因与饮食无关不需忌口。
但是,某些患者只对一、二种食物过敏,因此,不要对禁忌食物 的范围过大。患者可将吃进食物的种类和时间与症状发生的时间记录 下来。若在进食后12~24小时发病,就为致敏食物。这样忌口就有针 对性,缩小了忌口的范围。日常生活中,常见一些人不管患了哪种皮肤病,也不管自己对什么食物过敏,凡是所谓的“发物”,统统忌口。 结果造成营养不良,影响了身体健康。即使是皮肤病患者对于禁忌的 食物也并非永远忌口,一般待皮肤病稳定一段时间后,可尝试吃过敏 食物,从小量开始,如无特殊反应,可逐渐增加量和次数。经过反复 多次脱敏,一些人对原来过敏的食物,可以不再发生过敏反应。
皮肤病科研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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