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根
申根(Schengen)是卢森堡东南端一个人口不足450人的宁静小城。1985年有德国、法国、比利时、荷兰、卢森堡五国在这里共同签署了“关于逐步取消边界检查的条约”。加入条约的国家即简称为申根国家,取得申根国家的签证就是申根签证。在这条约中明确规定:成员国中的公民可以任意出入成员国的国境而不需要办理签证手续,成员国以外的外籍人士,只要取得了成员国中一个国家的签证,便可在签证有效期内自由出入各成员国国境,而不需要再办签证,也可以在任何一个申根国家入境通行。乘坐申根国家之间的飞机航班就像乘国内航班一样,无需办理出入境手续。
1985年6月14日,法国、德国、比利时、荷兰和卢森堡五国的代表在申根附近摩泽尔河的一艘游船上签署了旨在消除内部边界控制的《申根协定》,从而拉开了这些国家居民自由流动的序幕。
从2007年12月21日起,《申根协定》参与国的范围将由目前的15国扩大到24国,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波兰、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和马耳他9个2004年才加入欧盟的国家也将成为申根大家庭中的成员。《申根协定》的“边界”将再一次得到拓展。
申根位于法国、德国、卢森堡三国交界地带。回忆起当年签署《申根协定》的情景,申根市长罗杰·韦伯说:“当时大家并不认为此事有什么大不了的,谁也想不到这项协定有这么深远的影响。”
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人类往往不会总是定居一处。从史前时代的部落迁徙,到当今世界的移民浪潮,人类迁徙的脚步从未停止过。然而,战争和敌视曾经使人类迁徙融合的步伐一度中断。历史上,德、法、英、西等国之间血腥惨烈的战争,还有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东西欧的分割更使得不同意识形态的国家在长时间里被迫中断交流。
半个多世纪前,欧洲从充斥混乱、无序、血腥的战乱纷争中走了出来,现在发展成了一个互利共赢、协调发展、共同治理的和平绿洲。实现货物、人员、服务和资本流通是欧盟缔造者当初的梦想,如今《申根协定》已将这变成了惠及各国的现实。
《申根协定》使这些国家的公民可以不必通关而到协定覆盖的其他国家自由旅行。这种免护照、免通关的自由旅行不仅为数亿欧洲人带来庞大的经济利益,更让他们增强了对“欧洲人”身份的认同。
《申根协定》的意义还在于开创了欧洲一体化进程的先例,即所谓“申根模式”。长期以来,欧洲一体化进程实行“齐步走原则”。而“申根模式”的要旨则在于少数国家可以先行,其他国家随后跟上,或者置身事外。在《申根协定》1995年生效10年后,在欧盟原有的15个成员国中,仍有英国和爱尔兰置身于“申根区”之外。申根模式的成功证明了在一体化进程停滞不前时采取“多速欧洲”策略的可行性。
在全球化时代,竞争异常激烈,这种竞争既是产业集群、企业集群间的竞争,更是国家和地区间的竞争。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东盟和非盟等先后问世,实现了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和竞争力提升。《申根协定》将让24个参与国抱成一团,相互取暖。用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的话来说,《申根协定》为“旧大陆”缔造出了一个“新欧洲”。
一、申根协定及申根签证概念:
