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考试
注册会计师考试简称CPA(Certified Public Accoutant),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级执业资格考试,是指依法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并接受委托从事审计和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的执业人员。其组织领导机构为财政部组织成立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全国考委会)。中国全国考委会下设办公室为具体办事机构,中国考办设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考试实行中国统一考试制度,每年考试一次,由中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评分标准。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考试从1991年开始实行,1993年起每年举行一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组织成立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地方考委会)是当地注册会计师考试组织领导机构,地方考委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地方考办)设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注册会计师的任务是为经济实体的活动提供中介性媒介服务,不是物质产品的直接生产者,但是对物质产品生产过程、结果起到鉴证和服务作用,即为产品的价值和附加值提供确认性的服务,因此说注册会计师制度是市场经济运转的一个必要环节,是符合实际的。但这是从整个市场经济机制角度讲的,相对与市场运行的机理而言,尤其是从转轨经济和不同经济管理模式的角度来看则是不够的。
在资本市场上,注册会计师引导资本流动的前提,是存在高效资本市场,即公司的信息会被迅速、准确地反映到资产的价格上,特别是反映到公司的证券价格上,且市场监管有效并运转正常。也就是说,注册会计师作用的发挥依赖资本市场的信息传导机制的建立,这个机制包括信息需求、信息披露、信息监管等多种要素。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在资本资源配置中作用并不明显,主要由于资本市场不够完善、内部人控制、政府干预过多、投资者不够成熟、缺少财务信息客观需求或者需求扭曲,导致市场难以顺利发挥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因此,注册会计师配置资源的功能是有条件的、受到限制的。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中国公民,可报名参加考试(报名不受户籍限制):
1、高等专科以上学历;
2、会计或者相关专业(指审计、统计、经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注:有些地区大学本科三、四年级同学也可以报名,但是具体情况由各地注册会计师协会掌握。)
3、从1994年起,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籍公民可以报名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中国统一考试。按互惠原则确认的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考试:
a、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或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认可的港澳台地区或外国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
b、已取得港澳台地区或外国法律认可的注册会计师资格;
c、已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的单科合格成绩凭证。
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试一门专长科目。申请者应填写《2007年度注册会计师中国统一考试免试申请表》,并向报名所在地省级财政部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地方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经地方考试委员会及有关部门审核确定并报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考试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免试。
一、考试科目
考试课程有5门:《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和《税法》。
二、考试时间
一般报名时间为每年的3、4月份,一般不少于20个工作日,部分省市在正式报名后,一般都会有几天的补报名时间,具体由当地注协统一安排。每年9月份中下旬考试,12月上旬公布成绩,考生可以通过当地注协网站或是声讯电话进行查询。
三、考试报名方法
1、报名人员可同时报考五个科目,也可选择报考部分科目。分科交纳报名费,报名费中包括每科10元试卷费,由地方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汇交中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用于命题、试卷印制、发放及评阅等工作的支出。
2、初次报名的考生需填写《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表》并提供学历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原件和一寸近期免冠黑白照片二张(背书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经验证合格后,方可报名。已持有报名卡的考生报名时携带身份证(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原件可直接报名。(报名卡如丢失,需携带身份证办理补卡)。
3、各地方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应按照中国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统一规定的格式、编号,制发准考证。
四、考试时间
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并采用客观性与非客观性结合、分立式与综合式结合的方式,其中客观题不超过50%,主观题占50%以上,其中,综合题占考试题的30%以上。
会计考试时间为210分钟;《财务成本管理》和《审计》考试时间各为180分钟;《经济法》、《税法》考试时间各为150分钟。
五、成绩管理与证书办理
考试合格采用百分制,一般情况下60分为合格分数线,不设数量和比率的限制。
考试以5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5年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考生全科成绩合格后获得执业资格,颁发由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统一印制的全科合格证书。该证书在中国范围内有效。每年各地注协都会在网站上通知具体办理时间,领取全科合格证在12月份,而办理注册会计师证书在考完后第二年的三、四月份,各地具体安排以当地注协规定为准。
如果考生因工作变动,选择跨地区报考,即五门课程可以在不同的地区报名参加考试,报名时持有效的单科合格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向该省市考试管理机构递交报名表即可。办理全科合格证书时,需要向取得最后一科合格成绩的地方考办提出申请,由该地考办上报中国考办审核。其他手续与程序同其他考生。一次全科通过者所领取证书号码为“A”字开头(A本);一年以上通过者所领取证书号码为“B”字开头(B本)。
成绩发布后,如果应考人员本人认为所发布的成绩与本应取得的成绩有差距,可在中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当年考试成绩发布之日起1个月之内向报考地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成绩核查申请,中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依据中国考试委员会下发的《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核查试行办法》、《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核查试行工作规程》组织成绩核查,每门课程的复查费用是100元。
考生取得全科合格证书后,可申请加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完成后续教育,成绩长期有效;否则,其全科合格成绩仅在自取得全科合格证书后的5年内有效。
1 内地与香港部分注册会计考试互免
从2005年5月19日开始,参加内地注册会计师中国统一考试并全科合格的人员,在报名应考香港会计师公会的专业资格课程时,可以豁免《财务管理》和《审计和资讯管理》两个单元科目;参加香港会计师公会的专业资格课程考试并全科合格的人员,在报名应考内地注册会计师中国统一考试时,可以豁免《财务成本管理》和《审计》两个考试科目。同理,只参加并通过香港专业资格课程任何单科考试也不能相应豁免内地注册会计师的考试。目前,考试豁免期限没有限制。
2 中国CPA可豁免美国CMA/CFM证书PART-1考试
国际著名的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协会IMA也于2005年年初,豁免中国CPA参加该协会的CMA(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和CFM(美国注册财务管理师)证书的PART-1考试。中国CPA可以免考CMA、CFM的PART-1。
[1] 考试大网 http://www.examda.com/cpa/jieshao/20070708/162137595.html
[2] 中华会计网校 http://www.chinaacc.com/new/2005_6/506300807267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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