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文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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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文昌田文昌
田文昌京都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法学硕士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法学会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市法学会理事,全国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律学院名誉院长,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兼职教授。 田文昌律师以擅长办理各类典型疑难法律事务而著称,被业界誉为“中国刑辩第一人”,“学者律师”,教学、科研、办案成果丰硕,曾发表学术论文、译文、专著、教材等一百多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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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文昌 个人简历

       

1947年生。

1983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同年到中国政法大学任教。

1986年任法律系副主任。

1988年破格晋升为副教授。

1995年创建京都律师事务所,任该所主任,专职律师。

1996年被评为北京市首届“十佳律师”,同年4月中央电视台《东方之子》节目以“京城律师田文昌”为题分上、下两集播放了对田文昌的专访。

田文昌 职业生涯

       

田文昌自1985年从事律师工作以来,在执业生涯中形成了独特的办案风格,以擅长办理各类典型疑难法律事务而著称。先后成功地代理了天津大邱庄被害人控告禹作敏案、河北省企业家商禄与黑龙江省企业家朱佩金无罪辩护案、81名乘客诉西北航空公司误机索赔集团诉讼案等数十例重大疑难案件。上述案例及对田文昌进行专访的文章曾被国内外多种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介广泛报道,在海内外产生了重大影响。

田文昌1996年被评为北京市首届“十佳律师”,同年4月中央电视台《东方之子》节目以“京城律师田文昌”为题分上、下两集播放了对田文昌的专访

田文昌素有“学者律师”之称,科研、教学成果丰硕。共发表学术论文、译文、专著、教材等百余万字。1989年获国家教委“优秀青年教师科研基金资助”奖,并被收入《当代中青年社会科学家辞典》。因替所谓沈阳黑社会“老大”刘涌辩护、认为其罪不当死而引起网民群起而攻之。田文昌律师,京都律师事务所创办人、主任、合伙人。

田文昌律师现任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市法学会理事,北京市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特邀监督员。被录入《当代中国中青年学者辞典》《中国教育专家名典》。1996年被评为北京市首届十佳律师,同年4月中央电视台《东方之子》节目以《京城律师田文昌》为题目分上、下两集播放了其专访报道。2001年中央电视台以田文昌为素材拍摄了专题片《360行——律师》。2003年6月中央电视台《面对面》节目播放了对田文昌律师的专题采访。

田文昌 所获荣誉

       

其著作《中国名律师辩护词代理词精选——田文昌专辑》《刑事辩护学》、《刑事诉讼控辩审三人谈》等受到法学界普遍赞誉。多次作为中国人权代表团成员参加国家与各国的人权对话。其名字被被录入《当代中国中青年学者辞典》、《中国教育专家名典》。1996年被评为北京市首届十佳律师。中央电视台“东方之子”、“实话实说”、“三百六十行”、“面对面”、“人物”等栏目先后对其进行多次专访报道。2002年被美国刑事辩护律师协会授予“终身荣誉会员”证书。 教育背景 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 业务专长 刑事辩护、商贸合同、经济诉讼与仲裁、行政诉讼等 。

田文昌 争议事件

       

田文昌田文昌律师

田文昌有“中国刑事律师第一人”之称,在早年的公众记忆中,他更多是站在弱者这一边,如代理天津大邱庄被害人控告禹作敏案等。他的当事人却多是位高权重的官员,或身家亿万的老板,如原云南省省长李嘉廷、福布斯富豪杨斌和沈阳黑社会头目刘涌等。

2005年2月1日下午,田文昌接受了记者的专访。

关于为坏人辩护 坏人也有辩护的权利
记者:很多人认为你以前是平民律师代表,专门宣扬正义,现在则专门为贪官、不法资本家、黑社会头目辩护,觉得你的形象变了。你怎么看公众的这种评价?

田文昌:我觉得这个问题的提出,本身就是对律师角色定位的误解。“坏人”也有接受辩护的权利,律师只要依法辩护,就是正义的,是通过司法公正来维护正义。我们不能要求每个律师都只为弱势群体辩护,也不能要求一个律师只接一种类型的案子。即便贪官、黑社会分子也有自己的权益需要维护,不能随意处置。

关于接案标准 否认接刘涌案收入百万
记者:每年找到你的案子大概有1000个,你能接多少?收入多少是一个重要的考虑标准吗?

田文昌:我现在一年也就接二三十个案子。我接的案子刑事和经济纠纷的民事案各占一半。从收入上,肯定经济案子多,我若光办刑事案子,连这个律师事务所都养不活。有人说我办一件刑事案子收上百万甚至千万。我不知道这些话是怎么传出来的,反正我是没见过。别人的嘴是堵不住的。其实这些敏感案子我真的不想接,他们都是通过有关部门、通过熟人、通过各种渠道找我,一而再,再而三;我偶尔接几个。在收费角度,我没那么多考虑。但我不会因为收钱少,我就不负责任。

关于专家论证书 不会干预司法公正
记者:在办理案件中,你时常邀请法学专家论证,出具了对你的当事人有利的专家论证书。这一点在学界和民间都引起很大的争论。

田文昌:这种争论是有一定误区的。人们(包括我)最反对的是行政干预司法,但是专家的法律意见书却与行政干预不同。首先,专家的法律意见书代表的是一种个人意见,不代表任何权力,不可能产生干预的作用。其次,因为我们国家的司法环境、司法人员素质以及立法水平都不尽如人意,这几种因素交织在一起,导致我们在具体的案件上,会产生一些歧义。请专家论证只是在理论上寻求一种参考。

关于走领导关系 无案外干预和权钱交易

记者:有消息说,在办理刘涌案的过程中,你给辽宁省委、省政府写信,要求公正审理刘涌案。这种希望通过党委、行政机关干预司法审判的行为,你觉得这样做适当吗?

田文昌:刘涌案我都是按司法程序办理的。向上级司法机关逐级反映情况并未超越程序,恰恰是律师的权利。我并没有通过私人关系去寻找个别领导人的案外干预,更没有权钱交易。

田文昌 社会评价

       

田文昌律师以擅长办理各类典型疑难法律事务而著称,成功代理了天津大邱庄被害人控告禹作敏案、珠海金镭联激光主盘制作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罪无罪辩护案、云南省省长李嘉廷受贿案、中国第二富豪杨斌涉嫌虚假出资案、81名乘客诉西北航空公司误机索赔集团诉讼案、133名客户诉农业银行广西玉林分行巨额金融期货纠纷集团诉讼案、美国稳固公司与华北制药有限公司合资纠纷申请仲裁案,南京华厦实业有限公司应诉新华日报社巨额侵权赔偿案、鞍山钢铁公司辽阳三联钢管有限公司亿元人民币购销合同纠纷、原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发审委工作处副处长王小石涉嫌受贿案等多起国内外影响重大的典型疑难案件。有关上述案例及田文昌律师的个人事迹被国内外多种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介广泛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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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文昌 参考资料

       

[1]  中国记者俱乐部:http://www.ccrcc.cn/htm/68/2008/12/02/news_2752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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