1985年6月24日,法国、德国、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五国在卢森堡边境小镇(SCHENGSN)签订申根协定。该协定规定,其成员国对短期逗留者颁发统一格式的签证,即申根签证,申请人一旦获得某个国家的签证,便可在签证有效期和停留期内在所有申根成员国内自由旅行,但从第二国开始,需在3天内到当地有关部门申报。申根协定还包含以下原则:
1.申根协议国家应在人员流动万面,尤具是在签证方面采取统一的政策规定;
2.申根协议国家决定颁发在申根区域内普遍有效的统一签证;
3.允许一次或二次入境的短期旅行签证,其前提条件是逗留的天数总和在第一次入境后半年内不能超过3个月;
4.在申根签证使用前,各个国家的国别签证应该得到承认;
5.根据申根协议的规定,持有任何一个申根协议成员国有效居留许可证的旅行者,3个月内无需签证可在申根区域内自由旅行。在申根区域外的旅行者,只要持有某申根国家有效的居留许可证和护照,无需办理签证即可前往该申根国家。超过90天的逗留,申请者应根据有关法律及其逗留目的申请国别签证;
6.统一的申根签证应由协议国家的外交和领事部门颁发;
7.原则上说,颁发某申根签证的国家应该是该签证持有者的主要目的地国家,或者是该签证持有者进入的第一个申根国家;
8.旅行证件的有效期必须长于签证的有效期,该旅行证件必须保证申根国家以外的外国人能够顺利回到自己的国家或进入申根区域外的国家;
9.每个国家都有权决定某人是否有权进入该国,或被拒绝入境,他国颁发的申根签证在另一申根国家使用时将得到限制,但该国必须将有关情况通报其他协议国家;
10.1995年3月26日申根协定首先在德国、法国、西班牙、葡萄牙、荷兰、比利时、卢森堡七国生效,七国开始实行申根签证;1997年底,意大利、希腊、奥地利三国相继实施申根签证;自2001年3月25起,芬兰、挪威、冰岛、瑞典、丹麦五国开始颁发申根签证。申根签证成员国至今已发展为15国,即德国、法国、西班牙、葡萄牙、荷兰、比利时、卢森堡、意大利、希腊、奥地利、芬兰、挪威、冰岛、瑞典、丹麦。
二、申根签证的种类及申办办法:
1.申根签证分为入境和过境两类。
1)入境签证有一次入境和多次入境两种。签证持有者分别可一次连续停留90天或每半年多次累计不超过3个月。如需长期停留,可向某一成员国申请只在该使用的国别签证;
2)过境签证指过境前往协定国以外国家的签证.一般有一次、两次两种、特殊情况下可颁发多次过境签。每次过境时间一般为3天,最长为5天;
2.申根签证的京请颁发有以下几种:
1)只前往某一成员国,应申办该国的签证,即“国别签证”。“国别签证”只能入、出签发国有效,不能从别的申根国家过境而进入签发国,否则应申办“申根签证”。签证上的停留天数只在签证有效期内停留有效;
2)过境一成员国或几个成员国前往另一成员国,应申办另一成员国(入境国)的签证;
3)前往几个成员国,应申办主要访问成员国或停留时间最长的成员国的签证,无法确定主访国时,申请往访的第一个国家的签证;
4)前往法国、荷兰、葡萄牙等国的海外领地或托管地者,仍应向所属国家申办签证;
5)途经或访问多个申根国家需填写行程,即所访国家及路线详情和停留时间表,提供往访国家的邀请信;申请哪个国家的签证,就使用那个国家的签证申请表,必要时受理国可要求提供附加材料。申根国家有时也发本国签证,这种签证只能前往该国,不能前往其他申根国家;签证上的停留天数只在签证有效期内停留有效;
6)超过90天的长期签证仍由所在国自行审发,已持有一成员国长期居留证者,凭有效国际旅行证件件无需办理签证,可自由进入任何成员国,其停留期不得超过3个月;
7)只办一次入境有效的“申根签证”,只能在有效期内在申根国家区域内旅行,不能中途转机去非申根国家后又返回申根国家;
8)“申根协定”对常驻外交、公务人员未作明确规定,由各国自行办理。
