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根协定》(德语:Schengener Durchführungsübereinkommen,法语:Convention de Schengen),因在卢森堡边境小镇申根(SCHENGEN)签订而得名,是一项欧洲国家间的条约协定,其签约目的是取消相互之间的边境检查点,并协调对申根区之外的边境控制。根据该协定,旅游者如果持有其中一国的旅游签证即可合法地到所有其他申根国家。
《申根协定》的成员国称“申根国家”或者“申根协议国”,成员国的整体又称“申根区”。
1985年6月24日,法国、德国、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五国在卢森堡边境小镇申根(SCHENGEN)签订《申根协定》。该协定规定,其成员国对短期逗留者颁发统一格式的签证,即申根签证,申请人一旦获得某个国家的签证,便可在签证有效期和停留期内在所有申根成员国内自由旅行,但从第二国开始,需在3天内到当地有关部门申报。
申根一揽子协定还包括参与国警察当局之间的合作条款,共同信息系统使申根国家的警方能够发布通缉罪犯、失踪人员和被盗财产警告。
《申根协定》的主要内容包括:相互开放边境,包括在协定签字国之间不再对公民进行边境检查;外国人一旦获准进入“申根领土”内,即可在协定签字国领土上自由通行;设立警察合作与司法互助制度等。
《申根协定》的目的是为了建立一个具有共同边界而没有内部边境检查的区域,并协调对申根区之外的边境控制,所有参与国必须执行同样的入境标准。这意味着,所有申根国家必须就哪些第三国国民需要办理签证的问题,执行统一规定。另一方面,访问者持有的签证一般在全部申根国家同样有效。进一步而言,所有的参与国必须信赖其他国家进行适当边境检查的能力。
1990年6月,西班牙、葡萄牙、意大利和希腊4国加入《申根协定》。同月,《申根协定》9个签字国又签署了有100多项条款的申根公约,就9国领土内部开放后在警务、海关和司法等方面的合作作了具体规定。《申根协定》原计划从1992年夏季起开始实施,但由于一些签字国准备尚不充分等原因,《申根协定》实施日期被多次延后。
1995年3月26日,《申根协定》正式在法国、德国、荷兰、比利时、卢森堡、西班牙和葡萄牙7国之间生效。1997年10月至1998年4月,《申根协定》先后在希腊、意大利和奥地利生效。2001年3月25日,《申根协定》在瑞典、芬兰、丹麦、挪威和冰岛正式生效。2007年12月21日,爱沙尼亚、匈牙利、立陶宛、拉脱维亚、马耳他、波兰、斯洛文尼亚、斯洛伐克和捷克9个欧盟国家加入《申根协定》,使申根区范围扩大至24个国家。2008年12月12日,瑞士正式加入申根区。至此,《申根协定》参与国的范围扩大到25国。
截至2008年,申根的成员国增加到25个: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冰岛、意大利、希腊、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波兰、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和瑞士。这些国家是今天的申根区。
2011年12月19日,列支敦士登正式加入申根区,成为第26个申根成员国。[1]
截至2012年1月1日,公约拥有26个成员国。其中成员国除了瑞士、挪威、冰岛和列支敦士登外均为欧盟国家。英国和爱尔兰为有限加入《申根协议》,仅提供警方信息合作,并未取消边境检查(英国与爱尔兰边境例外)。
成员国
| 国家 | 加入申根协议日期 | 取消边境检查日期 | 不包含领土 |
| 比利时 | 1990年6月19日 | 1995年3月26日 | |
| 德国 | 1990年6月19日 | 1995年3月26日 | |
| 法国 | 1990年6月19日 | 1995年3月26日 | 法国海外省 |
| 卢森堡 | 1990年6月19日 | 1995年3月26日 | |
| 荷兰 | 1990年6月19日 | 1995年3月26日 | 阿鲁巴、库拉索 以及荷属圣马丁 |
| 葡萄牙 | 1991年6月25日 | 1995年3月26日 | |
| 西班牙 | 1991年6月25日 | 1995年3月26日 | 休达以及梅利利亚 |
| 意大利 | 1990年11月17日 | 1997年10月26日 | |
| 奥地利 | 1995年4月28日 | 1997年12月1日 | |
| 希腊 | 1992年11月6日 | 2000年3月26日 | |
| 丹麦 | 1996年12月19日 | 2001年3月25日 | 格陵兰、法罗群岛 |
| 芬兰 | 1996年12月19日 | 2001年3月25日 | |
| 瑞典 | 1996年12月19日 | 2001年3月25日 | |
| 冰岛 | 1996年12月19日 | 2001年3月25日 | |
| 挪威 | 1996年12月19日 | 2001年3月25日 | 斯瓦尔巴群岛和扬马延岛 |
| 爱沙尼亚 | 2004年5月1日 | 2007年12月21日 | |
| 拉脱维亚 | 2004年5月1日 | 2007年12月21日 | |
| 立陶宛 | 2004年5月1日 | 2007年12月21日 | |
| 马耳他 | 2004年5月1日 | 2007年12月21日 | |
| 波兰 | 2004年5月1日 | 2007年12月21日 | |
| 斯洛伐克 | 2004年5月1日 | 2007年12月21日 | |
