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惨案
5月1日﹐北伐军占领济南﹐日军擅捕中国士兵﹐寻舋枪杀北伐军运输队长。3日﹐日军向中国军队驻地大举进攻﹐收缴中国军队的枪械﹐甚至公然破坏外交惯例﹐冲进国民政府战地政务委员会外交公署﹐将山东交涉员蔡公时及署内全体职员捆绑后﹐用刺刀将蔡的耳鼻舌头削去﹐又挖去眼睛﹐然后用机枪射击﹐蔡公时﹑张麟书等十七人惨遭杀害。蒋介石却下令北伐军“忍辱负重”﹐撤出济南﹐绕道北伐﹐但日军并不罢休﹐气焰更加嚣张。7日﹐日军第六师团师团长福田彦助向蒋介石提出最后通牒﹐要求惩办北伐部队有关军事长官﹔完全解除与日军对峙的北伐部队的武装﹔北伐部队撤离济南及胶济路两侧二十华里以外﹐等等﹐并限十二小时以内答复。蒋介石在泰安车站接到通牒后﹐立即草拟答复条件六条﹐除第二条未予接受外﹐其余各条均允照办﹐并派熊式辉﹑马家伦连夜驰赴济南日军司令部交涉﹐日方又谬称期限已过﹐拒绝谈判。
8日拂晓﹐福田下令重炮攻城﹐11日济南陷于敌手﹐日兵进城奸淫虏掠﹐无所不为﹐又将街上市民赶至一处﹐作刺杀目标取乐。日军为了消灭罪证﹐把中国军民的尸体用麻袋包裹后﹐运至青岛﹐投入海中﹐有的活埋或浇汽油焚烧。不及撤出的数百名伤员也全部被日军屠杀。据世界红十字会济南分会查明:“济案”死亡六千一百二十三人﹐伤一千七百余人﹐财产损失两千九百五十七万元。惨案发生后﹐1928年 7月﹐中日双方就济南惨案进行谈判﹐日本代表否认日军屠杀中国人民的罪行﹐反而要南京国民政府道歉﹑赔偿﹑惩凶。南京市民闻讯后捣毁了主持谈判的国民政府外交部长王正廷的住宅﹐对国民政府的投降外交表示愤慨。于是谈判改为秘密进行﹐至1929年3月28日双方签订《议定书》﹐宣称“中日两国所受之损害问题”俟双方“实地调查决定”﹐后亦无结果。1929年日军撤出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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