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椅
顾名思义,电椅是以电流使犯人因触电而死亡的工具。在使用电椅时,犯人会坐在椅上,头和腿上各拴著一个电极。当行刑者为电椅通电后,约 8 安培的电流会通过犯人,使其内脏受损而死。理论上,犯人在电流通过后极短时间内会失去知觉,但有时电椅本身,甚至用以提供电流的变压器会被强大电流破坏,而犯人则痛苦地在地上呻吟。曾有人因此向法院上诉,指自己已受刑而要求获释。但上诉遭到驳回,犯人在一年后终再被电椅处死。 由于以电椅处决犯人常遗下烧焦的尸体及一阵恶臭,容易令主事者不安,美国于1980年代开始便以毒针注射等方式取代电椅。另一原因是电椅处刑极为昂贵,平均每人需要三百万到六百万美元,而注射只需要几百美元。
直至2004年为止,美国仅有六个州容许以电椅作为执行死刑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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