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波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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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小波(1969-1990),高中文化程度。1986年参军,199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从部队转业参加公安工作,在湖北省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分局防暴队任民警,1990年12月20日,在抓捕5名劫车杀人犯的战斗中壮烈牺牲。1990年12月29日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战线二级英雄模范称号,1991年4月被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为革命烈士。 1990年12月20日晚,王小波和战友在外出执行公务途中,发现5名劫车杀人犯。在与凶犯短兵相接的战斗中,他临危不惧,英勇搏斗,壮烈牺牲。当王小波的战友从水坑中捞起他的遗体时,他仍一手握着对讲机,一手紧紧攥着手铐,还保持着同歹徒搏斗时的姿势。案发后,武汉市公安局火速组织力量追捕,在群众大力协助和兄弟公安机关配合下,凶犯王文毅等先后落入法网。王小波忠实地履行了一名公安战士的神圣职责,用年轻的生命捍卫了人民警察的尊严,捍卫了正义,创造了生命的辉煌!“既然我选择了警察的职业,就做好了牺牲的准备。”当初参警时,王小波就这样表明了献身公安的坚定决心。1990年3月,他从部队复员后,正赶上市公安局招收防暴民警,他立即去报了名。亲戚朋友知道后都劝他说,公安工作特别是防暴民警,既辛苦又危险,对这些要考虑好。家里人也专门给他联系几个单位,可他都一口回绝,坚决要当一名人民警察。5月份通过考试,他以优异的成绩被市公安局巡逻警察大队正式录取。在进行为期3个月的岗前培训期间,他担任第四区队三班班长。学习中,他从难从严要求自己,时时处处发挥一个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受到教官和学员们的高度称赞。1990年7月的一天,机动队民警在室外操练时,天空骤降暴雨,教官和队友都劝身患重感冒、腿部被摔伤的王小波回寝室休息,他却坚持说:“连一点伤病都克服不了,战时如何面对歹徒的枪口刀尖!”他硬是以顽强的毅力,强撑着伤病之躯与队友一起摸爬滚打,直到训练结束。3个月的培训期间,他从未因伤病或其他原因,掉过一节课,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同年9月,培训结业后,他被分配到洪山公安分局巡逻警察中队工作。从此,他以队为家,刻苦钻研本职业务和法律知识,一有机会便向有经验的老同志求教,使自己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断提高。工作中,他善于总结经验,摸索规律,严格履行职责,坚持做到勤观察、勤盘问、勤检查,不分白天黑夜,不怕大雨滂沱,从不放松警惕。短短的3个月,他和战友在巡逻中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分子35名,查处治安案件11起,还通过抓获现行审查破了7起刑事案件。王小波嫉恶如仇,不畏强暴,敢管敢斗,秉公执法,经受住了对敌斗争的严峻考验,使自己的一言一行,都无愧于人民卫士这个光荣称号。1990年12月2日下午下班后,身着便服的王小波独自外出办事,行至付家坡15路公共汽车闻附近,突遇5名歹徒手持砖块围打一名老者和一名青年,他迅猛冲上前,大声喝令“住手”并表明身份,敏捷地将为首分子制服抓获。事隔仅6天后的晚上,他和战友巡逻至马房山时,发现3名歹徒拦住一辆出租车寻衅滋事,殴打司机,他不顾歹徒的恫吓和拳打脚踢,运用练就的擒拿格斗本领,一人制服了其中2名歹徒。还是在他刚参警的一个月后的一天,他在汉阳门码头遇上有20多名歹徒参加的流氓械斗,面对手持刀棍等凶器的众多歹徒,他毫不畏惧,挺身而出,在群众协助下,一举抓获8名歹徒,并亲手交给闻讯赶到的中华路派出所民警依法处理。王小波出生于一个军人家庭,父母的教育、家庭的熏陶使他从小就懂得做人的道理。他从小就把尊老爱幼,关心别人,帮助别人当作自己最大的人生乐趣。他对队友以诚相待,考虑的总是别人。夜间巡逻,哪位队友衣服穿少了,他就把自己身上的衣服让给别人穿;开车的没有手套,他就让出自己的手套;队友欧阳万忠在整顿渔区治安中被不法分子打伤,他就从家里拿来营养品;队里修篮球场,他主动请战,常常利用休息时间挖土垒石。在警官学校3个月的岗前培训期间,教室、寝室的卫生他几乎一个人包下了,校园里有一堆垃圾,王小波主动邀约2名队友,费了一整天时间将它清除了。一次,班里一名同志在训练中腿部严重摔伤,行走不便,王小波主动承担护理任务,每天给他打水送饭,擦身子,洗衣被,直到这名同志腿伤痊愈。他就是这样无私地奉献着自己的光和热。王小波走了,但他留下的誓言,将与他的辉煌的生命一样,激励着每一位活着的公安战士不屈地战斗。 一个普通的冬夜,夜色已渐深沉,王小波与队友凌建军开着摩托车执行巡逻任务。忽然,他们发现了一辆停在路边、车头冒白烟的轿车,车上5个人神情紧张,答非所问,一起劫车杀人案在他俩面前暴露出来,一场残酷的搏斗也随之展开。在与凶犯短兵相接的战斗中,王小波寡不敌众,献出了自己年仅21岁的生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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