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鱼类资源的过度开发利用 3.1. 过度渔捞 人口数量的增加势必造成食物的需求量的上升。而鱼类是人类蛋白质的主要来源。最终鱼类资源被过渡开发和利用。这种过度的捕捞是目前鱼类资源量急剧下降的原因之一。许多以前的经济鱼类因为过度的捕捞现在成了濒危鱼类。例如Macrura reevesi (Richardson)和Trachidermus fasiatus Heckel。长江中过去有许多专业的渔民,而现在只有很少数的渔民,因为现在鱼类资源量很小。 3.2. 盲目剔除湖泊中的肉食性鱼类? 在有些湖泊,为了单一的增加水产品的产量,往往除去湖中所有的肉食性凶猛鱼类,如鳜鱼、鱼等。这种方法可能会增加一些鱼类的产量,但却破坏了湖泊中的生物多样性,使鱼类种群小型化,低龄化。食物链趋于简单。 3.3. 鱼类的大规模捕捞 大规模捕捞是指同时捕捞成鱼、低龄鱼、幼鱼和越冬鱼。有许多有害的渔法长期在各个水域中使用,严重破坏了鱼类资源的持续利用。毫无选择地从水体中捕捞所有年龄组的鱼类最终会影响鱼类种群的结构引起不可恢复的破坏。具体的错误渔法是使用网眼很小的网具,密封阵,电捕等。 4. 水环境的污染 随着工业、农业及城市建设,越来越多的生活、工业、农业废水被倾入江河及湖泊中,直接影响鱼类的生存,特别是化工、造纸、农药对水体的危害最大。而且,过多的有机、无机废水会引起湖泊发生富营养化,使得大多数的鱼类不能生存。 5. 盲目引进鱼类 盲目地引进鱼类常常引起湖泊鱼类的土著种种群数量的下降甚至灭绝。一个湖泊,经过长时间的进化,形成了一个平衡的生态系统,各种鱼类有自己的生存空间,特定的食物来源,而引进的鱼类会与土著鱼类争夺生存空间和食物,从而引起土著鱼类的种群数量急剧减少。新疆博斯腾湖中引进河鲈(Perca fluviatilis Linnaeus)使得土著的新疆大头鱼(Aspiorhynchus laticeps (Day))灭绝便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6. 法律所面临的困难? 我国有许多有关渔业、野生动物、濒危物种保护的法令、法规。但是,由于许多具体的原因,如缺乏资金、设备、人员等,全面执法遇到很大的困难。特别是在边缘省份,大水面的湖泊等地区尤为困难。主要表现是:在禁鱼期非法捕鱼、捕杀国家一、二级保护鱼类、电捕和毒杀鱼类、使用炸药炸鱼等。另外,我国多样的地理环境和广阔的国土也给执法带来困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