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溪镇
梅溪镇位于闽清县城东部、闽江之滨,是闽清县南大门窗口。外福铁路、316国道和京福高速公路横贯南北,交通便捷、距福州50公里。面积148平方公里,辖20个村、1个社区居委会,总人口6608户、21238人。梅溪镇现有中学1所,完小3所,初小5所。2006年梅溪镇农村社会总产值5.739亿元,其中工业总产值3.78亿元(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3.4亿元),农业总产值1.129亿元。地方财政收入867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830元。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此词条是歧义词条,主要介绍了福建闽清县梅溪镇,简约介绍了浙江安吉县梅溪镇。)
梅溪镇历史文化悠久。因西苕溪沿岸盛开紫梅而得名,自唐代建镇,驻兵戎守,宋代已是商贾云集,人烟稠密的市镇。志书记载:梅溪在州北三十里,源自昆铜四洲等山…溪上常有紫梅盛开,故名,又名梅溪,“梅溪春涨”列为鄣南八景之一。历代文人墨客众多,南梁著名文人吴均、唐代大书法家颜真卿、近代林业学家陈嵘等均出自梅溪。1951年3月,县人民政府迁入,改为直属镇,至1958年11月,为县治达7年有余。1992年9月撤销荆湾乡并入原梅溪镇,2000年1月,原梅溪镇和晓墅镇合并为现今梅溪镇。
梅溪镇矿山资源丰富。长达13公里的闽江两岸,冲积着大片石黄沙和河卵石,且质量上乘;南泉村的云铁湾、梅埔村白河江、石湖村上湖口、樟洋村石潭溪、桥东村等储藏有陶瓷工业重要原料—高岭土。梅溪山多地广,土地肥沃。橄榄、雪柑、蜜柚三大名果久享盛誉,是著名的水果之乡。特别是橄榄种植面积已达15000亩,目前年产量达3000吨。
梅溪山清水秀,人杰地灵。文化历史悠久,名胜古迹甚多。樟洋村有南宋状元郑性之题“万松岭”、“磨崖石刻”、“文昌阁”,文蕴深厚;桥东村有“云香山馆”,景色清幽;钟石村的“鸡髻仙观”,山势高峻;华东地区最大的水口电站座落在北溪村邻近,具有较丰富的旅游资源。
工业经济不断壮大。加强工业项目集中区的开发和重点企业的技改创新、增资扩产,企业规模和素质进一步增强。2006年梅溪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已达10家,年产值达3亿多元,占工业总产值的86.6%。利用紧靠城区、交通便捷的区位优势,吸引有识之士来镇投资兴业,竭力打造工艺品强镇平台。
农业生产稳步提升。认真执行上级关于惠农富农的有关规定,积极调动农民的种粮积极性。2006年粮食总产量与上年基本持平。大力发展水果、林竹、畜牧、食用菌、蔬菜等五大产业,促进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2006年止梅溪镇林果种植面积达16.03万亩,其中水果种植面积达2.47万亩。第三产业健康发展。以闽清一中迁入为契机,大力加快梅溪新区的开发建设,进一步推动以旅游、交通运输、服务业为重点的第三产业。梅溪镇拥有各种运输车辆近千辆,商店、饮食店、机动车维修店近百家,成为梅溪镇的第三大支柱产业。
梅溪镇创新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要在不改变林木所有权的前提下落实管护主体。管护主体只有限制性的经营权、有限的处置权和政策性补偿与限制性利用的收益权。创新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主要内容。按照“落实主体、维护权益、强化保护、科学利用”的总体要求,在稳定生态公益林所有权的基础上,以落实管护主体为核心,将生态公益林管护的责任、限制性经营的权利、政策性补偿与林下利用的收益有机结合起来,建立主体落实、监管到位、补偿合理的责权利相统一的管护机制。
(二)遵循的原则。
——坚持“三个有利”的原则。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改革必须有利于生态公益林的保护管理,有利于林农权益的维护,有利于生态公益林质量的稳步提高。
——坚持责任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要求,通过均山、均权、均利方式,确保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享有平等的管护权、收益权,体现集体所有是集体内部成员共同所有。
(三)管护的主要模式。
——落实到户,联户管护。林农对山林依赖性强的地区,将集体生态公益林的管护权落实到户,再联户管护。联户形式可按自然村、村民小组或地块进行组合。对于自然村或村民小组面积过大、人数过多的,也可以进一步化小组织。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除按户分配的承包管护费等外,其余的补偿资金和林下利用收益也要均分到户。