三、关于申根协定中正、灰和负名单
申根协定把申根成员国之外的国家分为正名单、灰名单和负名单三类:
1、正名单是指所有申根成员国和其他免办签证的发达国家,共30个国家;
2、灰名单是指一部分成员国要求,而另一部分成员国不要求签证的国家,共20个国家,对灰名单国家是否要求申办签证由各成员国自定;
3、负名单国家是指必须申办签证的国家,共130个;其中包括中国。
“中国人或许会对卢森堡感到陌生,但一定听说过申根。但人们往往只知道申根签证,不一定了解这里也盛产美酒。有空一定要到我们的葡萄酒庄园看看,因为我们的申根系列葡萄酒很快就要进入中国市场了。”初次见面,卢森堡摩泽葡萄酒集团执行总裁尹福达便向我们发出了热情的邀请。
5日上午,骤雨初歇,记者如约来到卢森堡与德国的界河——摩泽尔河畔的申根。21年前,德国、比利时、荷兰、法国和卢森堡5个国家就是在这里的一条游船上签署了著名的《申根协定》,从此人们得以在协议签署国之间畅通无阻。摩泽尔河两岸的山坡上,到处是葡萄园,绿色的葡萄藤攀附着木桩,树形整齐优美。这就是醇香醉人、闻名遐迩的卢森堡白葡萄酒的产区了。
正是金秋收获时节,茂盛的枝叶下果实累累,饱满晶莹,山坡上下到处是忙碌的采摘工人的身影。这是出产高档葡萄酒的关键步骤:葡萄必须手工采摘。摩泽尔河沿岸土质大部分为灰色的风化岩,它吸收阳光热量,然后反射给葡萄藤。特有的矿物质口味,加上昼夜温差,造就了摩泽尔河畔白葡萄酒特有的多层次的香味。白葡萄酒中的极品“雷司令”以及以传统香槟法制造的起泡酒均是该地区的名产。
下一站,我们来到了摩泽葡萄酒集团总部所在地——斯塔特布雷迪米斯庄园,在参观了葡萄酒酿制全过程后,一杯杯葡萄酒出现在我们眼前。杯中玉液清澈诱人,轻摇酒杯,一股果香扑鼻而来。小酌一口,细腻清新,瞬间又有暗香传到舌尖,让人体验到难以言喻的甘醇魅力,直沁心脾。
尹福达介绍说,摩泽葡萄酒集团每年出产近1000万升葡萄酒,其中绝大多数是中高档白葡萄酒,这是集团的定位所在。摩泽葡萄酒集团成功的秘诀是:气候、土壤、窖藏工艺、纯正的葡萄品种以及严格的精品意识。
尹福达说,摩泽葡萄酒集团拥有的葡萄园区占卢森堡全国葡萄园种植面积的三分之二以上,绝对稳坐卢森堡酿酒业的“头把交椅”。尹福达说,进军中国市场既是公司的战略,也是他本人的夙愿。4年前,他在中国工作的女儿在北京生下了一个男孩,他也是第一位在中国出生的卢森堡公民。从此,他心中就与中国结下了难解的情缘。
尹福达透露,公司目前正与中国的合作伙伴积极协商,有望于2007年初将“申根新娘”——葡萄酒“嫁”到中国去,让爱好美食的中国人尽早领略来自申根地区的琼浆玉液。
与记者一起参观的卢森堡负责农业、葡萄种植业及农村发展事务的大臣博登说:“中国的经济奇迹给卢森堡带来了无限商机,卢森堡珍视与中国的合作。葡萄酒不仅是一种商品,更是一种文化载体,希望卢森堡的葡萄酒能成为中国与卢森堡之间深化友谊与合作的纽带。”
| 国家 | 加入申根公约日期 | 取消边境检查日期 | 备注 |
| 比利时 | 1990年6月19日 | 1995年3月26日 | |
| 德国 | 1990年6月19日 | 1995年3月26日 | 2006年世界杯足球赛期间,出于安全考虑,申根公约对德国暂时失效。 |
| 法国 | 1990年6月19日 | 1995年3月26日 | |
| 卢森堡 | 1990年6月19日 | 1995年3月26日 | |
| 荷兰 | 1990年6月19日 | 1995年3月26日 | |
| 葡萄牙 | 1991年6月25日 | 1995年3月26日 | 2004年欧洲足球锦标赛期间,出于安全考虑,申根公约对葡萄牙暂时失效。 |
| 西班牙 | 1991年6月25日 | 1995年3月26日 | |
| 安道尔(非成员国) | 1995年3月26日 | 并未明确签署,但安道尔与其两个邻国西班牙和法国之间本来就没有边境检查。 | |
