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音乐
民族器乐有各种乐器的独奏、各种不同乐器组合的重奏与合奏。不同乐器的组合,不同的曲目和演奏风格,形成多种多样的器乐乐种。各种乐器的独奏乐是民族器乐的重要组成部分。有不少吹打乐种,在乐队中兼用弦乐器,因而音乐兼具丝竹乐的特点。一般说来,北方流行的吹打乐重“吹”,吹奏技巧高;南方流行的吹打乐重“打”,锣鼓在吹打乐中起重要作用。 传统民族器乐演奏多与民间婚丧喜庆、迎神赛会等风俗生活,以及宫廷典礼、宗教仪式等结合在一起,较少采取纯器乐表演的形式。民族器乐的实用性使不少器乐曲牌因用于不同场合而产生变化。 传统民族器乐曲都有标题,分标名和标意两类。标名性标题只给乐曲取名以示甲与乙之区别,它和音乐内容无直接联系。标意性标题以曲名、分段标目和解题等提示乐曲的内容。 民族器乐曲按传统习惯分为“单曲”与“套曲”两类。单曲多为单一独立的曲牌。套曲由多个曲牌或独立的段落联缀而成。如南北派十三套琵琶大曲,晋北的八大套等。如按乐曲的曲式结构类型分,主要有变奏体、循环体、联缀体、综合体等,其中以变奏体、联缀体最为多见。创作中各种变奏技法被广泛运用。民间艺人在一首曲牌反复演奏时,善于用各种演奏技巧对旋律作加花装饰而形成变奏。“放慢加花”也是一种常用的变奏手法,它将“母曲”的结构成倍扩充,同时作加花装饰。乐曲都把“放慢加花”的段落安置在“母曲”之前。另一种变奏手法是采取变化主题的结构,主题在其后的五次变奏时作句前、句中或句末的扩充和紧缩。这种结构次序的变更在锣鼓段中更为常见。 20世纪20年代以来,刘天华、聂耳等对民族器乐的继承和发展做过一些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音乐工作者继续对各种优良传统曲目进行整理、加工、改编,使乐曲原有精神得到更加完美的表现,同时还涌现出大量的新作品。乐器改革方面,在统一音律、改良音质、扩大音量、方便转调、增加低音等方面有了很大进展,并产生了大型民族管弦乐队合奏等新品种,在内容和形式方面都有了新的发展。 中国传统音乐是近现代才出现的一个概念。1840年以前,所谓中国音乐就是指中国传统音乐。鸦片战争以降,西学东渐,在西方音乐文化的影响下,不少中国人在学习西方音乐的技术和基础理论以后,借鉴或按照那种技术和理论创作出来的音乐和中国古代音乐在各方面都有所不同,这样,“中国音乐”一词的含义也就发生了根本的改变。在现代汉语中,“中国音乐”便不仅是指古代传承下来的音乐,也指中国人按西方音乐理论创作和改编的音乐。为了把作为“国粹”的音乐和接受西方影响后创作出来的新作品加以区别,从本世纪二、三十年代起,人们便用“国乐”来认指从古代传承下来的、在近代又有所发展的属于“国粹”的音乐,而用“新音乐”来认指那些学习过西方音乐的人所写的音乐。陈洪先生在《国乐的定义》一文中指出“在闭关自守的时代,乐便是乐,无所谓中西;海禁开,‘西乐’来,才有人给它起个称号,叫做‘中乐’,籍以区别于‘西乐’;和用‘中文’、‘中画’、‘中医’等名词用以区别于‘西方’、‘西画’、‘西医’等一样……于是、‘国文’、‘国画’、‘国医’、‘国术’等名称乃相继出现,‘中乐’也便改成了‘国乐’”[②]。可见,中国传统音乐是和中国新音乐相对的一个概念,它和新音乐相辅相成,也是相反相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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