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器是指利用火药或其他装料在燃烧后所产生的化学能,进行杀伤敌人有生力量和破坏敌方作战设施的兵器。中国是世界上创制和最早使用火器于战争的国家,早在唐宪宗元和三年(公元808年),炼丹家清虚子就在其所著的《太上圣祖金丹秘诀》(后选入《铅汞甲庚至宝集成》卷二)中,记载了最早配制成的雏型火药,之后又经过不断的改进,至公元10世纪,被统兵将领制成火器,用于战争。从此以后,在刀光剑影的战场上,又升起了弥漫的硝烟,传来了火器的爆炸声响,开创了人类战争史上火器与冷兵器并用的时代。这个时代的火器,又可分为初级火器的创制(970—1279年)、火铳的发明与发展(1280—1521年)、传统火器与火绳枪炮相并发展(1522—1840年)等三个发展阶段。自19世纪40年代至清王朝灭亡(1911年),是中国火器发展的第四个阶段,在这个阶段中,西方近代枪炮的制造、使用技术开始传入,中国近代军事工业兴起,仿制西方的近代枪炮等火器先后问世,从而使中国军队的武器装备,进入了火器时代。
利用炸药等的爆炸、燃烧性能起破坏作用的武器,如炮、手榴弹。
初级火器的创制始于北宋初期。据《宋史·兵志》等史书记载,自开宝三年至咸平五年(970—1002),兵部令史冯继升、神卫水军队长唐福、冀州团练使石普等人,先后向朝廷进献他们所创制的火球(宋代写作毬)、火药箭等多种燃烧性火器。《武经总要》记载了这些火器的制造与使用方法,并公布了火球、蒺藜火球、毒药烟球等世界上最早的3个火药配方。这些初级燃烧性火器,经过北宋后期的使用和改进,发展为南宋时期的爆炸性火器铁火炮(当时写作砲),以及用竹、纸制成的管形火器——火枪。其中自发运用发射原理制成的突火枪,则把燃烧性火器过渡到管形火器的发展阶段,为金属管形射击火器——火铳的创制奠定了基础。
火铳的创制是中国元代兵器制造事业的重要成果,它比竹制火枪的使用寿命长、发射威力大、使用方便,是元军和元末农民起义军使用的利器,现在尚存有元至顺三年(1332年)制造的盏口铳、元至正辛卯年(1351年)制造的手铳,以及其他一些地方出土的元手铳。明王朝建立后,经过改进和发展,制成了洪武型火铳和永乐型火铳,并大量装备军队,广泛用于水陆各种样式的作战之中。
自明代嘉靖年(1522—1566年)以后,传统的火器得到了全面的发展。当时的火器研制者,改制明代前期的各种火铳,创制了快枪、多管多发铳、虎蹲炮,发展了利用火药燃气反冲力推进的火箭与火球、喷筒等各种燃烧性火器,创制了各种爆炸弹和地雷、水雷。这些火器连同火绳枪炮,基本上包括了中国古代火器的各个门类,形成了中国火器发展史上的全盛时期。其间许多火器研制者和统兵将领,如戚继光、曾铣、赵士桢、茅元仪、孙元化、焦勖等,他们在研制与使用火器的同时,撰写了有关的兵书与火器专著,诸如《纪效新书》、《练兵实纪》、《武编》、《筹海图编》、《兵录》、《武备志》 、《神器谱》、《火攻挈要》、《西法神机》等,形成了中国古代火器科学技术的理论体系,成为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至今仍闪烁着灿烂的光芒。
[1] 《中华国粹大辞典》 门岿,张燕瑾主编 国际文化出版公司 1997年9月
[2] 《汉语倒排词典》 郝迟,盛广智,李勉东主编 黑龙江人民出版社 1987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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