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岛保护法

海岛保护法_5分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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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岛保护法,是一部以保护海岛生态为目的的海洋法律,从制度设计和具体内容而言,都不涉及海岛主权问题,是在主权既定前提下的一部保护海岛生态的行政法。2009年6月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海岛保护法草案明确规定,中国将建立海岛生态保护巡查制度。

中国人大审议海岛保护法引发了日、韩、马、越等国关注,纷纷打探草案审议讨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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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岛保护法 概述

       

海岛保护法,是一部以保护海岛生态为目的的海洋法律,从制度设计和具体内容而言,都不涉及海岛主权问题,是在主权既定前提下的一部保护海岛生态的行政法。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属海岛的保护、开发、建设以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法。

所称海岛,是指四面环(海)水并在高潮时高于水面的自然形成的陆地区域,包括有居民海岛和无居民海岛。所称海岛保护,是指海岛生态保护,特殊用途海岛保护和管理。所称海岛生态保护,是指有居民海岛和周边海域生态系统保护,无居民海岛全岛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保护。


海岛保护法 宗旨原则

       
海岛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个特殊区域。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草案明确立法宗旨是,保护海岛生态系统,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维护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生态平衡,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国海岛工作的现实需要,草案将海岛保护的原则确定为科学规划、保护优先、合理开发、永续利用,并对海岛生态保护和无居民海岛使用作出系统规范。

海岛保护法 立法背景

       
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中国沿海省市相继出台一些政策和措施,鼓励海岛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到上世纪九十年代,中国政府在全国海岛综合调查基础上,
海岛保护法海岛保护重要力量:海军
先后开展三批海岛开发、保护和管理试点。

2003年国家海洋局民政部和总参谋部联合发布《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管理规定》,开始了海岛管理制度建设。2007年6月,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海洋局在北京联合组织召开了首次国家海岛调研规划和政策研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成立了由中央十六个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组成名单,研究讨论海岛规划立法和政策研究等工作的实施意见。2003年11月,全国人大组成了海岛保护法起草领导小组,开展国内外海岛立法调研,召开研讨会,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法律草案。

2009年6月22日,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海岛保护法草案明确规定,中国将建立海岛生态保护巡查制度。全国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汪光焘就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海岛保护法草案作说明时,列举了利用开发海岛缺少规划、存在随意性的种种问题。为保证海岛保护法有效实施,草案强化了对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内容的规范。

海岛保护法 可行性

       
中国在海岛保护立法方面已经有了一些实践。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全国海岛综合调查工作的基础上,国家先后开展了三批海岛开发、保护和管理试点。有居民海岛一般按照国家法律开发建设和管理,涉及围海造地、生态系统保护等管理工作,都作了有益的探索,积累了经验,有的可以上升为法律条款。2003年国家海洋局、民政部和总参谋部联合发布了《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管理规定》,开始了中国海岛管理制度建设。沿海地方人大和政府也十分重视海岛管理工作,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了《厦门市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了《宁波市无居民海岛保护管理条例》,由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无居民海岛管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已达数十个。由于目前海岛管理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位阶较低,难以满足海岛保护与管理的实际需要,沿海地方和社会各界积极呼吁全国人大常委会尽快制定海岛保护法。

2003年以来全国人大代表多次提出尽快制定海岛保护法的议案,全国政协委员也多次提出相关提案。最近,胡锦涛总书记多次对海岛工作作出批示,国务院领导也十分重视,要求加强海岛的开发、建设、保护和管理工作。因此为了保护海岛生态系统,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维护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生态平衡,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尽快制定海岛保护法不仅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切实可行的。

海岛保护法 必要性

       
中国是海洋大国,海域辽阔,海岛众多。在中国300万平方公里的海域中,面积为500平方米以上的海岛有6900多个,小于500平方米的海岛有上万个,还有诸多低潮高地。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实施国家海洋开发战略以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自然资源的短缺,海岛资源的重要性日益显现,海岛开发利用特别是无居民海岛的开发利用活动也越来越多。同时,海岛开发、建设、保护与管理工作中也还存在很多问题,其中主要是:
海岛保护法海岛保护重要力量:海军


 

生态破坏严重

与陆地相比,海岛面积狭小,地理环境独特,生态脆弱。从已经开发利用的海岛,特别是无居民海岛来看,普遍缺少规划,开发的随意性很大。一些有居民海岛不顾资源环境条件,盲目上项目,追求人口规模;一些地方随意在海岛上开采石料、破坏植被,损害了自然资源,严重的甚至导致崩塌等灾害发生;一些地方随意改变海岛海岸线,破坏了海岛及其周围海域的生态;一些地方不合理地建造海岸工程和挖砂,使海岛岸滩遭受严重侵蚀;一些单位任意在海岛上倾倒垃圾和有毒有害废物,把海岛变成了垃圾场;一些地方滥捕、滥采海岛上的珍稀生物资源。目前尚无相应法律条款和专门法律规范这些行为,致使海岛生态系统急剧恶化。

 

数量急剧减少

近年来,炸岛炸礁、填海连岛等严重破坏海岛的事件时有发生,致使海岛数量不断减少。据初步调查统计,与上世纪90年代相比,辽宁省海岛消失了40多个,福建省海岛消失了80多个。甚至部分领海基点海岛因侵蚀等原因也面临灭失的危险。