——相对集中,委托管护。林农对山林没有依赖性的少林地区,或生态公益林面积较小、零散的、难于管护的,可采取村内优先方法,依法通过公开、规范的程序,将生态公益林委托给村民或附近的国有林场、林业采育场管护。国有林场、采育场和自然保护区等国有单位经营管护的生态公益林,保持现有管护模式不变。
(四)加强监管。要大力宣传生态公益林保护的重要性,提高公众保护的责任意识。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辖区内生态公益林的监管,确保管护责任的落实。村级组织对辖区内的生态公益林的监管负有直接责任,除了发挥村级组织的监管作用外,要通过聘用专职监管护林员来强化对生态公益林的监督管理。要积极探索生态公益林管护责任与商品林承包收益挂钩的监管办法,确保经营者在管好商品林的同时,自觉保护好公益林。
社会事业持续推进。认真实施科教兴镇战略,科技贡献率达56%,“两基”工作得到进一步巩固,乡村医疗条件和村医的待遇逐步改善,计划生育政策符合率达94.38%,合格村与基本合格村率达80.95%。深入开展道路交通等11个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公众安全感和社会满意率稳步提高。2006年有18个村(居)通过县“平安村(居)”验收,镇通过了市平安乡镇验收,维护了社会安定稳定。此外,民政、征兵、民兵预备役等工作顺利开展。梅溪镇人民意气奋发,斗志昂扬,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梅溪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而继续努力奋斗。
梅溪镇位于安吉县境东北部,东经119.46度,北纬30.46度,地处杭嘉湖(杭州、嘉兴、湖州)平原西部边缘。东接长兴县;北连长兴县、本县高禹镇;西邻递铺镇、溪龙乡;南接昆铜乡。梅溪镇总面积101平方公里,辖25个行政村,3个社区居民委员会,总人口5•5万人。耕地面积49762亩,山地53000亩,鱼塘8500亩。全年平均气温16.58℃,属亚热带季风气候,雨量充沛,年降水量800毫米。梅溪镇是以农业为基础、工业为主导、水上运输业为龙头的乡镇,是安吉“一主三副”重点发展城镇之一。
因西苕溪沿岸盛开紫梅而得名,自唐代建镇,驻兵戎守,宋代已是商贾云集,人烟稠密的市镇。志书记载:梅溪在州北三十里,源自昆铜四洲等溪上常有紫梅盛开,故名,又名梅溪,“梅溪春涨”列为鄣南八景之一。历代文人墨客众多,南梁著名文人吴均、唐代大书法家颜真卿、近代林业学家陈嵘等均出自梅溪。1951年3月,安吉县人民政府迁入,改为直属镇,至1958年11月,为县治达7年有余。1992年9月撤销荆湾乡并入原梅溪镇,2000年1月,原梅溪镇和晓墅镇合并为现今梅溪镇。
梅溪镇是安吉重要工业基地。有各类企业460家,年销售收入超500万元以上企业21家。主要以“机械、建材、服装、轻纺、玩具、食品、矿产”等为主导产业。2005年梅溪镇实现工业总产值20.5亿元,同比增长5.1%,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产值5.25亿,同比增长47.4%;实到外资823.9万美元、实到县外资金7500万元,分别完成年计划的137.3%和125%,完成比例居全县前列。镇内拥有规划占地2040亩晓墅工业功能区。该区创建于1999年,是湖州市确定的重点工业功能区,也是安吉县“一园一区两翼”中的两翼之一,内有长三角地区最大的五金标准件广隆集团、市出口创汇宇宙丝绸公司等重点知名企业。五年来,共投入建设资金1790万元,已建成标准道路5.3万平方米,供水、供电、通讯等设施一应俱全,绿化面积近百亩,基础设施日趋完善,集聚功能不断增强。园企业达到20家,主要发展以五金产业为主,承接竹木、服装、电子等产业。此外,境内矿产资源丰富,已探明开采有石灰石、建筑石、黄沙等矿种储量大,品位高,其中黄沙年产量35万吨,石灰石储藏量5000万吨。梅溪有着优良的农业基础,土地肥沃,有“鱼米之乡”之美称,是太湖平原重要商品粮、商品油基地。梅溪镇拥有万亩欧美速生杨丰产林基地、千亩优质特种水产养殖基地、千亩无公害稻米生产基地、花卉苗木草坪基地、白茶基地、紫竹基地、万头无公害生猪生产基地、设施基地等八大农业产业基地,其中上赵1200亩无公害标准化示范青虾基地,通过省级质量验收。万头无公害生猪先后获得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省无公害农产品基地标号和省绿色农产品证书。优质稻米、良种水产、蚕桑、果蔬、花卉苗木等效益农业有了新的发展。
[1]闽清县人民政府信息网:http://www.fjmq.gov.cn/class_info/MXZ.html
[2]人民在线网:http://mp.peoplexz.com/562/20080514110839.ht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