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雁烈士

李雁烈士_1分词条

  李雁(1962-1995),1983年8月从云南省人民警察学校毕业后分配到云南省开远市公安局七科工作,198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11月调入特警队,任特警队民警。二级警司。大专文化程度。1995年5月13日在制止歹徒殴打群众时,英勇牺牲。同年被追认为优秀共产党员、革命烈士,公安部追授他全国公安战线二级英雄模范称号。   1995年5月12日晚,李雁发现一伙歹徒在人群密集的云南省开远市东风路兰花饭店门口殴打伤害无辜群众。李雁见状,义无反顾挺身而出上前制止,队友后应斌担心他一个人去有危险,要求一同前往,但他却回答说:“你还有其它工作,我一个人先去制止。”说完便抽身向出事地赶去。他拨开围观人群,只见开远市国税局干部李亚军被一伙歹徒打得抱头倒地,鲜血直流。他立即大声喝道:“住手,我是公安局的!”发狂的歹徒见有人来阻止,顿时恼羞成怒,其中2名歹徒一边拦住李雁大叫:“关你什么事,滚开!”一边出手就打他。李雁再次亮明身份:“我是公安的,你们这样打人是违法的。”凶残的歹徒不但不听劝阻,而且继续殴打李雁,并不让他向被刀砍伤的李亚军靠拢。李雁看见被打倒在地的李亚军仍被几名歹徒殴打,他不顾暴力阻拦与他们展开了搏斗。其中几名歹徒还边打边狂叫着:“公安局的又怎样,照打,打死他!”拳脚象雨点般落在李雁身上,在多方警告无效,自己又被围打,受害群众处于危难的情况下,他拔枪在手厉声警告:“不准动,跟我到公安局去。”穷凶极恶的歹徒仗着人多势大,仍继续围攻殴打李雁。面对迅速增加的围观群众,他边与歹徒搏斗周旋,边移动位置,以把歹徒引向自身,保护群众。由于李雁机智果断,把歹徒引向了自身,转移了歹徒的攻击对象,被打伤、砍伤的李亚军才得以脱身,被送往医院救治。李雁虽然持枪在手,面对身带凶器的歹徒,保持了极大的克制和忍耐。李雁在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情况下,本可依法开枪自卫,制服歹徒,但由于出事地点处于人群密集的繁华地段,在数百人围观的情况下,开枪恐怕伤及无辜群众,稍有不慎,就会给居心叵测者造成口舌。使他始终未开枪自卫。在与歹徒展开殊死搏斗中不幸被凶残的歹徒用匕首刺伤背部,鲜血喷洒而出。队友从对讲机里听到他的呼唤后,迅速赶到现场扶起浑身是血的李雁。他对队友说:“别管我,快去抓歹徒!我已看清他们了。”两名队友见他身负重伤,便立即送往市人民医院抢救。经诊断,李雁左肩胛腋窝部有长约7cm的创口,创道直入腋窝部,背阔肌及肩胛下肌断裂,左肩胛下动脉血管断裂。医护人员虽竭尽全力抢救,终因伤势过重,失血过多,抢救无效,于翌日壮烈牺牲,年仅32岁。李雁生前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责任感,他参加工作的第二年,主动发现线索,成功地破获了一起重大敌特案件,荣立三等功1次,被评为“开远市先进工作者”。1994年6月,在侦破一起贩毒案件时,侦察工作需要一个同志化妆打入贩毒团伙中去开展工作,李雁听了案情,深感情况复杂,而且侦破此案具有相当危险性。他主动请战承担了这一艰巨而光荣的任务,渗透到贩毒团伙中,随机应变与他们周旋。通过多方试探,终于掌握了交货的时间和地点等重要情报,从而成功地破获了此案。据不完全统计,在他调到特警队工作1年零4个月的时间里,查破办各类案件184起,抓获审查处理违法犯罪人员517名。1995年3月19日晚,他和队友在南亚大厦现行抓获使用“春药”进行违法活动的两男两女,违法人员邓世杰和王建设眼看只有两个公安民警,便单独找到李雁拿出800元现金叫李收下,求放他们一码。李雁声厉词严地告诫他:“收起这一套,老老实实到公安局认识错误,接受处罚。”据调查,类似情况发生在李雁身上有好多次,仅在打击卖淫嫖娼违法犯罪活动中,他先后5次拒贿,拒贿金额4000余元。李雁的一生虽然短暂,但却是光明磊落,无私奉献的一生。他用实际行动自觉实践了人民警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了人民的利益,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流尽了最后一滴血。   那个夜晚,他本来可以不管,本来可以回避,那样,他现在还活着。可是他断然走上前,为了他人的生命安全流尽了最后一滴血。他离我们而去了吗?不!他活着!我们心里永远记着他,他永远不死--这是真正的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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