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文镜
清雍正时督抚。原隶籍汉军正蓝旗﹐后抬入正黄旗。监生出身。康熙二十二年(1683)﹐出仕县丞﹐升知县﹑知州﹐历二十余年。后改官六部员外郎﹑郎中﹐五十六年﹐官内阁侍读学士。世宗即位后﹐深受宠待。雍正元年(1723)﹐署山西布政使﹐次年调任河南布政使﹐擢升巡抚。田文镜凭借多年担任地方官的经验﹐大力推行世宗的改革方针﹐以整饬弊政。主要是参劾营私舞弊官员﹔清查积欠﹐实行耗羡提解﹔限制绅衿特权﹐严限交纳钱粮﹔严行保甲制度等。田文镜的做法﹐引起朝廷内外一些官员的不满﹐先后受直隶总督李绂﹑监察御史谢济世参劾。然而世宗以其实心任事﹐称之为“模范疆吏”﹐任用如故。五年﹐任为河南总督﹐加兵部尚书衔。六年﹐任河南山东总督。七年﹐加太子太保。八年﹐兼北河总督。是岁﹐河南水灾﹐田文镜隐匿不报﹐朝野窃议﹐世宗仍予包容。十年十一月二十一病死﹐谥端肃。著作有《抚豫宣化录》﹑《钦颁圣谕条例事宜》(与李卫之作合为《钦颁州县事宜》)﹐曾主持编修《河南通志》。他的部分奏折收在《朱批谕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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