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
disability;handicap
一种心身状态。处于这种状态的人,由于躯体功能或精神心理的障碍,不能或难以适应正常社会的生活和工作。因病
致残称病残 。因伤致残称伤残 。构成残疾的要素主要有3个:①有由于疾病或外伤所导致的一种现代医学条件下尚无法使之完全“复原”的器官或组织的“终局状态”。这种终局状态的存在,是残疾的病理要素,又称病理损害。这是残疾的必备要素。②有病理损害导致的躯体生理功能或精神心理功能的低下或丧失。这是残疾的生理功能障碍要素。③有由于生理功能障碍或病理损害造成的在完成与其年龄、性别、文化相适应的社会角色方面的困难,这是残疾的社会角色障碍。又称社会功能障碍、社会环境障碍。狭义的残疾人主要指同时具备三要素的或以社会角色障碍为主的残疾者,他们是政府和社会关注的残疾对象。广义的残疾人实际上指生理功能残疾人。广义的残疾也泛指生理功能残疾。残疾人应当得到社会的理解、尊重、关心和帮助。“残疾人在家庭生活、教育、就业、住房、参加政治社团、利用公共设施、谋求经济自主等方面,有权充分参与社会并获得和健全人同等的机会。”这是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宣言》( 1978.12.9 )规定的基本宗旨。
采取各种措施预防残疾的发生或使之在早期消除是《联合国残疾人世界行动纲领(1983~1992)》中规定的首要任务
和目标。首先要建立地方的致残原因流行学的动态分析和研究系统。对致残的10大原因(疾病、遗传变异和先天畸形、营养不良、药物毒物伤害、社会和家庭变革中的心理冲击 、交通事故、职业病和职业劳动事故、环境污染、自然灾害 、战争)进行有地区针对性的逐年的统计分析,为地区具体的预防决策提供依据。另外,从医疗卫生、行政管理两个方面,推行综合性的两级预防方案,并使之逐步落实。儿童残疾预防的关键是控制先天性及遗传性疾病。严格控制近亲结婚 ,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妊娠遗传学检查,是预防工作的中心 。
现代医学
人体
残疾分类[1]
| ㈠ | 视力残疾: | 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障碍或视野缩小,而难能做到 一般人所能从事的工作、学习或其他活动。 视力残疾包括盲和低视力两类。视力残疾的分级 见表1-1。 | ||||||||||||||||
| ⒈盲 | 一级盲:好眼的最佳矫正视力低于0.02,或视野半径小于5度。 | |||||||||||||||||
| ⒉低视力 | 一级低视力:好眼的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05,而低于0.1。 | |||||||||||||||||
|
注:1.盲或低视力均指双眼而言,若双眼视力不同,则以视力较好的一眼为准。 | ||||||||||||||||||
| ㈡ | 听力语言残疾: | 听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耳听力丧失或听觉障碍,而听不到或听不真周围环境的声音;语言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不能说话或语言障碍,从而都难能同一般人进行正常的语言交往活动。听力语言残疾包括: | ||||||||||||||||
| ⒈聋 | 一级聋:语言频率平均听力损失大于或等于91分贝(dB,听力级,下同) | |||||||||||||||||
| 二级聋:语言频率平均听力损失大于71分贝,等于或小于90分贝。 | ||||||||||||||||||
| ⒉重听 | 一级重听:语言频率平均听力损失大于56分贝,等于或小平70分贝。 | |||||||||||||||||
| 二级重听:语言频率平均听力损失大于41分贝,等于或小于55分贝。 | ||||||||||||||||||
| ⒊单纯的语言残疾。 | 不分级 | |||||||||||||||||
注: | ||||||||||||||||||
| ㈢ | 智力残疾 : | 智力残疾是指人的智力活动能力明显低于一般人的水平,并显示出适应行为的障碍。智力残疾包括:在智力发育期间(18岁之前),由于各种有害因素导致的精神发育不全或智力迟缓;智力发育成熟之后,由于各种有害因素导致智力损害或老年期的明显衰退。 | ||||||||||||||||
| 一级智力残疾 | IQ值在20或25以下,适应行为极差,面容明显呆滞,终生生活全部需要他人照料,引动感觉功能极差,如通过训练,仅在下肢、手及颌的运动方面有所反应 | |||||||||||||||||
| 二级智力残疾 | IQ值在20-35或25-40之间,适应行为差,即使经过训练,生活能力也很难达到自理,仍需要他人照料,运动、语言发育差,与人交往能力差。 | |||||||||||||||||
| 三级智力残疾 | IQ值在35-50或40-55之间,适应行为与使用技能都不完全,如生活能力达到部分自理,能作简单的家务劳动,具有初步的卫生和安全知识,但是阅读和计算能力差,对周围环境辨别能力差,只能以简单方式与人交往。 | |||||||||||||||||
| 四级智力残疾 | IQ值在50-70或55-75之间,适应行为低于一般人的水平,具有相当的使用技能,如能自理生活,能承担一般的家务劳动或工作,但缺乏技巧和创造性,一般在指导下能适应社会,经过特殊教育可以获得一定的阅读和计算能力,对周围环境有较好的辨别能力,能比较恰当地与人交往。 | |||||||||||||||||
| 注:
| ||||||||||||||||||
| ㈣ | 肢体残疾: | 肢体残疾是指人的四肢的病损和残缺或四肢、躯干麻痹、畸形、导致人体运动系统不同程度的功能丧失或功能障碍。肢体残疾包括: | ||||||||||||||||
| 一级 | a. 四肢瘫痪、下肢截瘫,双髋关节无自主活动能力;偏瘫,单侧肢体功能全部丧失。 | |||||||||||||||||
| 二级 | a. 偏瘫或双下肢截瘫,残肢仅保留少许功能。 | |||||||||||||||||
| 三级 | a.双小腿截肢或缺肢,单肢在前臂、大腿及其上部截肢或缺肢。 | |||||||||||||||||
| 四级 | a.单小腿截肢或缺肢。 | |||||||||||||||||
| 以下情况不属于肢体残疾范围:
| ||||||||||||||||||
| ㈤ | 精神残疾 : | 精神残疾是指患者患精神病的病情持续一年以上未愈,从而影响其社交能力和在家庭、社会应尽职能上出现不同程度的紊乱和障碍。 | ||||||||||||||||
| 一级 | 《社会功能缺陷筛选表》10个问题中,有3个或3个以上问题被评为"2分"的。 | |||||||||||||||||
| 二级 | 《社会功能缺陷筛选表》10个问题中,有2个问题被评为"2分"的。 | |||||||||||||||||
| 三级 | 《社会功能缺陷筛选表》10个问题中,只有1个问题被评为"2分"的。 | |||||||||||||||||
| 四级 | 《社会功能缺陷筛选表》10个问题中,有2个或2个以上问题被评为"1分"的。 | |||||||||||||||||
| 以下情况不属于精神残疾范围: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