 

被违法占用

一些单位和个人将无居民海岛视为无主地,随意占用、使用、买卖和出让,进行石料开采、旅游开发、狩猎等活动。有一些海岛被部门或者单位违法占有,其他人甚至管理人员登岛受到阻挠,影响国家正常的科学调查、研究、监测和执法管理活动,滋生违法乱纪行为,成为当地社会治安的隐患。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秩序混乱,不仅造成海岛生态破坏严重,也造成国有资源性资产的流失。
以上问题的存在,严重损害了中国的海岛生态,威胁着海岛地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迫切需要通过海岛立法予以解决。

海岛保护法 主要作用

       
审议的海岛保护法草案,解决了无居民海岛的权属性质不清的问题。这一法律草案第四条对无居民海岛的权属问题做出规定,无居民海岛的所有权属于国家,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无居民海岛所有权。海岛保护法是一部以保护海岛生态为目的的海洋法律,从制度设计和具体内容而言,都不涉及海岛主权问题,是在主权既定前提下的一部保护海岛生态的行政法。

作为海洋大国,针对国家海岛及海洋主权问题,中国早在一九九二年就出台了《领海及毗连区法》,此外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领海的声明》等都做出过规定。中国是海洋大国,海域辽阔,海岛众多。据数据显示,在三百万平方公里的海域中,面积为五百平方米以上的海岛有六千九百多个,小于五百平方米的海岛有上万个,还有诸多低潮高地。由于海岛管理牵扯部门多、分工不明确等原因,造成事实上的“群龙闹海”局面,各自为政、互相推诿等矛盾长期存在。

海岛保护法 重要意义

       
 

生态恶化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自然资源的短缺,海岛资源的重要性日益显现。海岛开发利用特别是无居民海岛的开发利用活动也越来越多。同时,海岛开发、建设、保护与管理工作中却存在诸多问题,不当利用海岛资源,致使生态日益恶化,海岛的数量不断减少。 与上世纪九十年代相比,辽宁省海岛消失四十八个,河北省海岛消失六十个,福建省海岛消失八十三个,海南省海岛消失五十一个。由此,便促使中国最高立法机关尽快出台专门法律以保护海岛生态。
海岛保护法海岛


 

海岛权属

其实这一法律草案最受关注的内容之一,是解决了无居民海岛权属不清的问题。在中国,有常住居民的海岛四百三十三个,岛岸线长达一万两千七百多公里。但海岛总体开发程度不高,特别是占海岛总数百分之九十四的无居民海岛,由于海岛管理的立法滞后,因而长期处于开发无度、利用无序的状态。由于国家法律没有对海岛权属做出明确规定,致使社会对海岛权属性质认识不清。部分无居民海岛被一些单位和个人视为无主地,随意占用和买卖,近来甚至兴起一股“岛主热”,私自占用和开发无居民海岛的情况加剧,造成国家海岛资源的破坏和资产流失。海岛保护法草案的出台,将给“岛主”们头上戴上一道“紧箍咒”。

 

开发利用

现今世界各国无不将维护自己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作为自己的首要目标和首要价值追求。开发利用海岛,特别是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无序和无度越来越严重,已经影响到了国家海洋权益、国家安全和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海岛直接涉及一国的主权安全,岛屿及其周围海域,对于所属国不仅具有重要的经济价值和军事价值,而且具有极其重要的地缘政治意义和重大战略价值

对于无居民海岛而言,国家应该是无居民海岛所有权的唯一权利主体,这既合法又合理。无居民海岛只能归入宪法未予明确的其它自然资源,即“等自然资源”之列,归于国家所有。无居民海岛一般距离大陆较远,其地理位置决定其所有权,不宜由管辖能力较差的集体组织来行使。无居民海岛的利用特点是投入大,回报低,缺乏对集体组织成员的利益诱因,这也决定了无居民海岛不适合采用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无居民海岛往往事关国家重大的政治、经济和国防利益,对无居民海岛的利用将会受到大量的禁止性规范和义务性规范的限制。

海岛保护法 引发关注

       

2009年中国首次启动海岛立法,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2009年6月下旬审议海岛保护法等法律草案,引起了周边国家,如越南、马来西亚等东南亚国家,韩国、日本等东北亚国家的强烈关注。驻北京的这些国家使馆人员,纷纷打探这一法律草案的审议情况。全国人大审议一项法律草案,引发周边国家如此关注实属罕有。近来中国沿海风不平浪不静,诸多岛屿成为主权角力的舞台。日本诸多媒体纷纷报道了此次人大常委会会议将审议海岛保护法草案的消息。由于提请审议的海岛保护法草案,对无居民海岛的权属问题做出规定,日本等国有评论指,钓鱼岛以及南沙群岛是该法案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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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来源:
千龙网 港媒称中国拟立海岛保护法引周边国家关注 2009年7月15日
中国人大网 海岛保护法(草案)全文及说明 2009年06月27日
被引用: 海岛保护法已被如下媒体引用 我来补充
开放分类: 我来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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