| 斯洛文尼亚 | 2004年5月1日 | 2007年12月21日 | |
| 捷克 | 2004年5月1日 | 2007年12月21日 | |
| 匈牙利 | 2004年5月1日 | 2007年12月21日 | |
| 瑞士 | 2004年10月16日 | 2008年12月12日 | |
| 列支敦士登 | 2008年2月8日 | 2011年12月19日 |
有限加入国
| 国家 | 加入申根协议日期 | 取消边境检查日期 | 备注 |
| 爱尔兰 | 2000年5月29日 | 2002年4月1日 | 有限加入,仅提供警方合作,并未取消边境检查(来往英国例外)。 |
| 英国 | 2000年5月29日 | 2000年6月2日 | 有限加入,仅提供警方合作,并未取消边境检查(来往爱尔兰例外)。 |
签约尚未实施国
| 国家 | 加入申根协议日期 | 取消边境检查日期 | 备注 |
| 塞浦路斯 | 2004年5月1日 | 实施日程需视北塞浦路斯土耳其共和国问题的解决日程而定。 | |
| 保加利亚 | 2007年1月1日 | 预计2012年3月取消海空边境检查/2012年7月取消陆地边境检查。 | |
| 罗马尼亚 | 2007年1月1日 | 预计2012年3月取消海空边境检查/2012年7月取消陆地边境检查。 |
特殊非成员国
| 国家 | 取消边境检查日期 | 备注 |
| 安道尔 | 1995年3月26日 | 未明确签署,安道尔与其邻国西班牙及法国仅存在松散的边境检查,任何合法进入西班牙或法国的人携带有效证件即可进入安道尔。 但安道尔不属于申根区,前往安道尔的非欧盟居民须持有多次申根有效签证才能入境安道尔以及保证能够返回申根区。 |
| 摩纳哥 | 1995年3月26日 | 未明确签署,但摩纳哥与其唯一的邻国法国之间本来就没有边境检查,摩纳哥港口的边境检查亦由法国负责。 |
| 圣马利诺 | 1997年10月26日 | 未明确签署,但圣马力诺与其唯一的邻国意大利之间本来就没有边境检查。 |
| 梵蒂冈 | 1997年10月26日 | 未明确签署,但梵蒂冈与其唯一的邻国意大利之间本来就没有边境检查。 |
《申根协定》国取消了内部边界,极大方便了人员、货物、资金和服务在欧盟内部的自由流动。无论是不是欧盟成员国家的公民,无论来自哪个国家的外国人,只要在这些国家中的其中一个国家获得了合法居留和入境签证,就同时获得了申根国家自由通行的权利。因此受到欧盟大多数居民及许多外国游客的欢迎。
随着《申根协定》的细化,成员国在教育、卫生、社会服务等多方面开展了合作,使协定成员国公民在众多领域受益于一体化成果。
欧盟轮值主席国卢森堡司法大臣吕克·弗里登在纪念《申根协定》签署20周年的仪式上发表讲话说,《申根协定》给欧洲人民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也增强了欧盟成员国之间的团结与信任。
欧盟委员会副主席弗拉蒂尼在讲话中指出,《申根协定》实现了欧盟成员国之间的人员自由流通,是欧洲一体化进程中的一个里程碑,其宗旨便是《申根协定》各成员国之间的“团结、信任和透明”。
人们普遍认为,《申根协定》是欧盟一体化道路上迈出的重要一步,但是,《申根协定》范围的日益扩大,也为非法移民和跨国犯罪提供了可乘之机;遇到非常时期也给协定的执行带来难度。
《申根协定》的具体执行并非一帆风顺,遇到紧急或特殊情况,成员国不得不暂时停止执行该协定。如2003年亚洲地区“非典”肆虐,意大利政府宣布暂停实施《申根协定》,决定对来自《申根协定》成员国的入境旅客恢复边境检查。
2004年雅典奥运会开幕前两个月,为确保奥运会的成功举行和安全,希腊政府作出了暂时退出《申根协定》决定。
欧盟国≠申根国≠欧元国。
英国为欧盟国但非申根国也非欧元国;挪威是非欧盟国和非欧元国,但却是申根国。
爱尔兰是欧盟国和欧元国,但非申根国。
瑞典,挪威,丹麦虽为申根国,但非欧元国;瑞典,丹麦虽为欧盟国,但非欧元国。
冰岛虽为申根国,但非欧盟国和非欧元国。
《申根协定》规定,其成员国对短期逗留者颁发统一格式的签证,即申根签证,申请人一旦获得某个国家的签证,便可在签证有效期和停留期内在所有申根成员国内自由旅行,但从第二国开始,需在3天内到当地有关部门申报。
《申根协定》把申根成员国之外的国家分为正名单、灰名单和负名单三类:
正名单
正名单是指所有申根成员国和其他免办签证的发达国家,共30个国家。
灰名单
灰名单是指一部分成员国要求,而另一部分成员国不要求签证的国家,共20个国家,对灰名单国家是否要求申办签证由各成员国自定。
负名单
负名单国家是指必须申办签证的国家,共130个;其中包括中国。
2011年年初以来,因西亚北非局势持续动荡引发的移民潮以及在欧元区国家的主权债务危机促使一些协定成员国要求对业已施行16年的《申根协定》进行修改,以便在突发情况下能够自主启动临时边境检查。9月16日,欧盟委员会公布《申根协定》修改草案,主张建立由欧盟委员会和成员国组成的欧盟层面决策机制,对“重开边境检查”问题共同进行裁决。[1]
法国总统萨科齐2012年3月11日表示,如果连任法国总统,将提议修改申根协议,建立申根区“政治政府”,加强边境控制,打击非法移民。另外,萨科齐还建议仿效美国1933年通过的“购买美国商品法”,在欧洲实施“购买欧洲商品法”,在欧洲市场使用欧洲制造的产品,以保护欧洲中小企业。他声称,如果当选,这些建议如果在12个月不能取得进展,法国将独自行动,甚至不排除考虑退出申根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