| 摩纳哥(非成员国) | 1995年3月26日 | 并未明确签署,但摩纳哥与其唯一的邻国法国之间本来就没有边境检查;法国人员则负责摩纳哥港口的边境检查。 | |
| 意大利 | 1990年11月17日 | 1997年10月26日 | |
| 圣马力诺(非成员国) | 1997年10月26日 | 并未明确签署,但圣马力诺与其唯一的邻国意大利之间本来就没有边境检查。 | |
| 梵蒂冈(非成员国) | 1997年10月26日 | 并未明确签署,但梵蒂冈与其唯一的邻国意大利之间本来就没有边境检查。 | |
| 奥地利 | 1995年4月28日 | 1997年12月1日 | |
| 希腊 | 1992年11月6日 | 2000年3月26日 | 1997年已正式生效,但由于其他欧盟国家对其安全的顾虑,2000年才实际执行。 |
| 丹麦 | 1996年12月19日 | 2001年3月25日 | |
| 芬兰 | 1996年12月19日 | 2001年3月25日 | |
| 瑞典 | 1996年12月19日 | 2001年3月25日 | |
| 冰岛 | 1996年12月19日 | 2001年3月25日 | 冰岛不是欧盟成员国,但是作为北欧护照联盟成员国加入申根公约 |
| 挪威 | 1996年12月19日 | 2001年3月25日 | 挪威不是欧盟成员国,但是作为北欧护照联盟成员国加入申根公约 |
| 爱尔兰(有限成员国) | 2000年5月29日 | 有限加入,仅提供警方合作,并未取消边境检查(来往英国例外) | |
| 英国(有限成员国) | 2000年5月29日 | 有限加入,仅提供警方合作,并未取消边境检查(来往爱尔兰例外) | |
| 爱沙尼亚 | 2004年5月1日 | 预计2007年12月31日取消边境检查 | |
| 拉脱维亚 | 2004年5月1日 | 预计2007年12月31日取消边境检查 | |
| 立陶宛 | 2004年5月1日 | 预计2007年12月31日取消边境检查 | |
| 马耳他 | 2004年5月1日 | 预计2007年12月31日取消边境检查 | |
| 波兰 | 2004年5月1日 | 预计2007年12月31日取消边境检查 | |
| 斯洛伐克 | 2004年5月1日 | 预计2007年12月31日取消边境检查 | |
| 斯洛文尼亚 | 2004年5月1日 | 预计2007年12月31日取消边境检查 | |
| 捷克 | 2004年5月1日 | 预计2007年12月31日取消边境检查 | |
| 匈牙利 | 2004年5月1日 | 预计2007年12月31日取消边境检查 | |
| 列支敦士登(非成员国) | 并未明确签署,但列支敦士登与瑞士组成货币和边检联盟,两国之间没有边境检查;瑞士与奥地利人员则负责列支敦士登与另一邻国奥地利之间的边境检查。随着瑞士加入申根公约,列支敦士登的边境检查预计将于2008年初取消 | ||
| 瑞士 | 2004年10月16日 | 预计2008年初取消边境人员检查,但仍保留货物检查 | |
| 塞浦路斯 | 2004年5月1日 | 预计最早2007年取消边境检查 | |
| 保加利亚 | 2007年1月1日 | 何时取消边境检查尚未知 | |
| 罗马尼亚 | 2007年1月1日 | 何时取消边境检查尚未知 |
2.马耳他美吉斯语言学校官方网站 http://www.magister.com.cn
3.走进马耳他 http://www.maltacn.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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